一、坐等顾客上门,不如换个卖法 (第13/17页)

事起仓促,等到众人反应过来,才发觉是程锋扑了过来,连忙上前施救。好在程锋一口牙方才几乎都被踢碎了,咬人不过是做做样子,士兵用刀鞘狠狠砸在他的脸上,伴随着骨头碎裂之声,那张脸顿时凹了进去,程锋痛苦地松开了嘴,被士卒扯着辫子拽了起来。

乔鹤年脸颊上齿痕宛然,但是伤口并不深,他爬起身,有些惊恐地看着程锋,耳边只听得大当家邱雄在人群中大声叫好。

这时候那把总已经有了主意,拔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刀,割开古平原身上的绳索,然后不由分说把刀塞到他的手里。

“自古官匪不两立,我给你个机会自证身份。”说着一指眼珠子已经瞪得凸出来的程锋,“你杀了他,就是官人儿,不杀就是土匪。自己瞧着办吧。”说完捏了捏手指的关节,嘎巴作响中走到一边。

方才乔鹤年与杜知县一番对话,古平原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他察言观色,虽然从乔鹤年脸上看不出什么,可是从邱雄和程锋的脸上却能看出来,他们说的都是真话!

乔鹤年不知为何当了土匪,又暗地通风报信,设了一个局出卖了这些人,而程锋则是乔鹤年派到县城投书告警的人。古平原心念电转,几乎把这里面的事儿看透了,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而已。不过他也知道,所谓的“为什么”要等离了此处之后,才能向乔鹤年细问,如今时间场合都不对,先保命要紧。

保命?那要先杀一个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昨天刚刚救下的程锋,古平原怎么能下得了这个手。他有些茫然地向四面望了望。

杀一个人,便可以自证清白,把自己从刀斧之下救出来,然后离开这修罗场,这是一件多么顺理成章的事儿。下面跪着的这些匪徒恨不得能和古平原换换,虽然是自己的同伴,也必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刀杀了。

“咳!”古平原正在不知所措,那把总已经颇不耐烦地咳了一声,借此提醒古平原不要迟疑。他有自己的算盘,程锋是唯一一个自认投书的人,将来万一上官查问起来总是麻烦,一场大功劳无形间就减色三分,如今借古平原的手除了此人,便等于一了百了,更好的是这姓乔的是有名有姓的官儿,到时候往他身上一推,纵有处分也落不到自己头上。

程锋已经站不稳了,晃着身子虚弱地自言自语道:“是我瞎了眼,认错了人,我没话说。”他抬眼看着古平原,“拿我一命换你一命,就算是还了你昨晚救我的人情,你不用等了,反正我也逃不了这一刀,谁杀都一样。”

“既然这样,你别怪我!”古平原一咬牙,把程锋从士卒手里拽过来,往前重重一推,程锋踉跄几步,还没站稳,古平原从后面过来重重一刀捅进了程锋的后腰,程锋惨叫一声,身子往下一倒,古平原顺势把他一掼,尸体咕咚栽进了那口破钟之下的枯井里。

古平原身子往前一探,看起来是往井里望了望,可是谁都没瞧见,他把县城里郎中开的那副金创药也顺势丢到了井里,然后走回来,把刀往把总面前一递。

把总接过短刀,看了看上面的斑斑血痕,满意地点点头:“这一刀很利落,看样子你不像是第一次杀人了。”

古平原沉默了一下,开口道:“这世道,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大人您说呢。”

“呵呵,有理。杀了土匪就不是土匪,你走吧。”把总把手一挥。

乔鹤年急着想离开这平田县,于是谢绝了杜知县的轿子,改要了两匹好马,与古平原各自分骑一匹,就在纵马而走的时候,身后传来邱雄高亢的吼声:“姓乔的,你别忘了,你昨晚上还立了一个桩子,你他娘的算是什么官儿!嘿,咱们弟兄活不过今天,你这王八羔子迟早也不得好死!”

古平原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与自己并驾齐驱的乔鹤年,就见他脸色灰白,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冷颤。

两个人都是一般心思,越早离开这见鬼的平田县越好,于是也顾不得体乏劳累,连夜赶路,好在一路上的土匪都已经在平田一役中被消灭殆尽,纵有小股劫匪也都吓掉了魂,谁敢这时候往枪口上撞,所以一条夜路平安无事,太阳初升时两匹马已经到了安庆城下。

安庆本是安徽的省城,只是几年前陷于长毛之手,去年刚刚从长毛手里克复,经过几番争夺,城池已被炮火毁坏得残破不堪,巡抚、监司等大小衙门俱都一火焚尽,巡抚袁甲三也不能在此办公,所以省城依旧设在庐州。如今陈玉成率大批长毛驻扎在不远处的三河镇,官府唯恐安庆再失,征用了大批民伕,正在夜以继日地整修城防。

见城中这个乱法,古平原觉得没必要进城,反正他与乔鹤年两人一个回徽州,一个奔庐州,在安庆便要分手,不如就在城边客栈投宿,好好休息之后,吃饱喝足绕城而走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