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第22/26页)

没有一个句子是刻意造出来的,没有一个词是为了某种效果而有意用在句子里的,一切都自然得不留痕迹;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停下来说你们看,这个场景和这段对话是用来点明小说主题的。」总之,《儿子与情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你在读它的时候总有一种流动不息、闪烁不停的感觉,它就像一条河,或者一束光线,不会停下来让你仔细端详。当然,小说总是要有情节和人物的;是的,小说人物总是由一张感情之网相互连接在一起的。但是,和普鲁斯特的小说不同,这一切在《儿子与情人》中并不仅仅是为其自身而存在的。在这部小说中,令人感兴趣的并非情节和人物本身,也不是作者对情节和人物所作的渲染。我们读《在司旺家那边》时,即便读到其中的山楂树篱时也可以停下来细细观赏一番,但是在读《儿子与情人》时却全然不是这样,而是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催促我们,要我们朝另一个更远的目标行进。也许就是因为有这种迫切性,或者说,存在着某种超越情节和人物的远大目标,小说的情节被凝聚、减缩到了极其简化的程度,人物是突然地、赤裸裸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而且一晃而过。我们只有一秒钟时间匆匆一瞥,马上就被催促着往前赶路。那么,我们究竟要被带往何处呢?

也许,就是某种情境吧。这种情境,和人物、故事,和我们通常所说的小说高潮、结局,几乎都没有什么关系。劳伦斯为我们提供的、并要我们屏息关注和尽力加以感受的,就是肉体狂欢的情境。

举例来说,保罗和米丽恩在谷仓里的那场纵情做爱,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他们充满激情,肉体变得白热化了——这在其他作家的作品中也会描写得非常炙热,但在劳伦斯笔下,这一情境不仅仅是炙热而已,还具有一种先验的、神秘的含义;而且,这种先验性和神秘性既不是一般地体现在故事和人物的交谈中,也不是抽象地体现在人物的恋爱和死亡中,而是直接从两个在谷仓里做爱的年轻人身上、从他们激烈摆动的肉体中表现出来的。

然而,或许是由于这样的情境本身就不能令人满意,也可能是由于劳伦斯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将其完整表现出来,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给人一种不稳定的感觉。「儿子与情人」的世界,似乎始终处于聚合与解体的过程中。而把各种事物聚合到一起、并由此而构成小说中那个优美的、生气勃勃的诺丁汉世界的,就是白热化的肉体——它熊熊燃烧、闪闪发光,就像一块巨大的磁石,把一切都吸引在自己周围。因此,不管是什么东西,一出现在我们面前便马上就不见了。没有什么东西会停下来让我们细看。所有的一切,都被一种永不满足的渴望、一种无比强烈的肉体欲念吸引着,都朝着那个方向飞去。所以说,《儿子与情人》是一本令人兴奋的书。它会刺激我们,还会改变我们。因为我们的内心会像男主人公的肉体一样充满欲念的骚动,而这样的欲念,过去却是一直被压制着的。但是,尽管男主人公保罗•莫莱尔这块磁石已动摇和拆散了整个世界——这证明劳伦斯具有非凡的破坏力——他却无法把那些拆散的碎片重新组合起来,构成一个能使他自己感到满意的整体。

对此,我们至少可以部分地作这样一种简单的解释:因为保罗•莫莱尔和劳伦斯本人一样,也是个矿工的儿子。他不满于自己的处境,所以他卖掉一幅图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一套晚礼服。劳伦斯不同于普鲁斯特,不属于一个生活稳定、心态平衡的社会阶层。他一心想脱离自己所属的那个阶层而跻身于另一阶层;他相信,他没有的东西,可以在中产阶级社会找到。他生性过于率直,所以他无法像他母亲那样,自以为下层贫民比中产阶级更好、更有生活能力。他认为中产阶级更有理想,或者说,有某种他希望自己也有的东西。就是出于这一原因,他的内心是骚动不安的。这非常重要,因为他和他笔下的保罗•莫莱尔一样,是个矿工的儿子,而且又非常厌恶自己的处境,所以他的写作态度也就显然不同于那些拥有稳定的社会地位、并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满意的人。反过来说也一样,他们不会像他那样老是对自己的处境耿耿于怀,因为他们的生活已相当优越。

正是由于对自己的出身感到不满,劳伦斯总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总是从某个特定的角度看待事物,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观察视角。和普鲁斯特不同,他从不眷恋过去,也从不关心人的性格特征之类的东西;他甚至都不是因为文学本身而对文学感兴趣的。在他看来,任何东西都只是一种工具,其本身既不是目的,也没有意义。所以,较之于普鲁斯特,你一眼就能看出,劳伦斯从不附和任何人,也不继承任何传统;他无视过去,也不理会现在,除非现在能影响将来。作为小说家,他的创作风格在极大的程度上就是由这种不受传统约束的倾向所决定的。思想会直接闯进他的头脑,就像一块石头猛地投进水里,而词句,就像急速、浑圆、晶亮的水珠,四处飞溅。所以,在他的作品中,你会觉得每个词都直接来自思想,没有一个是因为读上去悦耳或者有助于句子结构而出现在那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