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第21/26页)

正因为这样,我们虽然有可能涉猎康拉德的后期作品,而且还有可能对它们留下一点美好的回忆,但是,那里面的数不尽的曲径小巷,恐怕仍会使我们大部分人望而生畏。相反,他的早期作品——如《青春》《吉姆爷》《台风》和《水仙号上的黑水手》等——却是我们大家都愿意细细阅读的。康拉德的哪些作品会成为传世之作?他在小说家行列中将占有怎样的一个位置?每当有人问我们这样的问题时,我们通常想到的总是他的早期作品。确实,这些作品显示出一种大家风度;它们诉说着一些似乎非常古老、然而又非常真实的故事,似乎把过去一直深藏在地下的某种东西一下子挖掘了出来。只要想起这些作品,我们便很容易回答这样的问题了。它们浮现在我们的记忆中,显得那么完美,那么庄重,既朴实无华,又异常动人,就像在炎热的夏夜里,我们看到一颗明亮的星星正慢慢地、庄严地升上天空,接着,又看到一颗……

读D.H.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

对同时代作家加以评论,不可避免会有偏见和局限;因此,尽可能地先承认自己的无知,也许不失为上策。所以,在开始评论劳伦斯之前,我不得不首先声明:截至1931年4月,本人对劳伦斯的名声虽时有所闻,但从未特别注意过他。

劳伦斯有预言家的名声、神秘的性欲论者和隐语发明家的名声、率先使用「太阳神经丛」之类术语的创新者的名声。这样的名声,对我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而要我去崇拜他,那就更是难以想象了。从他一开始发表作品起,就引来了种种议论,但这些作品却没有引起我太大的兴趣,甚至都没能消除我对他的才能的怀疑。他最初发表的是《罪犯》,一篇写得有点激动、但很花俏、过于做作的短篇小说;接着是中篇小说《普鲁士军官》,除了开头部分和有一些不自然的性描写,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随后是《迷途的姑娘》,一部既冗长又粗俗的长篇小说,有一股水手味,还充满了贝内特式的唠唠叨叨;接着是一些意大利游记,倒十分华丽,但写得不太连贯,支离破碎的;后来,他又出版了两本薄薄的诗集《荨麻》和《紫罗兰》,读来像是哪个小伙子写在门板上的那种东西,只会引来女佣们一阵格格的傻笑。

然而,渐渐地,劳伦斯却筑起了自己的圣殿,引来了众多的崇拜者。崇拜者是免不了要大声赞美偶像的,所以随着崇拜者的香火越烧越旺,对他的膜拜也就变得越来越神秘、越来越令人费解了。去年他去世时,他的崇拜者又趁此机会尽情表达他们的崇敬之意,甚至一些颇有社会地位的大人物也忍不住为之动容。然而,崇拜者对他无限崇拜,反对者却对他极度鄙视;既然崇拜者隆重纪念他,反对者就百般诋毁他。情形就是这样,对他的崇拜和对他的诋毁都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就促使许多人最终去读了他的《儿子与情人》。因为他们很想知道,这位名声如此之大的作家究竟写了些什么?会不会只是他的崇拜者在盲目吹嘘?

D. H.劳伦斯

我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认真读劳伦斯作品的。你们或许会发现,由于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很可能会有主观偏见,或者会曲解别人的观点。但不管怎么说,我即便抱着这样的想法,读完《儿子与情人》之后仍不由得感到惊讶——仿佛茫茫大海上雾霭突然消散,我猛地发现,眼前耸立着一座岛屿。它就在那里,轮廓鲜明、稳固如山,看上去就像一个体魄魁梧的男子汉。不管人们怎么说劳伦斯,说他是先知也好或者说他是恶棍也好,反正有二点是确凿无疑的——他是个矿工的儿子,出生在诺丁汉,而且就在那里长大。然而,他竟能写出那么简洁、明晰、流畅的文章!这在我们这个连小说家都要追求高效率的时代当然也算不了什么,但他竟能写得那么从容不迫,那么强劲有力,那么恰到好处!这确实表明他心智不凡。不仅如此,在他展示了莫莱尔一家的生活,展示了他们的厨房、饮食、洗涤槽和言谈举止之后,他还表现出了另一种更不平常、更了不起的兴趣。起初,我们只是感到惊异:他对生活的再现是那么有声有色,那么富有立体感,那么活灵活现,就像在描绘一只琢食樱桃的鸟;但不久,我们便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他还把整部小说安排得井井有条,就像一个精心整理过的房间。不过,他安排得非常巧妙而合乎自然,给我们的感觉是:好像我们只是偶然走进了一个房间,一开始觉得那房间似乎有点凌乱,但多看一会之后便不得不承认,那里其实是井然有序的,只是它的秩序不同寻常罢了。于是我们便更加感兴趣,更加为之振奋,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那里的一切比我们想象中的现实生活更富有生命,就像一位画家用绿色帷幕作背景,从而使那花瓶和郁金香花瓣的艳丽色彩显得更加艳丽了。那么,劳伦斯是怎样用「绿色帷幕」来突出「花瓶和郁金香花瓣」的艳丽色彩的呢?在他「布置背景」时,你根本就感觉不到他是在「布置背景」——这是他最不寻常的才能。文字和场景快速而直接地向你涌来,好像是他随随便便地涂抹在一页又一页稿纸上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