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第24/26页)

在他看来,梅瑞狄斯只是个蹩脚的哲学家,他对大自然的感受是「松松垮垮的」,而当他摆出一副严肃、高尚的面孔时,却又变得盛气凌人,「他小说中的大部分社会价值都是虚假的。他笔下的裁缝不像裁缝,板球比赛也不像板球比赛」。哈代呢,当然要比梅瑞狄斯好得多,但作为小说家,他也不怎么成功,因为他「过分注重情节」,笔下的人物「除了有点乡民性格,一个个死气沉沉、毫无活力,单调而乏味——他想强调因果报应,可是他所使用的表现形式却做不到这一点」。至于亨利•詹姆斯,他尽力想使小说发挥美学功能,这条路虽然很难走,但他还算取得了成功;问题是,他是以什么为代价的呢?「人类生活的大部分都不得不引退,这样他才能写出一部小说来。在他的小说中,只有残废的生物才能生存。他笔下的人物不仅寥寥无几,而且形象苍白」。

只要看看福斯特先生的这些评论,同时注意一下他所肯定和否定的东西,我们即使不能说他有偏见,也能发现他的看法是很片面的。有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我们一时很难说得清楚——他把它称为「生活」。他就是用这种东西来衡量梅瑞狄斯、哈代和亨利•詹姆斯的作品的。他们的失败,总跟他所说的「生活」有关。

在他看来,人性的观念和美学的观念是相对立的。所以,他坚持认为「要在小说中浸透人性」,「小说应最大限度地表现人性」;小说家若以牺牲「生活」为代价,那么不管在美学方面取得多大成功,实际上都是失败的。于是,就如我们所看到的,他便对亨利•詹姆斯作出了显然是苛刻而不公正的评论,因为亨利•詹姆斯把某种和人性无关的东西引入了小说:他虽然创造了一种小说模式,虽然这种模式本身还很美,但却是和「人性」背道而驰的。福斯特先生说,亨利•詹姆斯其实已走上了穷途末路,因为他忽视了「生活」。

不过,细心的研究者也许会要求福斯特先生对此作出解释。他们也许会问:「您在谈到小说时那么自信地多次提到的那个『生活』,令人觉得有点神秘,它究竟指什么?为什么在谈到某种小说模式时,您没有提到『生活』,而在谈到某次茶会时却又提到了它?为什么说,特罗洛普描写一位女士在牧师家里喝茶时的情景很有价值,而亨利•詹姆斯在《金碗》里所创造的那种小说模式就没有什么价值,两者不是同样很有趣吗?显然,您所提到的『生活』,是您主观限定的生活,而这样的限定,有没有必要呢?」对所有这些问题,福斯特先生也许会回答说:他并没有为小说定下什么准则;在他看来,小说就像一种会流动的物质,没法像其他艺术形式那样加以剖析;而他所做的,只不过是想告诉我们,他对什么东西感兴趣,对什么东西不感兴趣,如此而已。确实,除了能不能使人感兴趣,小说再也没有其他可用来判定优劣的准则了。这样一来,我们也就回到了我们最初提到的那个问题,即:由于没有人为小说制定过任何准则,所以也就没有人知道小说和生活的关系究竟如何,或者说,没有人知道小说究竟会给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要对小说作出判断,我们只能凭自己的本能。也就是说,要是有个读者本能地把司各特说成是一个只会讲故事的人,他没错;而与此同时,要是另一个读者也本能地把司各特誉为小说大师,他也没错。一个读者可能为小说里的艺术而感动,另一个读者则可能为小说里的「生活」而感动,他们两人不仅谁都没错,而且各自都能营造出一大堆小说理论——就像儿童用卡片造纸房子那样,能造多高就造多高。我们只需假定,小说和其他艺术形式相比,与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更应该服务于人生,那么,我们马上就能引申出一种小说理论,而且比福斯特先生在这本书里所阐述的更为明确。至于小说的审美价值,我们尽可以避而不谈,因为这方面极少有人谈起,我们不谈,也不见得就有人会来责怪我们。这样一来,尽管在讨论绘画艺术时若不谈到画家的笔法是不可想象的,但在讨论小说艺术时却完全可以不谈小说家的艺术手法,或者三言两语说一下就可以了,而且还可以像福斯特先生一样,洋洋洒洒地写出一本专谈小说的书来。

在福斯特先生的这本书里,几乎没有谈到小说的语言问题。他谈到了不少小说,但读者若没有读过那些小说的话,就会误以为,那些小说所使用的语言都是没有区别的:斯特恩写出来的句子和威尔斯写出来的句子是一样的,要想达到的目的也差不多。于是,他就有可能得出结论说,《项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