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使,望故乡(1)(第11/13页)
“他怎么看得到?亨利,你在说什么?”
但是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那晚,爱西和他吃夜宵的时候对他说:“我要是你,他们说的屁话我一句都不会听,”那时他就知道了。拉比诵赞词的时候,他就知道了。甚至在那之前,他就知道了。写书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但不管怎样,他已经写了。接着,像是上帝保佑,父亲中风进了疗养院,《卡诺夫斯基》面世的时候,父亲已经病得没法看书了。祖克曼以为他战胜了风险。躲过了惩罚。但他没有。
“他怎么看得到,亨利?”
“梅茨先生。愚蠢好心的梅茨先生。爸爸叫他把书带上。让他坐着大声朗读。你不信,对吧?你无法相信你笔下的人会引起现实后果。对你来说,这可能也很有趣——你的读者听到这个故事会笑死的!但爸爸却不是笑死的。他在痛苦中死去。他在无比可怕的失望中死去。该死的,凭本能去想象是一回事,凭本能去对待你自己的家人又是另外一回事!可怜的妈妈!还求我们大家不要告诉你!我们的妈妈,为了你自吞苦水——还得笑着挺过来!还瞒着你,不让你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你和你的优越感!你和你的游戏!你和你的‘解放’之书!难道你真以为良知只是犹太人的发明,你可以全然豁免吗?难道你真以为可以只顾和其他纵欲者纵情享乐而不受良知拷问吗?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只管拿世上最爱自己的人取乐吗?宇宙的起源!他只想听‘我爱你!’‘爸爸,我爱你’——他要的只有这些!噢,你这个无耻的杂种,你别跟我说什么父与子!我也有儿子!我知道什么是爱儿子,你不知道,你这个自私的杂种,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九四一年春天,内森八岁,亨利四岁,祖克曼一家搬进一幢独门独户的砖房,屋前就是从公园通往山上的林荫道。那之前,他们住在犹太小区更招人嫌弃的那一端,莱昂斯街和莱斯利街拐角处的一栋小公寓楼。楼里的水管、取暖器、电梯和下水道永远有一个是坏的。看门人的女儿名叫西娅,乌克兰人,年纪比内森大,胸部很丰满,很爱卖俏,名声不佳。即使是考量最不济的情况,也不是每个家的厨房地板都有祖克曼家的那么干净,食物掉下去还能捡起来吃。但是那里房租便宜,紧挨公交站,是年轻足医执业的理想地点。那时候,祖克曼医生的办公室还在外屋,夜里他们一家人就在那里听收音机。
两个孩子的卧室在后面,卧室外的街对面竖着一道高高的铁丝网,后面是天主教孤儿院。孤儿院里有个蔬菜农场,天主教学校的教士不在给孤儿们上课——在内森和他的小伙伴们看来就是用棍子抽打他们——的时候,孤儿们就在农场里干活。在那里干活的还有两匹老挽马,在那一带看到它们很叫内森意外;更意外的是看到传教士在楼下的糖果店里买“好彩”牌香烟或者开着别克车大声放着广播。关于马,他只在《黑骏马》里读到过;关于教士和修女他知道得更少——只知道他们憎恨犹太人。初一时祖克曼开始写短篇小说,题为“孤儿”,其中一篇描述的就是一个犹太小男孩透过卧室窗户俯视附近的天主教孤儿院,心里好奇在铁丝网的另一侧生活会怎样。一次,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矮胖的修女从孤儿院过来到他们家,让父亲剪掉她内嵌的脚趾甲。她走了之后,内森一直(徒劳地)等母亲拿水桶和抹布到父亲的办公室去擦洗修女进出时摸过的门把手。他最好奇的莫过于修女的赤脚,但那晚,父亲只字未提,至少孩子们未曾听见。那时,内森六岁,要他径直去问父亲修女的赤脚长什么样,他的岁数刚好既不够小也不够大。七年之后,修女之访成了《孤儿》的重头戏,他化名尼古拉斯·扎克把这个短篇相继投到《自由》、《矿工报》、《星期六晚邮报》,结果收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叠退稿信。
他没有直接回纽约,他让司机沿着“纽瓦克”的标识开去。默默无闻的小扎克已经出人意料地变成了内森·祖克曼,他要让他的生命多延续一会儿。在他的指引下,车子开过高速,上了斜坡,到了弗伦林辉森大街;然后穿过公园,穿过他和亨利在上面学溜冰的湖,沿着长长的莱昂斯街上山;经过他出生和割礼的医院,开向他写作生涯里的第一个题材——铁丝网。他的司机带着武器。按佩普勒的说法,这是他再进这个城市的唯一方法。
祖克曼摁了摁按钮,摇下玻璃隔板。“你带了什么武器?”他问司机。
“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先生。”
“放在哪里?”
他拍了拍右边屁股。“想看一下吗,Z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