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35/37页)

以我在伊朗和美国的经验来看,一些最优秀的人都是不引人注意的,他们做着英雄做的事却不自知,也并未获得公开的奖励与认可。法拉并不想做流浪者,也不想无家可归,但是她也不愿意为了拥有一个家而对某些原则做让步或妥协。这是一种存在主义的行为。马赫纳兹是对的:她从没将自己的角色定位成悲剧女主角,尽管她比许多人都远更有理由这样做。事实上,那些所谓的活动家和学者时常对她表示不屑,他们认为她不过是马赫纳兹的妹妹而已。

与拥有意识形态倾向的批评家们所声称的相反,《哈克贝利·费恩》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对奴隶制的立场——尽管吐温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表达得非常明白——而且在于它将奴隶制的责任转移到了我们身上,正是我们这些平凡人才可能会不知不觉地参与其中,实施不可名状的罪恶。善良的人,平凡的人,一贯不会抗议社会所容许的事。正如西班牙小说家安东尼奥·穆尼奥斯·莫利纳(Antonio Mu?oz Molina)曾说的:“如果盖世太保的成员可以有一副普通人的面孔,那么所有拥有普通面孔的人都可能是盖世太保。”而吐温认为,这种罪恶倾向的解药,你无法在超级英雄——不顾一切寻求正义的超人和女超人——身上找,要在平凡人身上找,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受忽略,但美国小说则常常赞美他们这样的人。最终,汤姆会得享荣耀而哈克会继续向前。平凡的人,渺小而温顺的人,在文学中才会得到嘉奖,他们的道德勇气在这里受到无声的赞美,并永世流传下去。

“你为什么老是这样冷不防地跟我讲这些奇奇怪怪的副标题?”法拉有一次不耐烦地问我,“‘万事俱备的傻子’……”

“失败者,”我说,“‘万事俱备的失败者’,不是傻子。”

“随便啦,”她说,“它也没法用。亨利·詹姆斯也许能用上,适合他那种沉重又令人费解的风格;我知道你喜欢这样的表达,但是这不能用作副标题。而且它跟哈克·费恩有什么关系呢?”

我说,詹姆斯和吐温这两个截然不同又相互没有好感的作家成了美国现实主义的两个不同流派的创始者,他们都为成功的失败者这个概念奠定了普遍基础,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坚信,这才是哈克和他的后辈最重要的一点。混血儿始终是边缘的,在现实或小说中都从未成功过,然后吐温出现了,他将失败变为成功,带给我们两个属于社会最底层的主人公(哈克和吉姆),并告诉我们,他们没有妥帖地顺应社会、遵循社会规则、成为传统意义上的成功者,而这种失败是他们最大的成就。小说的最后,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属于故事的反派,那个将自己的空想强加于他人的人:汤姆·索亚。但精神的胜利属于哈克,而且这种精神上胜利的概念对后来的美国小说,一直到现在,对玛丽莲·罗宾逊[77]、戴夫·艾格斯[78]或莫娜·辛普森[79]的写作,都非常关键。

我们平凡的主人公们必须要在心灵与良心之间,在他人告诉他们应该做的事和他们自己觉得对的事之间做出选择。对我来说,这就是美国个人主义发挥至淋漓尽致的状态,它不是《萨拉·佩林的阿拉斯加》[80]里宣扬的那种假模假式的冒险主义,而是一种平和谦卑的精神力量。哈克带来了一种个人主义的新概念,它比那种独行牛仔进城来除掉恶人,然后微斜地骑在马上继续向别处出发要远为复杂。哈克和他的后辈对抗的不仅是盲从因袭的观念,还有安·兰德[81]式的超人概念,这样的人物会起来对付那些无关紧要的世俗群氓,也会随意地运用他自私自利的正义理念。是哈克塑造了我们的道德准则,孤独但不孤单的哈克·费恩渴望独立,但是明白要想真正独立,他必须时时跟他人保持着联系,也明白这种相互交流——既有他抗拒的,也有他热爱的——会塑造他的性格。《哈克贝利·费恩》是对我们如今所生活的这种社会的严厉批判,不只是因为种族主义仍然存在,或因为我们消极被动地默许了它,而且是因为我们将现实变成了娱乐,接受了沃森小姐那肤浅的愤慨中含有的麻木而道貌岸然的崇高。

在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和埃里森的书中,以及许许多多的流行文化中,你都可以看到哈克的后辈,在如《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这样的电影中,我们的主角站出来对抗国会中所有的人,而那个姑娘告诉他,只有像他这样的疯狂角色才是真正的英雄。你也可以在达希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或萨拉·派瑞斯基的主人公和他们的晚辈中,比如《火线》中的奥马尔·利特,看到哈克的后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