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36/37页)

我把钱德勒和美国小说最伟大的天才们相提并论让法拉觉得不可置信。我永远无法说服她读这位作家。她像我许多的知识分子朋友一样,特别怕探案故事。犹记得有一次,我严重怀疑我和一位朋友的友谊,因为他讨厌《漫长的告别》,如他所说,原因是“这不够现实”。不现实?钱德勒为现实主义写出了最好的辩护宣言,可以说是对传统悬疑小说的一份控诉书。他步武吐温,对悬疑故事——“简单的谋杀艺术”——做了吐温在斥责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傻气又伤感的故事时对小说做的贡献。

钱德勒的侦探马洛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他住在简陋的出租屋和积满灰尘的办公室里,他雄心勃勃地要实现自己唯一的志向:追寻正义。他对受害者和罪犯的态度都是复杂的,而且如哈克一样,他对“体面”社会抱有真正的轻蔑。他人都把他看作一个“穿胶鞋的”[82],他自己也默然接受,但最终破案的总是他,尽管他的成功通常都苦乐参半。在《漫长的告别》中,他接下这个工作是因为他对受害者的落魄境遇感同身受,但有时这种情感也会蒙蔽他,结果受害者竟是跟罪犯有所串通的。钱德勒的缺陷就在于,他把马洛塑造得太完美了。他的品性太周正,几乎没有丝毫犹豫踌躇。在马洛的世界里,你不会跟姑娘在一起,你会放弃她——因为她比你富有太多或者因为你最终发现她是个叛国者,而虽然你爱着她,但是你还是会报警。一次又一次,美国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总是没有美好结局。美国小说非常注重精神和道义,为了责任、为了道义、为了荣誉,你必须捐弃爱情和幸福。

吐温用一篇写得很可怕又彻底颠倒过来的故事——《案中案》,讽刺了不朽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嘲弄“那个有着廉价又无用的奇巧心思的自大、感伤的‘杰出之人’”。钱德勒的观点则更为大度,不过他认为小说跟生活一样,都不会有干脆利落的解决方案。他的人物都更阴暗,对社会与传统的态度也更矛盾纠结。

犯罪不仅仅关涉罪恶,赫尔克里·波洛和马普尔小姐[83]一贯喜欢这样提醒我们。它牵扯到性格和动机,也关乎贪婪和愚蠢。美国的侦探故事并没有英国的奢华,后者有华美迷人的背景,有豪华的古宅,还有形成于几个世纪的礼仪与仪式的各种层次。美国的侦探故事更严酷直接,它充满怒气且错综复杂。

美国是一个建立于崇高理想的国家:每个人都应该自由地追求幸福,无论这幸福是什么。但幸福和自由并不总能兼得,因为小说的理念——除了你听过的“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那一套——都是建立在个人的品质这一概念上的,而这就带来了选择。如果你是亨利·詹姆斯式的或者伊迪丝·华顿式的主人公,那你的命运就是被封死的——且基本上主要是你亲手所为。我们,读者,就会看着你基于错误的预设或基于对何者为根本的薄弱理解,做出一系列错误的抉择。即便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有时也会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将自己桎梏于地狱般的生活。这同样是美国现实主义。在哈米特和钱德勒的笔下,侦探主人公都算不上快乐的人——他破案的成功并不让他感到自豪或对自己感到满意,在那些雇他的人眼中他甚至也不是一个成功者。事实上,那些自负而迷失自我的客户一定会拿他简陋的办公室、破旧的西装羞辱他,但是,结尾时的笑话当然是他们自己:并非吹捧,他才是那个揭露了他们道德和精神之残缺低劣的人。无论他们的房子多么富丽堂皇,他们都缺少一种内在的重心,一种道德的内核。

马洛自己就是一个“万事俱备的失败者”,这个美国比喻是亨利·詹姆斯创造的,用来描述那些为了听从他们“健全心灵”的指示,断然放弃世俗名望、财富和权力的人,其实对他们来说,“健全的心灵”抵得上所有成就。在马洛身上,哈克作为一个怀疑主义的社会批评者又出现了,他可能时不时地就会爱上一个社会上层的女子,但对社会精英则鲜少抱有尊敬。

我一生都在读侦探小说;正如俗话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女,我父亲也是侦探小说迷,我们两人会交换悬疑小说,但唯有革命之后我才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就如种种我觉得理所应当的东西一样,它们在那时突然也成了禁果。在伊朗,悬疑故事很受欢迎,但是学界和政界的精英都看不起它们,可能就像人们在几个世纪前看《一千零一夜》的眼光一样。[法尔扎内·塔赫里(Farzaneh Taheri)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译者,翻译过纳博科夫和理查德·赖特,她曾写过一篇文章解释她为何翻译侦探小说。]关于我们的新领袖为何会对马洛这样勇敢坚毅的警察那么看不惯,我有一种推测。独裁政权怎么可能会容许这样一个角色出现——一个站在高处见证警察的蠢笨和(在美国侦探小说中的)贪腐的人?这就像在一个法律和秩序是大部分犯罪活动源头的国家播放《法律与秩序》这种剧一样,让人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