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政治的青年(第14/19页)

六、复辟王朝:政党的黎明

复辟王朝并不是正统王室反攻倒算的胜利,他们在当时和以后都没有表现出有这个能力,而是王国各阶级,特别是伦敦市,在两种危险中权衡利弊后的选择。1660年,他们认为有法统的古老君主制比无法统的强者自立为王危险略小,不能认为这一判断是错误的。复辟王朝已经不像列朝君主有属于自己的收入,可以“自食其邑”(王室产业[199]),而必须完全仰仗国会的供给。国会拥立的查理二世更不能像护国公政权一样,有一支可以胁迫国会的大军。王权的主要支柱——国教会恢复了他们的土地、上院的席位、旧的祈祷书[200],但高级宗教事务法庭(High Commission)没有恢复。1678年,国会取消“一切宗教制裁死罪”,将此后的教权局限于精神领域,因此教会法庭慢慢丧失了权力。从国会权力的角度来看,复辟王朝统治者远比都铎王朝统治者、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更易相处,更不用说护国公了。王室的相对弱势使得政治纠葛更多地发生在国会各党派之间,而不是在王室与国会之间。托利、辉格两党对立而又互补的格局在复辟时期形成,也与此有关。

公约国会完成了遣散军队——王室和国会共同的心腹大患——的任务后,于1660年12月29日解散[201]。1661年,选举在公约国会的两个盟友——保王党(骑士党)和长老会——之间进行,长老会遭到惨败,只获得下院不超过五十六个议席。一党独大的骑士国会(The Cavalier Parliament)陶醉于正统教会和君主的胜利中,表现得比君主更保王,通过了从中央和地方政府中排除不信奉国教者的决议[202],挫败了王室将长老会纳入国教会的企图——这一战略也许是斯图亚特王朝最好的机会。由于王室意态消极,或者说采取了见风使舵的机会主义策略,骑士国会不断侵蚀行政权,以至于麦考莱认为17世纪英国革命的任务其实在骑士国会期间就已经完成了[203]。

骑士党和长老会的竞争是托利、辉格两党斗争的滥觞,他们是在1679—1683年的王位继承权斗争中获得后来的名字的。托利党士绅是君主制最坚定的支持者,但他们的忠诚不仅属于王室也属于教会[204]。只要国王忠于国教会,他们就会坚持基督徒的本分就是消极服从王权。但是王太弟约克公爵詹姆斯是公开的天主教徒,国教派和长老派都不能完全信任他。分歧由此而生:托利党的中心人物是哈利法克斯勋爵(George Savile, 1st Marguess of Halifax),他们主张正统原则优先,只要约克公爵承诺尊奉国教,把天主教信仰限制在私人生活中,就仍然支持他继位;辉格党则不惜一切代价排除天主教继承人,宁可支持蒙茅斯公爵,尽管查理二世已经在1679年1月24日宣布公爵为私生子。

1678—1681年,在天主教徒阴谋作乱的流言中,三届国会连续通过三个反对天主教徒继承王位的《排除法案》(Exclusion Bill[205])。沙夫茨伯里伯爵(Anthony Ashley Cooper, 1st Earl of Shaftesbury)充当了反对约克公爵的密谋中心。1679年,他诱使国会拒绝王室提名的发言人,企图将一个辉格党政府强加于国王,结果功败垂成。但国王的胜利不属于自己,而是他对托利党和国教会士绅彻底屈服的产物。沙夫茨伯里伯爵在伦敦市的庇护下逃过了国王和托利党的打击,逃亡荷兰[206]。从长期国会到复辟,这座古老的自治城市早已习惯制定自己的政策,像威尼斯共和国对待意大利一样对待英格兰。

1682—1683年,查理二世在托利党人的支持下着手制服伦敦市这个心腹大患,制造一个听命于白厅的选举人团。1683年,王室设计的新宪章规定,不经王室同意,不得任命市长、郡治安官和书记官。同年,政府打击辉格党领袖。蒙茅斯公爵逃亡,埃塞克斯伯爵在伦敦塔自尽,罗素和阿尔杰农·西德尼(Algernon Sidney)被处决。根据《三年定期集会法》(The Triennial Act),新国会应该在1684年召开,但查理二世一直没有下令召开。1685年2月,他在临终病榻上皈依天主教,坐实了辉格党最坏的猜测——斯图亚特王朝只是通向天主教复辟的中间站。从国王的个人立场看,他已经为正统继承人做到了他能做的一切,扫清了横在约克公爵詹姆斯与英苏两国王位之间的主要障碍。

詹姆斯二世在平静中继位。由于1683年对城市宪章的修改,1685年5月召开的国会比1661年以来任何一届国会都更为倾向王室,513名新议员中,有200人是王室的铁票库。新国会投票拨给詹姆斯二世2000000镑(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时的岁入是1200000镑,克伦威尔两倍于此)。蒙茅斯公爵在英格兰、阿盖尔公爵在苏格兰分别兴师,兵败伏诛[207]。辉格党人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