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十 三 · 滦 阳 续 录 五(第17/19页)

我十岁时,听说槐镇有个和尚,槐镇即《金史》的槐家镇,现在写成“淮镇”,是错误的。是农家子弟,他喜欢喝酒吃肉。庙里有几十亩地,他自己种自己吃,除了放牛种地,什么也不懂。不但是经卷法器,就连僧帽、袈裟也没有;就是佛龛香火也在似有似无之间。只是他头上没有头发,屋子里没有妻子,跟普通人有一点儿小小的不同。有一天,他忽然把乡亲们都找来,自己则端坐在破几上,合掌说道:“和大家一起住了三十多年,今天要永别了。把我的遗体后事托付给大家,可以么?”说完就去世了,他依然合掌端坐,鼻子里垂下两条鼻涕,有一尺多长。大家感到很惊异,一起为他募集木材建造佛龛。我的舅舅安实斋公住在丁家庄,离这个村很近,知道这个和尚平时没有什么道行,听说了这事不相信。亲自去看,因为建造佛龛没有完工,和尚遗体停了两天还没入殓,但是面色像活着时一样,摸了摸肌肤,像铁石一样冰冷坚硬。当时正值六月份,苍蝇蚊虫都不往尸体上叮,周围一点儿死尸的气味也没有,始终想不出是什么道理。

喀喇沁公丹公号益亭,名丹巴多尔济,姓乌梁汗氏,蒙古王孙也。言:内廷都领侍萧得禄,幼尝给事其邸第。偶见一黑物如猫,卧树下,戏击以弹丸。其物甫一转身,即巨如犬。再击,又一转身,遂巨如驴。惧不敢复击。物亦自去。俄而飞瓦掷砖,变怪陡作。知为狐魅,惴惴不自安。或教以绘像事之,其祟乃止。后忽于几上得钱数十,知为狐所酬,始试收之,秘不肯语。次日,增至百文。自是日有所增,渐至盈千。旋又改为银一铤,重约一两。亦日有所增,渐至一铤五十两。巨金不能密藏,遂为管领者所觉。疑盗诸官库,搒掠讯问,几不能自白。然后知为狐所陷也。

夫飞土逐肉,“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吴越春秋》载陈音所诵古歌,即弹弓之始也。儿戏之常。主人知之,亦未必遽加深责;狐不能畅其志也。饵之以利,使盈其贪壑,触彼祸罗,狐乃得适所愿矣。此其设阱伏机,原为易见;徒以利之所在,遂令智昏。反以为我礼即虔,彼心故悦。委曲自解,致不觉堕其彀中。昔夫差贪句践之服事,卒败于越;楚怀贪商於之六百,卒败于秦;北宋贪灭辽之割地,卒败于金;南宋贪伐金之助兵,卒败于元。军国大计,将相同谋,尚不免于受饵。况区区童稚,乌能出老魅之阴谋哉,其败宜矣!

又举一近事曰:“有刑曹某官之仆夫,睡中觉有舌舔其面。举石击之,踣而毙。烛视,乃一黑狐,剥之,腹中有一小人首,眉目宛然,盖所炼婴儿未成也。翌日,为主人御车归。狐凭附其身,举凳击主人,且厉声陈其枉死状。盖欲报之而不能,欲假手主人以鞭笞泄其愤耳。此二狐同一复仇,余谓此狐之悍而直,胜彼狐之阴而险也。

注释

喀喇沁:喀喇沁旗地处内蒙古东部,蒙、辽、冀三省区交汇处。

都领侍:太监的首脑称为“都领侍”、“领侍”,但一般都用“总管”、“首领”来区分;总管又有大总管、二总管的说法。大致太后、皇帝、皇后宫中的太监首脑为总管,妃宫就只有首领了。

铤(dìnɡ):专门铸成的各种形态的金银块,用以流通。

《吴越春秋》:东汉赵晔撰。是记述春秋时期吴、越两国史事为主的史学著作。

彀(ɡòu):弓弩射程所及的范围,比喻圈套、陷阱。

译文

喀喇沁公丹公号益亭,名丹巴多尔济,姓乌梁汗氏,是蒙古王族后代。说:内廷都领侍萧得禄,小时候曾经在他的府邸做事。有一次,萧得禄偶然见到一个黑家伙趴在树下,大小像只猫,他开玩笑用弹弓打。那个东西一转身,就变得像狗一样大。他再打,那家伙又一转身,立刻变得像驴一样大了。他不敢再用弹弓打。那个东西也溜走了。不一会儿忽然瓦石乱飞作起怪来。他知道自己遇上的是狐精,心里惴惴不安。有人教他,让他依照那怪物的样子画一幅图供奉起来,就不再作怪了。后来他忽然发现桌上放着几十文钱,知道是狐精酬谢的,就试探着收藏起来,谁也不告诉。第二天,钱增加到上百文。此后,每天都有所增加,渐渐超过了一千文。转眼又变成了一锭银子,约一两多重。银子也一天天增加,渐渐加到五十两一锭。这么多的银子无法秘密收藏,终于被管家发现。管家疑心他偷盗了官库的银两,便严刑拷问,他几乎说不清银子的来历。萧得禄这才明白,自己被狐精陷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