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第25/26页)

里的语言和这部小说没什么关系,更谈不上是这部小说的主要特点了。对于小说其他方面的审美成分,情形也大体如此。至于小说模式,就如我们所看到的,在这本书虽然被提了出来,但却遭到了严厉指责,因为福斯特先生认为,模式有碍人性的表达。美感也提到了,但很受怀疑,被说得好像非常诡秘——「虽然作品没有美感就意味着失败,但小说家决不能以追求美感作为自己的创作目的。」在最后几页,虽然简略地谈到了美感以节奏的形式重现的可能性,而且谈得还很有趣,但除此之外,小说好像是一直被当作一种寄生虫似的东西来谈论的——它以吸食来自「生活」的养分为生,又以亦步亦趋地模仿「生活」作为报答,若不如此,它只有死路一条。我们知道,诗歌和戏剧是不必这么依赖「生活」的,语言本身就足以能达到审美效果;但小说(按福斯特先生的说法)好像还不行,还必须依赖「生活」。也就是说,小说必须去描写一把茶壶或者一只哈巴狗什么的,倘若没有这样的「生活」,小说就变得内容贫乏、意义全无了。

像这样的非美学态度,若出现在其他门类的艺术评论中,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小说评论中,却司空见惯。这也难怪,因为我们首先遇到的就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因为在阅读小说时,我们读到的东西不仅是模模糊糊地出现在我们的想象中的,而且转眼即逝。既然这样,我们又怎么可能像罗杰•弗莱伊先生评点绘画中的线条和色彩那样,拿起一根教鞭,把小说中那些转眼即逝的语音和语意一一指点出来呢?再说,特别是当小说情节展开时,读者的感受也是千差万别的。若把所有艺术统统纳入一个框架,那显然是太蛮横无理了,而且也有损评论家的形象,因为评论家自己也是个有着各种人际关系的、感情复杂的人。所以,当他们以严格的艺术标准评判画家、音乐家和诗人的同时,对小说家却网开一面。他们评论小说家笔下的人物、小说家的道德倾向,甚至议论小说家的家族血统,而对小说家的语言,却从不加以评判。这只能说明,现今的评论家还没有把小说看作是艺术,因此也就不会把一部小说当作一件真正的艺术品来加以评判。

或许,就如福斯特先生一样,现今的评论家这样做也是自有道理的。因为至少在英国,小说从来就不是艺术。我们确实没有人写出过像《战争与和平》《卡拉玛卓夫兄弟》或者《追忆似水年华》那样的作品。不过,我们即使面对这一事实,仍然可以想想其他国家的情况。在法国和俄国,人们.对待小说的态度就要严肃、认真得多。福楼拜为了找到一个恰当的短语来形容一棵洋白菜,不惜花一个月的时间。托尔斯泰改写《战争与和平》达七次之多。他们成就卓著,部分原因也许是由于他们本来就很勤奋,部分原因则是由于他们经常要受到严格的评判,迫使他们苦下工夫。要是英国评论家不那么婆婆妈妈,要是他们不那么褊狭地只知道他们称之为「生活」的那种东西,说不定英国小说家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猥猥琐琐了。他们也许会离开那张永恒不变的茶桌,也许会抛弃那种装模作样而又无聊透顶的所谓「生活」,至少他们不会再把它当作人类历史的全部、或者当作人生精华来加以描写了。要是这样的话,所谓的「故事」就会分崩离析,所谓的「情节」就会乱作一团,所谓的「人物」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然而,唯有这样,英国小说才能真正成为一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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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佩普斯,17世纪英国日记作家。

[2] 卢梭,18世纪法国哲学家,著有《忏悔录》等。

[3] 17世纪英国作家布朗爵士的自传体著作。

[4] 指18世纪英国传记作家鲍斯威尔所著《约翰逊博士传》。

[5] 指《蒙田随笔》。

[6] 蒙田的好友,也是作家。

[7] 即《蒙田随笔》最初出版的年代。

[8] 「我知道什么?」是蒙田的名言,也是他之所以写下一系列随笔的出发点。

[9] 「静思派」(Sedentary School),指一批专门抒写个人内心感受的作家。

[10] 指斯特恩。

[11] 指斯特恩。

[12] 《沃森一家》是简·奥斯汀的遗作,未完成。

[13] 引自《曼斯菲尔德庄园》。

[14] 《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