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迷失的少年未成年人犯罪(第10/15页)
由此可以推断,玛丽之所以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多半是因家庭原因而后天形成的病态心理。如果玛丽把这些情况都呈现在法庭上,然后再表现得软弱一些,很容易就会获得陪审团的同情。另一个被告罗拉就是这样做的,她的辩护律师把她描述成一个淘气爱玩的女孩,让陪审团认为罗拉只是因为贪玩和不懂事才卷进了整个案子里面。
玛丽不仅对自己的家庭状况和受虐经历只字不提,还表现得异常倔强和镇定,完全不像是一个10岁的孩子。她的父母在法庭上如同表演一样歇斯底里地哭闹着,玛丽却没有丝毫动容,只是一脸憎恶地注视着他们。这一切都被陪审团观察到了,他们实在难以对玛丽提起哪怕一点点同情,反而认为她是一个天生的恶魔。因为两名被告都是未成年人,所以陪审团中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儿童心理专家。这位专家得出的结论是,玛丽是一个聪明、倔强但是冷漠、复杂而且非常危险的孩子。
最终,罗拉的罪名不成立,被当庭释放;而玛丽则因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虽然英国的终身监禁不同于美国,后者基本上一辈子都不会有出狱的希望,而前者则有着很大的弹性,可能会关押很久,也可能几年后就可以出狱了。但毕竟被处以重刑,在宣判的那一刻,玛丽终于像个真正的小孩子那样哭了起来。
随后,玛丽被送往一个专门关押男性未成年罪犯的少管所。虽然硬件设施较好,教育素质也很高,但毕竟是一个关押男犯人的地方,玛丽在这里非常不方便,遗憾的是,法庭却一直没有做出更为妥善的安排。在少管所的几年里,玛丽的母亲倒是经常去看她,但带去的并不是温暖和关爱。母亲贝蒂每次都会抱怨玛丽的罪行令自己蒙羞,并不断怂恿玛丽写点东西来卖给杂志和报社换钱,她自己也时常兜售一些吸引眼球但与实情严重不符的消息给一些小报社。呜呼哀哉,女儿的锒铛入狱反倒为母亲贝蒂找到了一种新的骗钱方法。
1972年,已满15岁的玛丽终于被转送到一所成人监狱。1977年时,她曾经成功越狱,却在不久之后再次被抓了回去。直到1980年5月14日,23岁的玛丽才得以假释出狱,此后就成了一个被监控的在家服刑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1992年。此后,为了保护玛丽不受过去身份的影响,法院特许她改变身份隐姓埋名地生活。谁料,玛丽又在1998年出版了她的自传。
自传一经出版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都在指责玛丽竟然利用自己罪恶黑暗的故事来赚钱,就连当时的英国首相布莱尔都曾经公开指责过玛丽的厚颜无耻。玛丽却对此有着不同的意见,毕竟在她入狱后的十几年中,各种小报一直对她的故事津津乐道。她认为,或许当自己的事情变得不再神秘以后,才能够被大家渐渐遗忘。2004年,法院进一步特许玛丽的孩子和孙子可以终生不透露姓名。尽管如此,改名换姓、时刻隐瞒过去的日子也实在是太难熬了。
在当年的审讯期间,著名的儿童心理学专家奥顿博士就曾经指出玛丽·贝尔是典型的病态精神病。因为家庭残缺的原因,长期缺乏亲情与温暖,也缺乏正常的人际交流,这些都令她养成了极度冷漠的性格,不仅对自己的父母,也对所有人,甚至可以说是对所有生命的冷漠。在起诉期间,拘留室的一名守卫曾和玛丽有过短暂的交谈。玛丽说希望自己将来可以做一名护士,这样就可以把针头狠狠地刺进人们的身体。守卫觉得一个小女孩单独待在拘留室里也许会感到孤独,便特意送进去一只猫给玛丽做伴,但她却掐着猫的脖子反复虐待它。玛丽·贝尔在杀死马丁和拜恩以后,没有表现出一丝悔恨,甚至在东窗事发之时也没有露出一丝焦虑。就像那张纸条上所写的那样,杀死两个男孩对于玛丽·贝尔来说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奥顿博士还谈道:“两起谋杀都没有任何杀人动机,就像小孩子去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杀死拜恩之后,玛丽并没有满足和停止杀人的想法,如果不是罪行被及时发现,或许多年后的玛丽会成为另一个震惊世界的变态杀人狂。”
【犯罪心理分析】
据统计,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女孩犯罪的数量要远远低于男孩,尤其是暴力犯罪,这一比例在FBI提供的数据中达到了1︰9;更多见的是青少年犯罪,即年龄在11岁到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犯罪;谋杀罪是最少的,性犯罪的比率远远高于谋杀。但在本案中,玛丽·贝尔很明显属于极少数的例外情况——她是个女孩,而且杀人的时候年仅10岁。
社会学习理论家历来认为男孩和女孩的社会化过程是有区别的,虽然很难以性别来定义一个人是否更具有攻击性,但在常见的教育中,女孩一般都被要求不能表现出攻击性,而对于男孩则没有这种约束。比如当家长们发现自己的女儿太过活泼时,就会批评其不像个女孩子;而当面对男孩子们时,家长们往往会说小时候淘气长大有出息,这或许就是男性的暴力犯罪占更高比例的原因。照理说,玛丽·贝尔算是其中的一个异类,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她必须接受正常的社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