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论始(第6/11页)
“于是佩珀就布置出斯隆‘自杀’的场面,显得仿佛斯隆就是杀害格里姆肖的凶手。按照推测,斯隆似乎理应有此动机;再加上地下室烧剩的遗嘱、斯隆房内查获的地下室钥匙,以及斯隆写字间靠墙保险箱中藏有格里姆肖的表,这些都是佩珀对其牺牲品所作的巧妙栽赃。这儿我要附带提一下,爸爸,你手下的里特并没有过错,并不是他疏忽而未察觉诺克斯空房子炉子中的遗嘱残片。因为,在里特搜查的时候,那儿还不曾有残片呢。佩珀是后来才烧的遗嘱,他特意不让卡基斯亲笔书写的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名字被烧焦,把灰烬和残片都放在炉子内,这是里特踏勘之后的事了……至于杀害斯隆所用的那把斯隆自己的左轮手枪,毫无疑问,是佩珀在把钥匙放进雪茄烟盒的时候,从卡基斯家的斯隆住处取得的。
“他为了灭口,就必须把斯隆干掉。同时,他明知警察当局必定会追问:‘斯隆为什么要自杀?’明摆着的理由就是斯隆晓得这些线索已被发现,自己行将被捕。佩珀会自问:警察当局必然要推敲斯隆怎么会晓得这事呢?喏,有人给他通风报信。你们懂吧,这一切都是佩珀所可能设想到的。那么,怎样制造一个假象,说明斯隆曾经收到消息呢?嗨,轻而易举!这就使我们联想起斯隆‘自杀’的那天晚上那通神秘的电话,我们已查明那通电话是从卡基斯家打去的。
“你们还记得这事吗?我们不就是根据这点才认为,有人已把我们的底露给了斯隆吗?佩珀曾经当着咱们的面拨电话,说是打给伍德拉夫,要约请伍德拉夫对烧剩的遗嘱残片进行鉴定,你们还记得这事吗?一会儿的工夫,他就把电话挂断了,说电话中是占线的忙音;过了一会儿,他再次拨号,这一次才真的跟伍德拉夫的男仆交谈了几句。其实,他第一次拨的是卡基斯收藏品总库的电话号码!他也知道电话可以追查出来,这一手干得真是漂亮;当斯隆在那边接电话时,佩珀只需要把电话筒一挂就行了,不必开一句口。斯隆当然是被弄得莫明其妙了。但是这就够了,已经足以造成一个事实,就是有一通从卡基斯家打到收藏品总库的电话;尤其巧妙的是,这个手脚就在咱们眼皮子底下做的,他用拨号盘接通收藏品总库,而不是口报电话号码。佩珀这一手,还占了心理因素上的便宜,因为没有一个人,特别是那些最有理由给斯隆通风报信的人,会肯承认自己打过电话。
“佩珀立刻离开了卡基斯家,推说去找伍德拉夫证实遗嘱残片。但他在去伍德拉夫那儿之前,先拐到收藏品总库——也许是斯隆给他开的门——他把斯隆杀了,布置成自杀的样子。最后,由于房门关上而使斯隆自杀之说不攻自破,但是这个细节却不是佩珀的失算,他并不知道子弹穿透了斯隆的脑壳,飞到了敞开着的房门以外;斯隆的脸是顺着枪弹穿出的方向而倾倒的,佩珀即使曾经移动尸体的话,他也决不会在必不可少的触碰之外再多费手脚。穿出到房间外边的子弹,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因为它掉落在墙壁上厚厚的挂毯之中。就这样,阴错阳差,佩珀在离去之时又做了一个合乎逻辑的动作——几乎是出于凶手的本能:他把门关上了。他万万想不到这一来竟枉费了自己全部心机。
“几乎有两星期之久,大家对斯隆是凶手的说法深信不疑——看起来,好像是凶手知道事已败露,就一死了之。佩珀认为现在已无后顾之忧,可以从诺克斯先生手中把画偷过来了;由于这时警方已经圆满地结案,所以他偷诺克斯先生藏画的初衷,肯定不是想要借此造成诺克斯先生是凶手的假象,而是旨在造成这样一种印象:诺克斯先生为了避免把达·芬奇作品交还博物馆而自我偷盗。却不料跳出了苏伊查,他提供的证词把斯隆自杀之说推翻了,并且搞得人尽皆知,佩珀晓得警方仍在缉捕凶手。何不把诺克斯先生既当作自偷藏画的窃贼,又当作杀害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呢?佩珀失着之处——但这并非他算计错了——就在于他满以为诺克斯先生在推理上有成为凶手的可能。要是诺克斯先生不曾把一千块钱票子的事儿告诉我的话,情况本来会如他所料——虽然动机很难讲得通——诺克斯先生来告诉我那件事时,我甚至没有想到要把这事向我父亲汇报——因为那时斯隆自杀之说早已成为定论了。于是佩珀放心大胆地把诺克斯先生构陷为凶手和窃贼,没想到最终会被我看出破绽——虽然我起先并不知道就是他。然而,到了第二封信暗示其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时,我由于确知诺克斯先生是清白的,所以认定第二封信是设计陷害,并且通过演绎推理,看出佩珀本人就是罪犯,对这一点我刚才已经讲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