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论始(第5/11页)

琼不寒而栗。“那——那样一个俊秀的青年。真是无法置信啊。”

埃勒里严肃地说:“这给你上了一堂无情的课啦,布莱特小姐。对于确有把握、确凿无疑的,那就一往直前、义无返顾吧……我讲到哪儿啦?对!到了这时,佩珀自以为万无一失了;尸体已经埋掉,谁也不会想到要去寻找这个人。可是第二天,当我宣称遗嘱可能已被塞进棺材,建议掘墓开棺的时候,佩珀脑子必定顿时炸开了。他此时已无法阻止谋杀案的败露,除非回到墓地再把尸体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个儿推倒重来;这要冒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出现了一件谋杀案,未必对他没有用处。所以,既然可以在卡基斯家通行无阻,他就布置了一些线索,让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基斯——充当杀人凶手。他对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虚地来对付我——他并不留下显而易见的迹象,只造成一些蛛丝马迹,他隐隐知道我对这些蛛丝马迹是不会放过的。他之所以挑选卡基斯来充当‘凶手’,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样一个结论,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基斯已死,随便佩珀怎样摆布诬陷,他都不会否认的。还有,再讲得完整些吧——如果这一结论被接受的话,不会使任何一个活人受到冤枉;因为,请记住,佩珀并非杀人成癖,硬要置人于死地。

“唔,正如我在一开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诺克斯先生由于藏有赃画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认是那天晚上在场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制造那些针对卡基斯的假线索——佩珀针对卡基斯所伪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书房会谈的实际上只有两个人。然而,要能知道诺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画,他就必须是格里姆肖的同党,这一点我以前已阐述多次了;因此,在那个访客众多的夜晚,随同格里姆肖进入旅馆房间的那个不知名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

“布莱特小姐无意之中拆穿了所谓卡基斯是凶手的假相,她回想起茶杯情况前后不符,并且向我们作了汇报,佩珀当时必定感到兜头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时,他一定也会自我安慰,认为自己的安排布置并无不周到的地方——在他找到机会在杯子上做手脚之前,总难免有什么人曾把杯子的情况看在眼里。另一方面,当诺克斯先生出乎意料地来谈亲身的经历,表明自己就是那第三个人的时候,佩珀意识到一切都成了泡影,而且他也意识到我这时已恍然大悟那些线索都是故意布置在那儿供人发现的。可见佩珀的地位很有利,他随时随地都知道我知道了些什么——当我沾沾自喜、夸夸其谈、自鸣得意的时候,他该是多么地暗自好笑啊——佩珀当机立断地作出决定,充分利用我所已经发表的观点。佩珀明白,卡基斯一死,他所持有的期票就一文不值了。还有什么别的生财之道吗?他无法再抓住诺克斯先生拥有赃画这一把柄进行讹诈,因为诺克斯先生已经把详情给了警察当局,这就在无意之中摆脱了他。不错,诺克斯先生曾说那幅画没有多大价值,是一幅复制品,但是佩珀不信这一套,他认为这无非是诺克斯先生巧施金蝉脱壳之计罢了——实际上你也确是如此,先生;佩珀精明狡猾,一猜便知你是在撒谎。”

诺克斯哼了哼,好像窘得说不出话来。

“无论如何,”埃勒里斯斯文文地往下说,“佩珀只剩下仅有的一条财路,那就是把达·芬奇的画多从诺克斯先生手中偷过来;他认定诺克斯先生手中有达·芬奇的真迹,而不是什么复制品。但在干这事之前,他必须先免除后顾之忧;这时警察当局正在四处探查凶手呢。

“这就要讲到斯隆了。佩珀为什么挑选斯隆来作为他的第二个替身呢?现在我们掌握了足够的事实和推断,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其实,不久之前,我曾跟你提到过的,爸爸——你还记得那天晚上的情况吗?”老头子默默无言地点了点头。“因为,如果斯隆曾见佩珀到墓地去,他这时就明白了杀害格里姆肖的凶手是谁,也就是说斯隆掌握了佩珀的罪行。然而,佩珀又何以会知道自己已经落在斯隆眼中了呢?是这样的:斯隆曾目睹佩珀从棺材内取出了遗嘱,即使他当时并没有看得真切,那么,当掘墓开棺而遗嘱和铁盒已不翼而飞的时候,他心中也就雪亮了。斯隆要把遗嘱和铁盒销毁,势必会找上佩珀,抓住他杀人这个把柄,提出以遗嘱作为封口的代价。佩珀眼看自己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势必与斯隆展开谈判:由他保管遗嘱,作为堵住斯隆嘴巴的一种武器。但在内心中,他必然会暗自盘算如何干掉斯隆,这是唯一有害于他的活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