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第14/20页)

人们说,其他动物不会进化,但是人类的思想也同样不会进化。一代代政客摇旗呐喊,争权夺利,只是动用的武器变得越来越有杀伤力。我们意识到自己只是人群中微小的分子,只是一粒尘埃。我们不断努力,想要与众不同,发出自己微弱的光芒,在这个浩瀚的宇宙中留下自己的足迹,从而把我们和一棵树、一块石头、一只猫和一只海龟区分开来。

所以我尽管活得长久,脑海里装的却还是人类的痛苦与恐惧,心里焦虑着漫漫前路究竟会是怎样。

这些天,假如能睡满三个小时,我就已经算很幸运了。

过去我经常喝安神糖浆,那是海德里希推荐给我的一种止咳药,里面含有吗啡。不过一百年前,政府禁止鸦片之后,这种药就停产了。所以现在我只好吃安神药,不过药效甚微。

我应该去看医生的,但是我没有。在信天翁的社会里,不需要医生,什么都不需要。怀着对哈金森医生的愧疚,我一直恪守着这条准则。我怀疑过是不是我脑子里长了肿瘤,不过我从没听说过我们中有谁会长肿瘤。按照情况来看,即使我有,它也会发育得非常缓慢,至少让我还有好几十年可活。只是它不会自愈罢了。

总之,我还一直在头痛,而再过一天,我就要开始我的新工作了。我喝了杯水,吃了点麦片,就牵着亚伯拉罕去散步了。它现在晚上老是啃沙发,不过我觉得没什么,我就该纵容它、宠着它。

因为我就是需要一条会给我制造麻烦的狗,好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少想一点自己的事情。秋田犬来自日本,在英国很少见。我觉得这种狗应该是上流社会的宠物,享受优渥的生活,而不是跟着我在东伦敦钢筋水泥、空气混浊的路上跑来跑去。所以即使它在地毯上撒尿、沙发上乱咬,我也只能宽容。我这里的环境的确委屈它了。

我带着亚伯拉罕出门,我和它都恹恹的,有种相看两相厌的感觉。

“这里以前有一口井,”经过一家彩票站的时候,我对它说,“还有这里,就在这里,很多人以前周末做完礼拜之后会在这里玩撞柱游戏。”

一个年轻的男生经过我们,穿着宽大的上衣并且卷起裤腿,很复古,看上去就像17世纪的男孩们模仿上流社会的装束。他一直低头看着手机,偶然间抬头看到我,很是诧异和不解。可能在他看来,我就是一个自言自语的怪人、喝得烂醉的伦敦客。说不定,到了周一,他就是我的学生之一。

我们穿过马路,经过不少街灯,不远处有一家烛光酒吧:“释放压力,尽情尖叫,伦敦顶级鸡尾酒酒吧!让你吐露心声!”我的头痛加剧了。我闭上眼睛,突然想起之前在巴黎,我在钢琴吧里弹奏《甜蜜的乔治亚·布朗》,有一个陌生人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

我走到了公园,突然意识到已经很多年没弹过钢琴了。大多数时候,钢琴都能让我感到愉悦。我一直觉得钢琴就像毒品,很容易让人沉迷,它会打扰你的生活,让你想到一些不愿想起的事情,让你沉溺在过去。钢琴曲里含着的情绪,就像一枚定时炸弹。每次弹琴之后,我都会想自己以后再也不要碰它。我放松了牵着亚伯拉罕的绳子,但它没有跑走,依然在我身边,带着几分困惑看着我。对于突如其来的自由,它有几分不知所措。

我理解它的彷徨。

我环视公园四周,看着一个牵着狮子犬的男人正在小心地把屎铲进塑料袋里。松鼠在几棵树之间蹿来蹿去。太阳落山,掩映在云层里。亚伯拉罕确认我不是要遗弃它之后,放心地从我身边跑开。

然后我看见了她。

一个女人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正在看书。我认出了她,其实这挺难得的,因为我很少会记住什么人。我的生命中出现了太多的面孔,但我一看到她我就想起来,她就是我在达芬妮办公室里,从窗户看到的那个法语老师。她很特别,她是完整的自己,足够从人群中让人一眼认出。我不是说她的打扮(灯芯绒夹克,牛仔裤,戴着眼镜)特别突出,当然她穿得很好看很得体。我的意思是,从她放下书看公园的方式,从她鼓起嘴、闭上眼睛、歪着头迎接阳光的样子,这些简单的细节,就很与众不同。我看向别处。在公园里一个男人打量一个女人这么久太失礼了,虽然现在已经不是1832年。

不过正当我移开视线的时候,她跟我说话了。

“你的狗真可爱。”她有法国口音。她把手伸到亚伯拉罕跟前给它闻,亚伯拉罕高兴地舔她的手作为回应,它还摇尾巴。

“很荣幸听你这么说。”

然后她抬头看着我,时间长得令人有点不安。我还没自恋到觉得是我太过吸引人,让她难以移开视线。事实上,可能一百年前我有这个资本。在1700年的那个时候,我看上去20多岁,带着一种悲伤的气质,常常受到别人尤其是女士的凝视。但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时候了,她看我必定还有别的原因。这让我有点不解,难道她在学校也见过我?对的,可能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