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29/37页)

尽管他因为做了“错误”的事而觉得很糟,但他估计自己要是把吉姆交出去,会觉得同样糟;既然没法弄明白为什么做了对的事和做了错的事“代价”是一样的,那么他就决定不再想了,“遇事时只要怎么方便就怎么办”。

这个没有解决的两难困境反复纠缠着他,因为他似乎总是会冲动地选择“错误”的一边。当知道公爵和法国皇太子为了区区四十五美金出卖了吉姆时,哈克展开了一场最长久的跟良心的斗争。他又进行了一场“长久的思考”,梳理出种种可能,然后他告诉我们:“我越是研究这件事,我的良心就越是折磨我,我也就越是觉得自己邪恶、下流、卑劣。”他知道他本可以去主日学校,在那会有人“教导”他,“谁要是像我那样为了黑奴干这一切,是要下地狱永远受到烈火熬煎的”。他试着祈祷,但是他说不出那些话来,因为他的“心不正”。所以最终,他决定做“正确的事”,他给沃森小姐写了封信,打算交出吉姆。

一写完那封信,他就觉得“已经把罪恶洗涤得一干二净,这是我平生第一回有这样的感觉。我知道,如今我能祈祷啦”。但是他不听话的心不愿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他立刻开始思考,一边继续着思考一边告诉我们:我见到吉姆正在我的面前,片刻不离:在白天,在深夜,有时在月夜,有时在暴风雨中。我们漂啊漂,说话啊,唱啊,笑啊。不过呢,不管你怎么说,我总是找不到任何一件事,能叫我对他硬起心肠来。并且情况恰恰相反。我看到他才值完了班便替我值班,不愿意前来叫我,好让我继续睡大觉。我看到,当我从一片浓雾中回来,当我在世仇械斗那儿,在泥塘里又见到了他,在所有这类时刻里,他是多么兴高采烈,总要叫我乖乖,总要宠我,总要为我做他能想到的一切事情,他对我始终这么好啊。最后我又想起了那一回的事:我对划拢来的人们说,我们木筏子上有害天花的,从而搭救了他,这时他是多么地感激,说我是老吉姆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如今唯一的朋友。正是这个时刻,我碰巧朝四下里张望,一眼看到了那张纸。

这可是个叫人左右为难的事啊。我把纸捡了起来,拿在手里。我在发抖。因为我得在两条路中选择一条,而且永远也不能反悔。这是我深深知道的。我认真考虑了一分钟,并且几乎是屏住气考虑的,随后我对自个儿说:“那好吧,就让我去下地狱吧。”——并把纸给撕了。

就是在这时,哈克决定了,他就是“邪恶的”,他要始终如一地邪恶下去,而他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救出吉姆。他这么做,是要完全改变文明世界,同时也希望他的读者能自己深入地想想某些词:比如“正确”和“错误”,“邪恶”和“高尚”,“体面”和“文明”。

尽管哈克·费恩是最典型的个人主义者,但他的个人主义无法容忍贪婪。他拒绝了“主日学校”心态,同时也拒绝了将宗教作为一个奖惩体系的功利主义观点。他的道德选择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风险他意识到了,但他甘于去冒险,也愿意承担责任。哈克将找到一个新家和一个精神力量的新源泉,在那里,外部世界的权威被内心的坚定信念所代替,而这信念将会帮他决定如何对待吉姆。

就是这种个人主义,塑造了我对美国的想法。我曾试图与我在德黑兰的学生分享这种看法,向他们解释,道德的选择来自一个健全的心灵,来自对世界和对自我的不停质疑,而在一个看似给你更多自由的社会里,这也一样艰难——甚至更为艰难。在对集中营生活的研究中,茨维坦·托多罗夫[67]指出,即使处于最不利的环境中,当人类站在死亡的门前时,他们都仍是有选择的。他们终极的选择在于他们对生与死的态度。正是因为如此,哈克选择地狱,吉姆决定为保持忠诚而赌上自己的自由,才在本质上是忠于内在自我的选择,忠于那以自己的节奏跳动的叛逆心灵的选择。

如果在哈克的历险中有一个高潮的话,那么就是这里了。再没有别的场景如此深刻、如此完美地刻画了哈克和他的伙伴吉姆的形象。但故事并没有在这里结束,我们还会看到费尔普斯农场。一发现公爵和法国皇太子为区区四十五美元出卖了吉姆,而吉姆被关在费尔普斯农场(那儿恰好是汤姆的莎莉阿姨和她兄弟姐妹的家),哈克就决定前去救吉姆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