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15/37页)
就像跟道格拉斯寡妇在一起一样,哈克试着适应跟老爸一起生活的状况。但他身上有一种不安分,一种质疑权威的冲动。这种质疑带来的是孤独的沉思——他称之为“长久的思考”——它先于他在这个故事中所做的所有重大决定而存在。哈克开始适应跟老爸一起的日常生活,直到一件事震惊了他,他终于想要逃走:老爸告诉他,法官正设法把他弄回道格拉斯寡妇身边,哈克可以想象到他自己又会变得“如此受约束,如此纹明”。老爸告诉他,要是法官的决定对她有利,他就把哈克藏起来,让所有人都找不到他。于是哈克决定远走高飞,“让这个老男人和这个寡妇都永远找不到他”。
“幽默本身的秘密源泉并非快乐,而是悲伤。”吐温在他的笔记中这样写道。这种贯穿始终的幽默与悲伤的交错,成了这部小说的一个构成部分,塑造着人物、场景,以及最重要的,小说的语言。当哈克被索菲娅——那个害了相思病的格兰杰福特家族的姑娘——支回教堂取她落下的“圣经”时,哈克发现教堂里没有人,除了“一两头猪”,它们会进来可能是因为门上没锁,而且夏天了,猪喜欢凉快的地方。他补充道:“你要是留神的话,便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不得不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就不一样。”这不经意的一句评论传达了极好的喜剧效果,正如另一句轻描淡写的陈述传达的悲剧效果一样:当哈克在树上目睹了两个交战的家族——谢泼德逊家族和格兰杰福特家族——对彼此大开杀戒时,他说:“这种种经过,我也不想叙说了——要是这样做的话,只会叫我更难受。我但愿,当初那个夜晚,我根本没有爬上岸来,以致亲眼目击这次的惨祸。我的脑子里将永远赶不掉这一切——有好多回,我在梦里还梦见了这一切啊。”
[52]《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引用原文处,参考潘庆舲译本及网络某佚名译者译本,人物译名参照潘庆舲译本。
[53]H.L.门肯(H.L.Mencken),美国作家和编辑。
10
那是天气明媚的一天,我正走路去西区图书馆,打算借本书。我听见有人在后面喊我,回过身,我看到了法拉,她戴着自行车头盔和装备,大笑着叫我“丫头”。她想待会儿跟我一起喝咖啡,谈一谈哈克。在那个时候,我正想给我的书起这样一个副标题“《哈克贝利·费恩》中的混血儿”。
那天是一个她所谓的“好日子”,一个小时后在Soho咖啡馆跟我见面时她状态很活跃,这家咖啡馆在P大街22号,是镇上少有的几家独立咖啡馆之一。我想让法拉看看它:我告诉她,它让我想起我们学生时代经常去的伯克利的那几家咖啡馆——简陋但有缤纷有趣的家具和靠垫,扎马尾的店主总是在柜台后面。咖啡好喝,马克杯名副其实。
我的卡布奇诺、她的绿茶和两个人一起吃的烤饼都好了,我们移步到了房间最远角落里的桌子那儿。
“怎么样?”她说。
“你怎么样?”我反过来问她。
她微笑着告诉我,她的朋友巴赫拉姆说,她要为他做两件事:“染个头发,别死。”[54]“所以,”法拉带着她最神秘莫测的微笑说,“我把头发染啦!”她说,明确地表达内心的感情对于巴赫拉姆来说一直是很难的,因而他能这样说让她很受感动。她又接着问了一遍:“那么,怎么样?”
我告诉她,我已经开始读一部马克·吐温的传记了。我们此前几个月的交流,让我决定放手去读一大堆我本来不会去读的书。关于吐温的人生我读得越多,我就越为他近乎天生的对奴隶制的憎恨而感到惊奇。
“下次我教《哈克贝利·费恩》的时候,我会布置更多的自传材料阅读。”我说。我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论断所着迷:“小说就像一张蜘蛛网,或许只是极其轻微地黏附着,然而它的四角还是都黏附在生活之上。”我始终对这种充满魔力的互动,这种奇特又永恒的小说与现实的交织,它们的相互亲附和彼此较量,感到兴趣盎然。
“在学生时代,我对奴隶制并不厌恶,”吐温在后来的人生中这样追忆,“我并没有意识到它有任何不对。我从未听人对它加以指摘;本地报纸从未对它有半点反对;本地的神职人员教我们,上帝是支持它的,这是神圣的事,怀疑者只需去读《圣经》,就可以定下心来——然后他就会对我们朗读那些文字,使我们确信不疑;要是奴隶自己厌恶奴隶制,他们也会明智地选择一声不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