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13/37页)

汤姆劝说哈克回去,但哈克对此充耳不闻。哈克让他的朋友把他那份金子也拿走,只偶尔给他几分钱用。他告诉他,在寡妇家,“一切都井然有序,真让人受不了”。汤姆牵强地告诉他,大家都是这样过日子的,哈克说:“我不是大家,我受不了。”之后他说出了他离经叛道、充满哲理的想法:“发了横财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令人愉快。发财简直就是发愁,受罪,最后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他并不渴望发财,也不渴望生活在那“令人窒息的房子里”。

当汤姆狡猾地告诉哈克,要是他拒绝成为一个体面的社会成员,他就不能加入他的强盗团伙时,哈克才不那么坚定了。汤姆有板有眼地说,强盗比海盗格调高:在多数国家,“强盗算是上流人当中的上流人,都是些公爵之类的人”。要是汤姆接受了现在这样的哈克,那么“人们会怎么说呢?”他们说会,强盗是些“低贱的人”。这本书的结局是,哈克最终答应回家,并在寡妇道格拉斯家里待上一个月。

《汤姆·索亚》中令人窒息的房子里的大多数居住者,在《哈克贝利·费恩》里都能找到。只是在《汤姆·索亚》中,那些房子更明亮些——他们严格遵守戒律,却也给恶作剧、少年之恋和最终发现了黄金宝藏的小小冒险留出了空间。反常和反叛都存在,但是反叛者和顺从者却达成了某种形式的和平共处。男孩就是男孩——他们爱恶作剧——但一切都会好的,最终,他们都会长大,变成法官,变成律师,变成体面的公民。

在《哈克贝利·费恩》中,读者从第一页开始就能感受到,在这些规规矩矩、一本正经的家庭中有些异样的东西,在隐秘的角落和缝隙中,潜藏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险恶。我们渐渐意识到,哈克用“令人窒息”这个词,不仅仅是一种比喻。对他来说,生养他的小镇里的生活“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哈克抗拒这种难以避免地随着稳定与安全而来的体面,于是独自出发,去追寻另一个美国梦:自由。

在《哈克贝利·费恩》的第二段,哈克让我们知道,道格拉斯寡妇已经决定收养他,并让他“学习纹明规矩”(sivilize)。但是,他写道:“可是整天憋在家里真难受,瞧那个寡妇的举止谈吐那么正经古板,简直让人腻味!所以说,到了我再也受不了的时候,我就跑了出来。”[52]在故事的结尾,他并没有归来,也没有发现一个充满欢乐的新家;故事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发展,另一个虔诚而好心的女人莎莉阿姨提出——如他所说——“要认领我做儿子,要教我学纹明规矩,这可是我受不了的。我先前经受过一回啦。”于是他又逃跑了,他宣布:“我得比其他的人先走一步,先到‘领地’去。”这两次告别,分别在书的开头和结尾,彼此互为映照,就如前八章反映最后十章一样。“纹明”是个关键词。吐温将它化为己用,不仅颠覆了“体面”的世界观,而且大大出乎读者的意料,他承袭的是约翰·洛克的名言:所有的权威都是错的。

第一章的开头充满了天真的抱怨,同样的抱怨哈克在《汤姆·索亚》里已经表达过了,他讨厌跟虔诚的道格拉斯寡妇生活在一起。但跟《汤姆·索亚》不同的是,这个故事讲的不再是那种任何“健康”男孩都会奋力逃离的限制:按时起床,上学,刷牙,在每顿饭前或上强制性的主日学校时念祷文。同《汤姆·索亚》的活泼气氛不同,一种阴暗的情绪弥漫在这个相当平凡的世界,它比哈克所藏身投靠的未知的荒野更险恶、更危机四伏。

哈克描述了一段令人捧腹的、与严厉的沃森小姐的对话,她是道格拉斯寡妇的姐妹。当沃森小姐反复渲染着天堂的好处(那是她的目标)和地狱的惩罚(汤姆·索亚未来的容身处)时,哈克告诉她,如果不和汤姆·索亚一起,他不会想去天堂的。他接着告诉我们,“沃森小姐不停地找他的碴儿,让人觉得又累又寂寞”,一直到最后他们都去睡了。

我们在此看到了幽默的一幕,但我们脚下的陷阱也随着哈克的讲述展开,他接着描述他坐在自己房间的一把椅子上,“一个劲儿在想什么开心事儿,可总是白搭。我觉得挺孤单,恨不得自己死了才好。天上的星星闪闪发亮,树林子里的叶子沙沙发响,听起来总是那么凄凄惨惨;我听见远处一只猫头鹰在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莺和一头野狗在那里乱嚷嚷,想必是有人快要咽气了。微风想要跟我喃喃细语,可我听不清它在诉说些什么,反而使我冷得浑身直哆嗦……我心里感到既沮丧而又惊恐,巴不得有个把人来跟我作伴”。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第一章的第二页,在这一页里,“死者”和“死去”在一段里出现了三次,还提到了一个在坟墓里感到不得安宁的鬼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