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17/37页)

在现实生活中,塞缪尔·克莱门斯跟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和布克·T.华盛顿[55]是朋友,他还为沃纳·麦吉恩[56]提供了学费,后者是最初一批在耶鲁学法律的黑人学生之一。“应该感到羞耻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他在1885年给耶鲁法学院院长的信中这样写道,“这代价应该我们付。”

[54]染发“dye”和死“die”同音。

[55]布克·T.华盛顿(Booker T.Washington),非裔美国教育家、作家。

[56]沃纳·麦吉恩(Warner McGuinn),非裔美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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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奴隶制斗争的方式有许多种,从努力促进法律修改到宣传普及、让奴隶主感到羞愧,再到采取武力。而有一种方式是从被迫沉默者、受创伤者的视角去写作,这本身就是一种显示了巨大胆量的反抗行为。从前的为奴者写下的回忆录,无论是传记还是虚构故事,文字中都满是心碎与诉求,因为它们的确摧毁、剥夺了许多生命。但畸形荒谬的现实在他们的虚构故事中占了太大的比重。他们的语言通常都包含了太多个人感情,又非常正式,不能给人物充分的话语权,或者说无法充分地表达个体身上的重负。过了几十年的时间,奴隶叙事才发展出自己的语言和形式,逃脱了权威的狭窄限制,这权威不仅占据了他们的现实生活,而且干扰了他们的想象世界。[不过偶尔也有几部沧海遗珠,比如小亨利·路易斯·盖茨[57]发现的那本令人惊奇的作品,哈里耶特·E.威尔逊(Harriet E.Wilson)的《我们黑人》(Our Nig),在某种程度上,它可以被认为是与《哈克贝利·费恩》相媲美的作品。]此后,当然还有出版于1852年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撇开作为一部小说的缺陷不谈,《汤姆叔叔》的确触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亨利·詹姆斯说,好像“一条鱼,一条奇妙的活蹦乱跳的鱼,就那么在空中飞翔”。问世逾一个世纪,它唤起情感的渲染力还是那么强,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我女儿读完这本书之后的一整个星期,每天早晨醒来时都为汤姆叔叔和他的小朋友伊娃的死哭泣。

不像《哈克贝利·费恩》——它叫板所有权威,或许尤其是宗教权威——大多数虚构的奴隶故事在传达的信息和语气上都是“基督教式的”。当然,在某一意义上,它们提供了一种别样的基督教的观点,挑战了奴隶主和为奴隶制辩护、正名的布道者。在这种意义上,《汤姆叔叔的小屋》和非裔美国作家写的小说,如《艾奥勒·勒鲁瓦》(Iola Leroy),都主张基督教精神,并把它化为己用。正如埃德蒙·威尔逊[58]在《为国家流血》(Patriotic Gore)中写的——保罗·伯尔曼[59]向我这样描述过这部作品,“错误的分析,伟大的刻画”——汤姆叔叔是基督精神的真正典型:挨了一耳光,把另一边脸也伸过去。他的胜利在于,他拒绝变得像他的白人主人那样满心仇恨。

有趣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两个主人公也是一个奴隶和一个年幼的孩子,就好像,只有孩子才未被“良心”污染,或未被社会教会仇恨,所以他们才能真正对一个奴隶的生活感同身受。伊娃与哈克不同,她不是流浪儿,而是汤姆新主人的漂亮女儿,汤姆宠爱这个“脆弱的尘世里的小东西,就像在崇拜天堂里神圣的东西”。我们读到,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半信半疑”,“觉得自己见到了一个从他的《新约》中走出来的天使”。汤姆见到伊娃·圣克莱尔的时候,她正在密西西比河中乘着一条江轮顺流而下,而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基础是,他们都有一副好心肠和对《圣经》的爱。伊娃的善良和友爱,让汤姆跟家人的分离也似乎不那么难受。不像哈克,伊娃并没有对整个故事的发展进程造成多大改变:她单纯,并始终在询问奴隶们的境况。在弥留之际,她要求她的父亲放掉所有的家奴。

《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非常有力量,但它是因政治和社会目的而写的,而它也显示了这一特点。哈里耶特·比彻·斯托并没有让人物去发挥作用,而是不时地介入其中,拼命劝说读者相信奴隶制穷凶极恶的本质。而在有力地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同时,她又不禁要给她的黑人角色赋予“白人特性”。小伊娃是小说中仅次于汤姆的最重要的人物,却也是最弱的。她从没有完全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且有些让人气恼,这恰让我们想起,哈克·费恩是如此地接地气和真实。他并没有努力煽情,但是他以我们觉得永远不可能的方式打动了我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