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杂著卷二(第11/13页)

国藩按:刘毅之彭排,马磷之牌,即古之盾也。崔延伯之排城,则较大矣,殆与《周礼》之藩盾,《六韬》之大橹相类。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中有立牌,即古之盾也,有圆牌,即今之藤牌也,统谓之日挡牌。又有所谓刚柔牌者,其法以生漆、牛皮蒙于外,而以湖绵搓成小团,及头发装于内。盖戚氏自以巧思制造,非有所师于古也。古之干盾所以捍御矢石,今之挡牌所以捍御炮子,炮子所当无坚不破,岂矢石所可同年而语哉!国藩初办水师时,尝博求御炮子之法,以鱼网数层,悬空张挂,炮子一过即穿,不能御也,以絮被渍湿张挂,炮子一过即穿,不能御也;以生牛皮悬于船旁,以藤牌陈于船梢,不能御也。又作数层厚牌,以竹鳞排于外为一层,牛皮为一层,水絮为一层,头发为一层,合而成牌,亦不能御也。以此而推,戚氏之刚柔牌,不足以御炮子明矣。

鸟枪子如梧子,大者或有法以御之。抬枪子、劈山炮子,凡如大黄豆以上者,竟无拒御之法。近时杨军门载福等深知炮子之无可避,遂屏弃鱼网、水絮、牛皮等物,一切不用,直以血肉之躯,植立船头,可避者避之,不可避者听之。而其麾下水师弁兵,亦相率而植立直前,无所回避。明于此义,而古来干盾橹排诸器皆可废矣。

友人刘腾鸿峙衡治军,刁斗森严,凛不可犯,临阵则埋根行首,坚立如山,有名将之风,惟过于自熹。在武昌时尝独立城下,呼贼以炮击之,贼发十余炮不能中,坚坐良久乃还。在瑞州时亦如是,卒以殉难。殒我壮士,人百莫赎。此则刚毅太过,于好谋而成之道少有违尔。

余初不解造群子之法,以生铁令铸工铸之,渣滓未融,经药辄散,且多蜂眼,鸣而不能及远。乃与吴坤修竹庄商用熟铁打造。其法以铁先炼成直条,每条烧红,其端截出半寸,打成圆颗;又烧其端,又打成颗,每颗如葡萄大。后至江西,商之姚镶,亦以此法打造。姚君又作为铁模半涡,截铁条之端置模中,宛转锤炼,圆滑可爱,于是能及远,较多一里有奇也。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打造群子,均用此法,每炮用百余颗,多者或三四百颗。喷薄而出,如珠如雨,殆无隙地,当之辄碎。不仁之器,盖莫甚于此矣,然海疆尚未静谧,此其亟宜讲求者也。

营制

一营之制

营官亲兵六十名,亲兵什长六名,分立前后左右四哨。哨官四员,哨长四名,护勇二十名。什长三十二名,正勇三百三十六名,伙勇四十二名,一营共五百人。营官一员。哨官四员在外。

营官亲兵之制

亲兵六队:一队劈山炮,二队刀矛,三队劈山炮,四队刀矛,五队小枪,六队刀矛。每队什长一名,亲兵十名,伙勇一名,计六队共七十二名。

一哨之制

前后左右四哨,每哨哨官一员,哨长一名,共护勇五名,伙勇一名。每哨八队:一队抬枪,二队刀矛,三队小枪,四队刀矛,五队抬枪,六队刀矛,七队小枪,八队刀矛。每队什长一名,伙勇一名。其抬枪队,正勇十二名,合什长、伙勇为十四名。其刀矛、小枪队,正勇十名,合什长、伙勇为十二名。每哨一百零八人,计四哨,兵四百三十二人。

长夫之制

营官及帮办人等,共用长夫四十八名。搬运子药、火绳及一切军装等项,共用长夫三十名。

亲兵,每劈山炮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六队共长夫十四名。如拔营远行,营官另拨公夫,帮抬劈山炮。哨官、哨长及护勇五人,共夫四名,四哨共夫十六名。每抬枪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四哨抬枪八队,共长夫二十四名;刀矛、小枪二十四队,共长夫四十八名。

以上各项,共长夫一百八十名。五百人一营,计每百人用夫三十六名。只许减少,不许增多。

营规

招募之规二条

招募兵勇,须取具保结,造具府县、里居、父母、兄弟、妻子名姓、箕斗清册。各结附册,以便清查。

募格,须择技艺娴熟、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土气者为上。其油头滑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概不收用。

日夜常课之规七条

五更三点皆起,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醒炮,闻锣声则散。

黎明演早操一次。营官看亲兵之操,或帮办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午刻点名一次。亲兵由营官点,或帮办代点;各哨由哨长点。

日斜时演晚操一次,与黎明早操同。

灯时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定更炮,闻锣声则散。

二更前点名一次,与午刻点名同。计每日夜共站墙子二次,点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营官点全营之名,看全营之操无定期,约每月四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