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杂著卷二(第13/13页)

查口号:每夜发二字做口号。查营时,遇着人来,低声呼上一字;来者即低呼下一字应之。错者登时拿问,以防奸细。若人多混杂之地,日间亦发二字做口号,以便稽查。

查街:每日派什长及亲兵数人,至营盘附近街市稽查。如有扰民者,吸洋烟、赌博者,立即拿回究办。

查出营:各勇必挂号执票,方准出营。如守门人不验票擅放者重责,各勇夫不服查者责革。

查私留外人:各勇夫如有亲友来营,须报明本什长、哨长,至营官处挂号,方准留宿。违者重究。

马队营制

——一营十哨,每哨官给马一匹。一哨马勇二十四名,每名给马一匹。营官亲兵八名,每名给马一匹。

——营官月给薪水银四十两,公费银四十两,马四匹,马夫二名,火夫一名,长夫八名。

——帮办一员,月给银十六两,马一匹,长夫一名。

——字识一名,月给银五两。

——哨官十员,每员月给银九两陆钱,杂费银一两二钱,马夫一名,棚夫一名。

——先锋官五员,每员给马一匹,月给口粮银五两四钱,杂费银六钱。五人共为一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

——亲兵八名,每名给马一匹,日给银一钱四分,杂费银月给六钱。以四名为一棚,每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

——步队亲兵什长一名,日给银一钱六分。步队亲兵十名,日给银一钱五分。共为一棚,火夫一名。此专备营官差遣及出队时留守营盘之用。毋许再向各哨派人当差。

——马勇日给银一钱四分,杂费银月给六钱。每四名为一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

——搬运军械、草料,公长夫四十名。凡长夫每名日给银一钱,火夫每名日给银一钱一分。

——营官领蓝夹棚二架,白单棚一架;帮办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一架。马队亲兵领白单棚二架,马圈棚子二个。步队亲兵领白单棚二架。每哨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六架,马圈棚子七个。

——每营月给烛一百五十斤,油二百斤。

——每营百马之内,每年准报倒毙三十六匹。如数换领,以资弥补。另于哨弁兵勇杂费银内,每月扣出三钱,作为添补马匹公项,名曰朋马银。营官总理其事,月派哨官一员,轮流经管。遇有马匹额外倒毙,及病瘦不堪驰使者,即行抽拨此项,随时采买添补。

——每马月给麸料草豆银二两,每年三、四、五等月,青草正茂,可以放食。每马减银五钱,只给一两五钱。

——马医、铁匠、号褂、旗帜、大小扫把、铁刮、竹槽,出自营官公项。

——修补鞍上坐褥、布屉、后鞦、辔头,哨官、兵勇自办。

——笼头、偏缰,哨官、兵勇自办。

——马药钱,营官出自公费,哨弁、兵勇出自杂费。

——更换鞍桥、油皮鞯、肚带及拴肚带宽皮条、拴蹬窄皮条、皮扎、铁嚼全副,马枪、弓箭、腰刀、扎草刀、草料口袋,由军械所办给。

——凡扎营之处,先择斜坡掘地二弓,以为马圈,可拴四马兵勇之棚,即与马圈棚子相对。哨官之棚,亦与哨官马圈相对。凡支马圈之时,兵勇四名,与马夫二名,亲自锄挖。如马圈办理不妥,将该哨官分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