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第25/35页)

  • 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367—369页;又见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94—95页;森正夫:《16—18世纪的荒政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434—436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制》第二部分,第61页;肖尔:《中国明代的最后朝廷》,第54页;“铲平王”也有其他写法,傅路德和房兆楹编著的《明代人名辞典》,第1275页。​

  • 永新地区地方志,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6页;又见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5—246页;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55页。永新在江西西部的井岗山区。​

  • 傅衣凌:《明清农民社会经济》,第130页;森正夫:《16—18世纪的荒政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75页。​

  • 同上书,第128页。它与欧洲的粮食骚乱与纳税人抗议活动显然是很相似的。可对比英格兰这类运动的著名研究,见汤普森:《18世纪英国的道德经济思想》。​

  • 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36页。​

  • 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30、137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5页。​

  • 同上书,第137—141页。​

  • 同上书,第124页。​

  • 同上书,第136页;又见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页。​

  • 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187—188页。​

  • 同上书,第176—178页;佐藤文俊:《明末袁时中之乱》,第223页。​

  • 滨岛敦俊:《乡村社会》,第12—13页。一个外住都浙江嘉善会的地主陈龙正在1630年致信另一个乡绅,详细述说了他出借稻米给贫苦农民的方法,并且建议采取相同的慈善做法,以为这个县的公益效力。他还创立了“同善会”,在城市穷苦人中行好事;同时,他要求乡绅服徭役,不要借免役占便宜。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50—51页;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236—238页。​

  • 家族族长也要给穷苦亲属一些好处,因为他们担心失去田庄的劳动力来源。如果能使同族的贫民留居乡里而不致流入城市,那么这些管理地主就随时都有劳动力的供应了。这可能会阻碍节省劳力的技术的采纳。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42页。​

  • 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八卷,第3页。范文正就是范仲淹,著名的宋代学者和博爱主义者,他认为对公众的施舍救济是儒家绅士的责任,特威切特:《范氏家族》,见于各章。​

  • 同上书,第1页。​

  • 同上书第一六一卷,第16页。​

  • 参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九卷,第9页;又见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75、87页;居密:《地主和农民》,第23—24页。​

  • 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六一卷,第16页。当一个地区的豪家试图进入邻近地区时,这一地区的联系就会得到加强。比如,在冒襄的家乡,从长江到江阴间的如皋地区,那里贫苦的渔家住在泥沙沉积而成的岛屿上。当地方上的“豪家”想占有这些冲积地时,如皋当地的乡绅、知县和岛上居民都捐出收成的一部分,用于建造船只和购买武器,进行抵制。同上书第一一五卷,第41页。​

  • 这样,在明朝统治的最后30年里,尽管安徽桐城的乡绅免除了一些农民的债务,而且尽力采取救济措施,但是这个富庶地区的乡绅仍然在滥用特权。“以前对地方公益的关心似乎已经消失在狭隘的一己和家族的利益之中了。加之他们对普通百姓日益傲慢的态度,这就足以导致各乡绅家庭及亲属间的相互疏离,并在他们和社会其他人之间形成危险的对抗”。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67—68页。​

  • 丁伯格:《贤人与社会》,第132—134页;狄百瑞:《晚明思想中的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第178—181页。​

  • 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181页。沈定平(音译)相信,晚明时期的阶级冲突在像海瑞和张居正这样的国家官僚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社会危机感;他也断言,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导致了在租佃关系方面的逐渐变迁,使得地租按照更加有利于种田人的方式得到调整(即变成定额租)。根据沈的看法,如果这种社会危机由于17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规模起义而得到了加强的话,这种进步是不可改变的。刘广京:《世界观和农民起义》,第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