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第12/27页)
麦克尼尔自己也承认,这一解释有一处明显的缺陷,那就是游牧民族一旦认识到,好日子过后生活必定会变得十分艰难,就应该搬到大草原以外的地方去住;他们学会了骑马后,大草原就应该搬空了。在某种意义上说,确实发生了这样的事:大草原上活动范围最广的侵略民族——蒙古人和突厥人——建立了统治定居民族的帝国,迫使他们纳贡,因而使自己免于大草原上循环往复的饥馑。但是,游牧民族有一个嗜好:他们喜欢居无定所的生活方式,蔑视被绑在土地和耕牛上累死累活的农民。游牧者两头的好处都想占,既要享受定居者生产的舒适和奢侈,也不愿放弃马背上生活的自由,不愿放弃住帐篷营地、骑马打猎、按季节拔营迁!的生活方式。
游牧的生活方式历久不衰,最好的体现莫过于伊斯坦布尔奥斯曼土耳其苏丹的托普卡比宫(the Topkabi)。直到19世纪初,这个疆域从多瑙河直至印度洋的庞大帝国的统治者还保持着他们在大草原上的生活方式;托普卡比宫的花园里建有临时凉亭,凉亭的地面铺着地毯,苏丹就坐在地毯上的坐垫上,他身穿骑马人的束腰长袍和宽松的裤子,主要的宝器是马上武士的箭囊、弓盒和箭手的扳指儿。托普卡比宫虽然位于东罗马帝国的首都,但它仍然是一个游牧民族的营地,高官显贵的仪仗是马尾做的纛旗,门口就是马厩。
关于游牧民族作战的原因还有另一个解释,说是为了迫使文明地区和他们做生意。大草原上的人很早就学会了贸易,商人们对他们提供的商品——马匹,可能还有奴隶——争相购买,或用制成品来交换;15世纪中期,匈奴人和罗马人讲和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求把多瑙河边的一个市场“恢复旧制”,重新开放。自公元2世纪起,中国和中东之间开通了丝绸之路,两头商业的兴隆维持着这条路上络绎不绝的商旅,长达1000多年。这也说明,游牧者通常能够认识到,鼓励商人放心地带着货物经过他们的地盘比抢劫货物好处更大。然而,他们有时贪念一起,就把商业大利益抛在了脑后;商旅在途中被抢司空见惯,而且,当所求和所予之间存在着结构性不平衡的时候,强迫贸易是起不了作用的。大草原的人靠武力打开了与文明世界的贸易,但他们的物产实在太少,无法满足对方逐利的需要而成为自我维持的商业活动。正如19世纪英国人强人所难,一定要中国人买鸦片一样,以武力为后盾强行推销,必将导致卖方把自己的政治意志强加于不情不愿的买方。这样一来,卖方即使没有帝国主义之名,行的也是帝国主义之实。但无论如何,如此复杂的两部曲恐怕是早期的骑马民族没有能力做到的。
匈奴人
我们所知比较详细的第一批大草原上的人是在公元5世纪期间入侵罗马帝国的匈奴人。如果他们就是中国的匈奴人的话,那么他们早在公元2世纪就对统一的中国不断犯边骚扰,是汉朝的心腹大患。匈奴人的语言可能属于突厥语系,没有文字;他们的宗教是“简单的自然神崇拜”。他们可能有萨满,即能呼唤神灵,帮助神和人沟通的巫师;我们知道,迁到北美洲北部森林中居住的人也有萨满。匈奴人肯定使用骨卜法,根据羊肩胛骨上的痕迹预测未来。匈奴人非常重视预测未来。439年,利托里奥斯(Litorius)在图卢兹战役开始前求神问卜,显然是为了麾下的匈奴雇佣军,他是所知最后一位奉行古老的泛神教仪式的罗马将军。匈奴人的社会制度比较简单,他们承认贵族的原则,阿提拉就非常自豪于自己的高贵出身;他们还蓄有数量不多的奴隶,但除此之外人人平等。
匈奴人贩卖奴隶,征战得胜后把大量被掳获的百姓当作奴隶出售;他们把家人活活拆散,在奴隶市场上分别出售给不同的主人,这种毫无人性的做法使得5世纪的基督徒作者为之震惊。匈奴人一旦在罗马帝国边远的省份站住了脚,就把出售奴隶当作了一种贸易,这可比贩卖马匹和动物皮毛利润高多了。他们还抓住军人或平民,勒索赎金,因此获得了大量的黄金。到后来,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得不向他们行贿:从440年到450年,罗马帝国东部的省份为换取和平,付给匈奴人13000磅黄金,约合6吨。这类交易使人对马背上的民族离开大草原是因为要“逃离气候变化”或“推行贸易”的解释提出了怀疑。实情似乎简单得多:游牧民族身体上强壮、后勤上机动、文化上对流血司空见惯、道德上没有禁止杀生或奴役外人的宗教制约,对他们来说,打仗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