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第11/21页)
“或许是我没有把‘便’字说清楚?”魏姆斯队长道。
“我不干活的时候就穿这个,爷。”喏比责备道。
“长官。”科垄军士纠正他。
“我的声音也换了便装。”喏比道,“采取主动,这是。”
魏姆斯缓缓围着下士转了一圈。
“这么说你的便装不会吓得女人晕倒、也不会引得小男孩追着你满街跑?”他问。
喏比满不自在地动了动。他不大听得懂挖苦。
“不会,长官,爷。”他说,“流行得很,这风格。”
笼统地看这话没错。如今安科确实有这么股风潮,宽大的羽毛帽、一圈皱领、开衩的紧身马甲外加金灿灿的纽扣、喇叭裤、装饰着马刺的靴子。不过,魏姆斯暗自琢磨,大多数赶时髦的人都有更多的身子可以撑起这么些东西,而对于喏卟司下士制造出的效果,你至多只能说他在这里头的什么地方。
或许这样反而好。毕竟,等看到这样一个喏比走在街上,谁会相信他是个想要低调行事的卫兵?
魏姆斯突然意识到,工作之外的喏卟司什么样,自己其实完全不了解。他甚至记不起喏比住在哪儿。这么多年了,他竟一直不知道他的喏卟司下士在私底下居然有点孔雀性格。一只个子很矮的孔雀,没错,也许还是只被重物反复砸过无数次的孔雀,但仍然是只孔雀。这实实在在地说明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你永远想不到。
他把注意力转回到眼前的事情上。
“今晚我要你们两个,”他对喏卟司和科垄说,“尽量不张扬地——或者对于你来说,喏卟司下士,尽量张扬地——跟人打成一片,看看,呃,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异常情况。”
“什么样的异常情况?”军士问。
魏姆斯迟疑起来。他自己也不大确定,“任何,”他说,“有关联的事。”
“啊。”军士了然地点点头,“关联。嗯。”
接着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也许有人看见了什么奇怪的事。”魏姆斯队长道,“或者也许有没法解释的大火,或者脚印。你们知道,”最后他绝望地总结道,“龙的迹象。”
“你意思是说,比如,被当床睡过的大堆金子。”军士道。
“还有被铁链锁在石头上的处女。”喏卟司很内行地说。
“看得出你们俩都是专家。”魏姆斯叹口气,“只管尽力就是了。”
“这个打成一片,”科垄军士问得很有技巧,“它要涉及去酒馆喝酒之类的,对不?”
“会有一点点。”魏姆斯回答道。
“啊。”军士显得很高兴。
“适量。”
“那是自然,长官。”
“而且需要你们自己付钱。”
“哦。”
“不过在你们出发之前,”队长问,“你们谁知道有谁知道点龙的事的?我是说,除了它睡在金子上和年轻女人那部分。”
“巫师该知道。”喏比主动提供情报。
“除了巫师。”魏姆斯坚定地说。你不能相信巫师。每个卫兵都知道你不能相信巫师。他们比平民还糟。
科垄想了想,“总可以找兰金小姐。”他说,“住在司康大街。养泽龙。你知道,那些被人当宠物养的鬼东西?”
“哦,她啊。”魏姆斯有些沮丧,“我好像在街上看见过她。就是马车背后贴着‘爱龙的人喂嘿’的那个不是?”
“就是她。疯疯癫癫的。”科垄军士道。
“你要我做什么,长官?”卡萝卜问。
“呃,你的工作是最重要的。”魏姆斯说得很快,“我要你留守在这儿。”
卡萝卜咧开嘴,脸上缓缓露出一个梦幻般的微笑。
“你意思是说我留下来管事,长官?”
“也可以这么说。”魏姆斯道,“但你不准逮捕任何人,明白?”他急忙补充。
“哪怕他们正在犯法,长官?”
“哪怕这样也不行。只要记下来就行了。”
“那我就读我的书。”卡萝卜说,“还有擦亮我的头盔。”
“好孩子。”队长道。这样应该够安全了。这地方谁也不会来。连报告自家丢了小狗的人也没有。压根儿没人会想起警卫队。你不知道得多落伍才会来找警卫队帮忙,他苦哈哈地想。
司康大街路面宽阔,两侧还栽了道旁树,它属于安科城里特别贵族气的一个街区。这里地势很高,所以不用忍受河水那股无处不在的气味。司康大街的人兜里揣的是“老钱”,据说这比暴发户的“新钱”要强很多,不过这两种钱魏姆斯队长兜里都很少,所以看不出其中的差别。司康大街的人有私人保镖。司康大街的人据说高傲得连跟神仙说话也不肯——不过这话几乎可以算是诽谤。他们其实是肯跟神仙说话的,只要对方是出身良好、教养上佳的神仙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