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手中的魔力(第13/36页)

“是的,我想是这样。”

我点点头。恐慌从心底腾地升起,我怀疑有很多人都知道了安德鲁·马丁教授的发现。然后,我决定扩大问题的范围。毕竟,要想扮演好人类的角色,就必须多了解他们,因此我问了一个自认为最宏观的问题:“呃,你觉得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你发现这种意义了吗?”

“哈,人生的意义!人生的意义?老实说,人生没有意义!人们没完没了地寻找外在价值和意义,殊不知,这个世界不仅不能给他们提供答案,而且对他们的问题漠不关心。这可不是真正的叔本华。这更像是克尔凯郭尔与加缪的结合体[8],我认同克尔凯郭尔与加缪。问题在于,如果你潜心研究哲学,不再相信意义的话,你可能得开始吃精神科药物。”

“那爱呢?爱是什么东西?我在杂志上总看到这个字,就是《时尚》杂志。”

又是一阵狂笑:“《时尚》?你在开玩笑吗?”

“不,我是认真的。我很想了解这些东西。”

“你肯定问错人了。你知道,这不是我能回答的问题之一。”她的声音起码压低了两个八度,眼神变得暧昧,“我喜欢暴力的男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有一点自虐倾向。我经常去彼得伯勒,在那里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男人。”

“哦。”我说道,这时我才意识到主人的确应该把我送到这里来。人类和我所知的一样变态,他们是一个热爱暴力的物种,“这么说,爱是寻找一个能够伤害你的人?”

“相当正确。”

“这太荒唐了。”

“‘爱情之中总有几分疯狂。而疯狂之中又总不乏几分理性。’我忘了这话是谁说的了。”

接下来是一片沉默,我想离开。由于不了解人类的礼节,我直接起身离开。

她叹了一口气,继而又自顾自发笑。笑似乎和疯狂一样都是自我解嘲之道,是人类的紧急出口。

我满怀着乐观之情,走到那位对着餐盘喃喃自语的男人身边,他是这里大名鼎鼎的天外来客。我们聊了一会儿。我满怀希望地问他来自何处。他答塔图因[9]。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他说他住在卡孔大坑附近,开车去贾巴的宫殿只要几分钟。他曾经和天行者一起住在农场里,后来农场被烧毁了。

“你的星球有多远?我的意思是,离地球有多远?”

“很远。”

“多远呢?”

“五万英里(1英里=1.609344千米)。”他的回答粉碎了我的最后一丝希望,我不得不暗自懊恼,早知如此,我还不如一开始就专心欣赏那株苍翠欲滴的绿叶植物。

我凝视了他半晌,起先我还有他乡遇故知之感,现在我知道了,我原来只是独自一人。

因此,我只能默默走开。我想,也许这就是生活在地球上的下场吧。你会发疯。你把现实端在餐盘中,眼睁睁地看着它燃烧,最后为了双手不被灼伤,只得扔下餐盘(正当我思索之际,餐厅的某处有某个人真的扔下了餐盘了)。是的,我现在想明白了——做人会把你逼疯。我从四方四正的落地玻璃窗望出去,绿树、砖房、车流和来来往往的行人尽收眼底。显然,这类物种端不住安德鲁·马丁刚刚递给他们的餐盘。我必须离开这里,执行任务的时候到了。我想到了伊莎贝尔,我的妻子。她有知识,有我需要的知识。我刚才真该和她一起离开。

“我在做什么?”

我向窗户走去,我以为它和我们沃那多星球的窗户是一样的,结果并非如此。它由玻璃制成,坚硬如岩石。我非但没能走出去,反而把鼻子撞扁了,惹得其他病人发出一阵哄笑。我离开餐厅,迫切渴望远离所有的这些人,还有死牛和胡萝卜的臭味。

失忆症

扮演人类是我的任务之一,但如果安德鲁·马丁把他的发现告诉了别人,那我可没时间在这里继续耗下去了。我看了看自己的左手,还有其中隐藏的魔力,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午餐后,我找了那位曾坐在一旁监视我和伊莎贝尔交谈的护士。我把声音压低到分毫不差的频率,把语速放慢到周密精确的速度。催眠人类是小菜一碟,因为他们似乎是宇宙中最容易轻信的物种。我对他说:“我的精神非常正常。我想见能批准我出院的医生。我得回家见妻儿,而且我得回剑桥大学菲茨威廉学院继续教书。还有,这里的饭菜我吃得很不习惯。我不知道今天早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我的行为有伤风化,但在此我向您负责任地保证,不管我患的是什么病,它都是暂时的。现在我的情绪很稳定,心情也很好。我感觉好极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