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漫步遐想录漫步之四(第3/7页)

然而这条规则从何而来,保证它万无一失的证据又从何而来?在所有像这样难以解决的伦理问题中,我总是通过良心的指引而不是通过理性的启发找到答案。道德的本能从来没有欺骗过我;它在我心中至今纯洁如初,使我对它信赖无疑;虽然它在我感情冲动而轻举妄动之际有时也曾默不作声,但当我事后回忆时却总能重新控制我的感情。也正是在这类时刻,我以来世最高审判者在审判我时的同样的严厉来审判我自己。

用人们的言词所产生的效果来判断言词,时常会作出错误的评价。首先,效果并非总是显而易见、易于认识的,而且由于发表言词的场合各个不同,效果也是变化万千。只有说话的人的本意才能正确评价他所说的话,决定它含有几分恶意或几分善意。只有在有骗人之意时说假话才是说谎,而即使是骗人之意也远不是永远和害人之心结合在一起的,有时甚至还抱有完全相反的目的。要肯定谎言无害,单是害人之心不明确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还得确信那使听话的人所陷入的错误无论如何也不会对他们自己或对任何他人造成损害才行。能取得这样的确信是既罕见又困难的;因此,完全无害的谎言也是既难得又罕见的。为自己的好处而说谎是欺诈,为别人的好处而说谎是蒙骗,怀有害人之意而说谎是中伤:这是最坏的谎言。既无利己之心又无害人害己之意而说谎,那就不是说谎,而是虚构。

带有伦理道德目的的虚构叫做道德故事或寓言,由于它们的目的只是,也只能是以易于感受和令人愉快的方式来包容有益的真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就不大去费力把事实上的谎言掩饰起来,这种谎言也只不过是真理的外衣罢了,而为寓言而寓言的作者无论如何也不是说谎。

还有一种纯粹无益的虚构,那就是大多数并不含有任何真正的教导,而目的仅在供人消遣的故事和小说。这样的虚构并无任何伦理道德的功用,只能根据作者的意图来予以评价,而当作者断言他那些虚构是实实在在的真情实况时,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它们是真正的谎言。然而,又有谁曾为这样的谎言而大惊小怪呢?又有谁曾对编出这种谎言的人严厉斥责?譬如说,如果《格尼德圣堂》《格尼德圣堂》,这是孟德斯鸠的幻想作品,一般公认是他写得最糟的一部。有什么伦理道德的目的的话,那它也被色情的细节和淫荡的场面所模糊了、所破坏了。为了给作品抹上一层无伤风化的油彩,作者又做了些什么呢?他假装这是一部希腊手稿的译文,而把发现这部手稿的经过说得那么活灵活现,引诱他的读者把他自己编造的故事信以为真。如果这不是明摆着的谎言,请问什么才叫谎言?然而又有谁想给作者定下撒谎之罪,为此而把他看成是骗子呢?

有人会说,这不过是开个玩笑,作者在那么说的时候并不想说服谁,事实上谁也没有被他说服,公众片刻也没产生怀疑,作者装作是一部所谓的希腊作品的译者,其实却是它的真正作者。但这么说也是枉然。我认为,这样一个毫无目的的玩笑只能是愚蠢的儿戏,撒谎的人虽没有说服谁,然而当他表明有必要把大量头脑简单、易于轻信的读者排除于有文化的公众之外时,他同样也没少撒谎。一个严肃的作者一本正经地把手稿的故事硬塞给前一类读者,结果他们放心大胆地喝下了装在古瓶里的毒药,而这毒药如果是装在新瓶里的话,他们至少是会怀疑一下的。

这样一些区别不管在书本里是否存在,反正在任何对自己真诚、不愿做任何该受良心责备的事的人们心中是存在的。为自身的利益而说假话,跟为损害别人而说假话同样都是撒谎,只不过罪过小些罢了。把利益给予不应得的人,那就是破坏了公正的秩序;把一件可能受到赞扬或指责、确定一个人有罪或无罪的行为错误地归之于自己或别人,那就是做了件不公正的事;因此,一切与真相相违,以某种方式作出有损公正的话都是谎话。这里有一条明确的界限:一切与真相相违,但并不以任何方式有损公正的话就只能是虚构;我认为,谁要是把纯粹的虚构看成是谎言而自责,那他的道德感简直比我还要强了。

所谓出于好意而编造的谎言也是地道的谎言,因为把这样的谎言强加于人,无论是为了别人或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了损害别人,都是同样的不公道。谁要是违反真相而赞扬或指责一个人,只要涉及的是一个真人,那就是撒谎。如果涉及的是一个想象中的人,那么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也不算是撒谎,除非他对他所编造出来的事加以评论而又评论错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虽没有就此事撒谎,但却违背伦理道德的真实而撒谎,而这种真实是比事实的真实更值得百倍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