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天气(第2/4页)

那些雨水啦、雨夹雪啦、冰雹啦看来不过是大自然的有用的奴仆,它们在农村里履行着很简单的职责;而东风也并不比我们在篱笆之间碰见的吵吵嚷嚷的朋友更坏。

可是在城里呢,没有让我们着迷的自然景色,因为这里墙上的灰泥雕塑经过油漆后,在烟雾般的阳光照射下生泡膨胀;被煤烟弄脏的雨水带来的是烂泥和泥淖;脏兮兮的积雪东一堆西一堆;冷飕飕的狂风在昏黑的街道上呼啸而过,到了煤气灯下的街口还发出厉声尖叫。天气在城里好比百灵鸟在会计室——不得其所,而且碍手碍脚。城市应该有所遮盖,应该用热水管保暖,应该用电气照明。天气是乡下的大姑娘,她在城里抛头露面会于己不利。我们很爱跟她在干草堆的田野里调情,但在蓓尔美尔大街[1]上遇见她,她就似乎不是那么富于魅力了。在大街上她简直让人受不了。那种坦率的、自由的欢笑,以及亲切悦耳的声音在牛奶场里听起来很惬意,可是对城市培养出来的矫揉造作的生活却很不协调,所以她的举止就显得令人极难受。

就在这几天,她很优待我们,接连下了几乎三周的雨;而我呢,正如曼塔里尼先生所说,竟成了,一个该死的、潮湿的、渗水的、令人不快的家伙。

我们的隔壁邻居不时从菜园子后门出来瞧瞧,他说这对农村非常有利——不是指他从菜园后门出来,而是指天气。其实他对天气一窍不通,可是自去年搭起种黄瓜的架子以来,他就把自己视为农业专家了,而且讲起话来也就这么荒唐,一心要使住在这斜坡地带的邻居们都以为他是退休的农民。我仅希望他唯有这次正确,而天气也确实给人带来了好处,因为它就给我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害。它既损坏我的衣服,又破坏了我的脾气。说到脾气,我倒负担得起,因为我有着充分的供应,但最令人痛心的是看到亲爱的旧帽子和旧裤子疲沓下垂,在冰冷世界的风吹雨打下提前磨损而破败。

还有我那套崭新的春装。本来是非常漂亮的衣服,如今却挂在那里,溅满那么多稀泥,我简直不忍心瞧它一眼。

这是杰姆的错,确是他的错啊。那天晚上要不是为了他,我决不会穿这套春装出去的。他进来的时候,我正在试穿这套新衣。他一看见便马上把双手高举,发出一声狂叫,高喊着说:“又看到这种式样啦!”

我说:“从背后看来也合身吗?”

“可漂亮啦,老兄。”他回答说。于是很想知道我是否准备出门。

最初我说“不”,但他驳回了我的意见。他说一个人穿上像那样的服装就没有权利待在家里。“每个公民,”他说,“对社会都要尽一份义务。只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应当对大众的快乐做出贡献。出去吧,让女孩子们乐一乐。”

杰姆好用俚语。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肯定不是从我这里。

我说:“你认为这套衣服果真会使她们高兴吗?”

他说会的,就像带她们去乡下玩一天一样。

这样便使我下了决心。那是一个可爱的傍晚,我因此出去了。

回家以后,脱掉衣服,用威士忌遍擦全身,用热水烫脚,把芥末硬膏贴在胸口上,喝了一大盆粥和一杯热威士忌加水,把油脂敷在鼻子上,然后上床睡觉。

这些及时而有力的措施,再加上天生的强壮体魄,便是我保全生命的办法;可是那套衣服呢!哎,瞧吧,已不再是衣服,它已成了一块挡泥板。

那套衣服我当时确实喜爱。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在这世界上我决不特别喜爱任何事物,除非它遭遇了可怕的事。小时候我有一只温顺的老鼠;我爱那只小动物恰像只有小孩子才会爱老的水老鼠一样。有一天,它掉进一大盆奶油拌醋栗中去了,那是送到厨房来凉一凉的。没有人知道这可怜的小动物究竟怎样了,直到后来请客人再吃一点时才发现了它。

我确实讨厌城里的雨天。至少,我所反感的与其说是下雨,倒不如说是稀泥。不知什么缘故,我好像对稀泥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在道路泥泞的日子,我只要在街上一露面,就会被稀泥覆盖一半。稀泥所以跑来是因为受到吸引的缘故,正如老太太看见闪电落在面前时所说的一样。旁人在刮风下雨天出门,一连步行好几个小时,身上连一粒尘土也不会粘上;而我呢,就是到街对面去一趟,回来时给人看见准是个丢尽了的脸的东西(小时候,我可怜的亲爱母亲常对我这样讲)。如果说全伦敦只能找到一小块稀泥的话,我深信我会从全体竞争者手里把它夺走的。

我希望对这种感情有所回报,可是恐怕永远也办不到。我对人们所称的“伦敦特色”心怀恐惧。一遇上刮风下雨的日子,我整天都觉得又难受又闷热,所以脱掉衣服,跳上床,完全回避这种日子实在是一大解脱。天一下雨,诸事都不遂心。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我总是觉得下雨天行人啦、狗啦、儿童车啦、出租马车啦、货车啦到处都比其它时候要多,而且都更加挡着你的道,个个都非常令人不快——除开我自己——这情形的确叫我发狂。还有呢,不知为什么,我发觉自己雨天携带的东西总比晴天要多;你有一只手提袋,三个小包和一份报纸。这时突然下雨,你却无法把伞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