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博览群书与当代印象(第11/16页)

这就是说,要成为美国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做英国人;而一个美国人要成为美国作家,首先要做的就是——他必须把自己心中的那支一直由英国文学将领指挥的英国文学大军彻底解散,同时必须把现有的一些美国文学游兵散勇召集起来;他必须把自己在「菲尔丁大学」或者「萨克雷学院」里学到的东西统统忘记,同时必须到芝加哥的酒吧间或者印第安纳州的工厂里去学习,学会和那里的人交谈,学会用他们的语言来写作。不过,这还是第一步,下一步可能更重要。因为,既然他已经确定了自己「不是什么」,接下来就必须认定自己「是什么」,也就是说,要开始确立一种敏锐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其实在众多美国作家身上都可能有所表现,尽管在其他方面他们可能大相径庭。确实,对于在美国文学中漫游的英国旅游者来说,最使他们感到震惊的就是美国作家的这种普遍的自我意识。因为伴随着这种自我意识的,往往是对英国的抱怨,甚至敌视。这种态度很容易使人想到,他们是这样一个国家:这个国家不久前还隶属于英国,现在他们虽然独立了,但他们对自己当初为挣脱锁链而蒙受的痛苦仍记忆犹新,耿耿于怀。在这方面,美国作家的心态和我们的女作家颇有相似之处。我们的女作家现在也有了自我意识,特别是已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性别特殊性;而正因为这样,她们也特别容易怀疑男性是不是仍然轻视她们,所以动不动就心怀不满,以图报复,而且在艺术上拼命追求女性独特的表现方式,以示女性不可侵犯的独立性。因此,在这两种相似的情况下都存在着各种与艺术无关的意识——如自我意识、种族意识、性别意识、文化意识,等等——而当作家受到这样的意识干扰时,其结果——至少在我看来——是很不幸的。就以安德森先生为例吧,我们很容易看出,要是他忘记自己是个美国人,那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更完美的艺术家;要是他不带偏见地写作,要是他对新语汇和旧语汇、英国语汇和美国语汇、典雅的语汇和俚俗的语汇都一视同仁地予以使用的话,那么他很可能会写出更出色的散文。

尽管如此,当我们从安德森先生的这部「自传」转向他那些真正的小说时,却不得不承认(就如对一些女作家一样),它们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它们所选择的叙事角度,是世界小说创作史上前所未有的。所以,就凭这一点,我们也就可以谅解他那种不可避免的自我意识和抱有敌意的怨恨态度了。譬如,在短篇集《鸡蛋的胜利》里,安德森对不少陈旧的艺术要素所作的调整,不仅使我们对他刮目相看,而且还使我们回想起第一次读契诃夫作品时的那种感受。那里没有任何东西是我们过去在小说中常见的,一切都那样新鲜,那样难以把握。所以,不管我们怎样努力,最后还是没法把握住它们——它们还是从我们的手指间溜掉了。尽管如此,我们却不会因此而责怪安德森先生,因为我们意识到,这不是他的错,而是我们自己对他太不熟悉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重读一遍——就像没读懂课文的小学生被罚重读课文,直到读懂为止。

由于安德森先生已进人到人类本性的深处,他的作品所表现的是更深层次的、更炽热的人性,因此界给它们贴上什么「现代的」或者「传统的」、「美国的」或者「欧洲的」之类的标签,就显得过于牵强了。他以「忠于事物本性」为宗旨所作的种种尝试,他所达到的那种真实而持久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境界,都表明他已经做到了一件只有少数小说家才能做到的事情,即:创造出自己的小说世界。在安德森先生的小说世界里,人们的各种感觉都极其敏锐;他们受本能的主宰,而不受概念的支配;年轻人最激动的时刻,不是别的,而是赛马;大片的玉米地就像金色的汪洋大海,无边无际,深不可测,似乎要把那些简陋的村镇淹没了;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在梦想着航海和冒险;而在这个由肉体感觉和本能欲望主宰的世界的周围,却弥漫着一层雾蒙蒙的,就像一个温暖、柔和的封套似的水汽,显得朦朦胧胧,和被它所包围的那个世界适成对照。因此,安德森先生的小说在总体上会给人一种含混感,他所用的语言也是闪闪烁烁的,而且还倾向于把故事情节讲述得扑朔迷离,使人仿佛置身于一片沼泽之中。既然如此,在美国文学中漫游的英国旅游者也许会说:那又怎能期待一个美国作家会具有真正的洞察力?其实,就安德森先生的小说而言,它们之所以混混沌沌,之所以没有「外壳」,不仅有其原因,甚至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的小说是直接取材于美国生活的,而真正的美国生活就如熔炉里的金属液体,至今尚未定型;再说,他又非常珍视自己找到的这种原料,不愿把它放到传统的、繁琐的欧洲文学模式里去加以铸压,而宁愿让它流动着、不定型地展示在我们面前,即便这样会受人嘲笑和谩骂,他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