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难忘的一个“国特”(第8/28页)

马汉三兄本身的是非暂且不言,我坐了九年牢,被说成背叛、说成离开领袖领导。我没有看见过起诉书,也没有看见过判决书,不知究竟身犯何罪,一般人更不知道了。为了让我的朋友们了解真情实况,实有将叙述前因后果的《入狱记》复印几份,供他们一阅之必要。我撰《入狱记》之由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1948)7月1日下午8点多钟,保密局局长毛人凤先生约我和马汉三兄,在北平市灯市口资源委员会的一个办事处开会。我先到达,一会儿汉三兄也来了。他一脚踏进房门,后面就有稽查处的七八个人跟进来,如狼似虎扑上来,用麻绳把我们两人五花大绑绑起来,押送到炮局胡同保密局监牢。

毛惕园在那里,带着微笑,不知是表示欢迎,还是为我们庆祝。我们没有说话,他们解开麻绳,把我们送进两间牢房,隔离起来,半夜里给我们钉上脚镣。这次入牢,既不是死别,也不是生离,从此和妻儿天人远隔,永远不能再见面了。

回忆民国十五年(1926)夏天,决心从事国民革命,从太原跑到广东,投入黄埔,本来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家。想不到北伐迅速成功,不到三年,统一全国。而日本军阀又发动九一八事变,二十一年(1932)参加戴雨农先生领导的工作,生活在惊涛骇浪中。二十四年(1935)在太原被山西宪兵逮捕,钉上脚镣,关了九天,家也被抄了,幸而没有抄到什么证据,几乎丧命。二十八年(1939)10月24日,北平的家又被日本宪兵队抄了,我妻郭同梅被捉走。后来她吞金自刎,都没有死成功。我先一个星期离开北平,离开家,幸免于难。哪里料到,现在会被保密局局长捉起来,第三次被抄家了。我才深深地领悟到革命是怎么一回事,戴雨农先生所谓“同志如手足”的精神是怎么样!

我愤怒,但绝不怨天尤人。因为要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明辨是非,保持革命者的人格,就必须牺牲。这样下场,并不感觉意外,我知道必死。所难过的,为什么不轰轰烈烈地死在军阀手中?不死在日本人手里?现在这样窝囊地被所谓如手足的同志害死,死不瞑目。不过死是一样的,这也总算是革命者的归宿吧!

谁又能想到,我不但没有死,而会活到七十岁,又亲眼看到当年谋害我的人,一个接一个倒下去,真是感慨万千,能不把这段经过写出来吗?从1948年7月1日关进牢里,到1957年4月21日出牢,整整坐了八年又十个月的牢,差两个月,就是九年整了。在这漫长、受辱、挨饿的孤寂日子里,不但和朋友们隔绝,连家人也不能通讯,无异已经死去离开这个世界。九年!人生有几个九年?四十三岁到五十二岁,正是人生的黄金时代,应有所作为。我的黄金时代却在监牢里度过,而大陆河山已经变色,和家人永远隔绝了。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呜呼!痛哉!

谁也不愿意做惨痛的回忆,谁也不愿意做无益的叙述,但是为使在大陆的子女,或者他们的子孙,将来遇有机会可以了解我的这一段悲惨经过,需要写出来。好些朋友同情我,为我抱不平,知道我冤枉,但冤到什么程度,却少有人知道,也应把真实经过、前因后果告诉他们。最后为表明我对得起国家,也没有辱及祖宗父母,因撰《入狱记》。

潘其武对我有成见潘其武对我有成见,实为造成我的不幸事件的间接原因。因为他是毛人凤局长的亲信、拜把兄弟,又是保密局的幕僚长,他对毛人凤先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量。我能够坐那么久的牢,的确不能不感谢潘其武先生大力帮忙,因此撰这一章。

潘其武和毛人凤的关系不同凡俗,可从刘培初兄所著《浮生掠影集》62页看出来。刘培初兄说:“二十九年(1940)春,潘其武兄发起处长以上的人签名,向戴先生保他(毛人凤)为局本部书记长(主任秘书之误),那时我任督察室主任之职,但我并未签名。我说用人是戴先生的权力,向他保荐,本局向无此例。”

刘培初兄不但得罪了潘其武,更得罪了毛人凤先生。刘培初虽没有签名,而毛人凤先生终于做了主任秘书,他为酬谢潘其武拥戴之功,签报他为副主任秘书,戴先生也批准了。那时安徽刘启瑞先生已任秘书多年,对他们一拥一签,很不服气。他是北京大学毕业,无论学历、经历,都比他们两人强些。当我继刘培初兄为督察室主任时,他大发牢骚,对我说:“潘其武从缅甸带回假宝石,让毛太太卖出去。买的人吃了大亏,惹不起毛先生,都不敢做声,哑子吃黄连,有苦叫不出。”他认为这是军统局的莫大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