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难忘的一个“国特”(第7/28页)
1948年11月,四个枪兵押解乔家才将军重返南京。12月1日,就跟十几个难友一道,押上轮船,直抵台湾。他在不幸中真是大幸,他早来台湾一步,因为第二年大陆失守前,蒋介石下令毛人凤,家法处分的囚犯中,五年以下徒刑的一律释放,五年以上的一律枪毙。由于先期运台,乃得死里逃生。
乔家才将军到台湾后,一路坐牢。前后坐了九年后,毛人凤死了,他给放了出来。他这牢可坐得神来之牢,他回忆:“我坐了九年牢,未经正式军法审判,我没有看见过起诉书,也没有看见过判决书,不知身犯何罪,害得妻离子散,惨绝人寰。”——蒋介石特务机构,对自己的首席大将都可无法无天,如此对待,其他小人物或局外人,更可想而知了。
乔家才将军出狱后,前后写了两百多万字的书,包括《关山烟尘记》《铁血精忠传》《戴笠和他的同志》《海隅丛谈》《为历史作证》等书,对他传奇的身世与交游,做了不少透露。可是,唯独这九年的黑狱内幕,却写而不印、不愿发表。理由是:“怕落到敌人手里,用做攻击我政府不民主的具体例证,则罪过大矣!”
古诗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乔家才将军宁愿自己委屈,也不要家丑外扬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但我总觉得,“化作春泥”的精神固好,不过也要看所护何花,如果所护不是自由之花而是“大毒草”,则委屈自己,也未免太不值得。去年乔家才将军写信给我说:“我在牢里想,不会活着出牢,这样不明不白死在牢里,实不甘心,决定把八年抗战的所作所为,撰写成《关山烟尘记》,死后对子女、对朋友,好有个交代。”这种交代是令人佩服的,但是如果只交代便于交代的部分,不便交代的部分却按下不表,则就美中不足了。因此我决定不要他有精神负担——不得他同意,就将《乔家才入狱记》全文发表。知我、罪我,我都不辞。
看了《乔家才入狱记》,我们才感到这一冤狱,真正的制片不是毛人凤,而是毛人凤背后的蒋介石。蒋介石以九字御批“乔家才无期徒刑可也!”定此现代风波亭,其草菅人命、其蹂躏人权、其无情无义于自己学生、同志、功臣,草草九字,已跃然纸上。读《乔家才入狱记》,只有把握住这一脉络,才能体会到这四万八千字的真正血泪。
《乔家才入狱记》毕竟“落到敌人手里”,如今给发表出来,也算一段佳话。我相信发表的结果,绝非“罪过大矣”,反倒“善莫大焉”——鉴往而知来、温故而知新、发黑暗而曝光明,都是这一发表带给我们的新意义,乔家才将军字字看来皆是血,九年辛苦不寻常,留给人间这样不寻常的文献证据,真令我们有“正义在兹”之感,我们真要佩服他。(1990年10月5日)
附录五乔家才入狱记(乔家才)
写在前面
入狱记撰好,不打算公开发表,怕落到敌人手里,用做攻击我政府不民主的具体例证,则罪过大矣!后来看到刘仲康著作:“保密局长毛人凤先生,三十七年(1948)7月间,从北平到济南。此行任务,是处理北平市政府民政局长,也是军统局开山的老同志马汉三背离团体的案子。马被扣,奉当局核准判处死刑。同案几位与马有相同历史,又同一政治企图的人,都分别处刑。”
又叙述毛人凤先生所说的话,“讵料戴先生尸骨未寒,竟有若干年的老同志企图背叛团体,离开领袖领导的革命大道。为整饬纪律,不得不忍痛制裁,非主谋分子,一概不咎”云云。
这是一种既恐吓又安抚的说辞,盖恐大家不服。毛人凤先生把我关起来以后,到天津、到太原、到济南,向同志们宣传恐吓,做以上的宣布。
这件冤狱的起因,远因是毛人凤恐惧郑介民先生在军统局的影响力量,威胁到他对保密局的领导地位。为巩固他的领导权,在他接任保密局局长以后,开始杀人,以血腥镇压,排除郑的势力。保密局主任秘书由黄天迈换为潘其武,交通警察总局局长由吉章简换为周伟龙。
近因是毛人凤的情妇没有当选为北平市的立法委员。事情就这样巧合,北方同志本来和介民先生接近,北平市选举第一届立法委员,毛人凤要民政局长马汉三把他的情妇刘秋芳选出来,因市长何思源阻止而落选,刘秋芳一口咬定马汉三不买毛先生的账。不买毛先生的账,自然加重郑派的色彩,而招致杀身之祸。我也跟着坐了九年牢,不经审判,不知身犯何罪。看了刘书,才知道是“同一政治企图”,“企图背叛团体”,“离开领袖领导的革命大道”。
虽然刘书也说了一句公道话,不直毛人凤先生所说的。刘说:“很客观地讲,那些受纪律制裁的老同志,对领袖的忠诚是不折不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