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难忘的一个“国特”(第28/28页)
假如介民先生在世,中央党部这一关有他关照,丝毫不成问题。现在必须费很大的周折,李仲琳兄去找副秘书长郭外川先生,他了解我的真实情况以后,非常同情,满口答应帮忙。介民先生逝世后,叶翔之升任第二组主任,我和仲琳兄去找他。他也受过毛人凤先生的迫害,我想他应该帮忙的。
“假如唐乃建兄也和介民先生一样热心,中央党部这一关就容易通过了。你应当写一封信,把事情经过告诉他。”仲琳兄这样主张,我写好信,一同去中央党部投送。在大楼的楼梯口碰到叶翔之,他容光焕发,显露出春风得意的姿态,很高傲地对我说:“你的事情我问过了,不成!”
我没有开口,谁劳驾你去问?仲琳兄说:“华塘兄的问题和其他人的不同,怎么不成?”
过了几天,在永铭兄家里碰上谷凤翔先生,经永铭兄介绍,他说:“恭喜!你的问题,刚才“中常会”已经通过了。”这样顺利,真没有想到,当然是得力乃建、外川两位先生了。后来去看外川先生致谢,他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介民先生对特赦复权很重视,要情报局办,他们推着不办。最后还是由刘瑞符兄由安全局办妥的。
1960年2月22日参谋总长彭孟缉给我一张(49)镜荣字第018号“国防部”特赦复权证书:
“查乔家才现年五十四岁,男性,山西交城县人,前因贪污等案件,经本部前保密局依法判决,处以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兹奉‘总统’‘四十八年’(1959年)11月27日机密乙字第11330号令,以该乔家才准予特赦复权等因,合依赦免法第七条之规定,由本部发给证明书,以资证明。”
坐牢九年,没有经过合法审判,我没有见过起诉书,也没有见过判决书。现在才知道“因贪污等案件”,我贪了什么污?天呀!“前保密局依法判决”,依什么法判决的,我一无所知。天乎!这就是国法吗?这就是革命的结果吗?这就是天理吗?这就是人道吗?这就是正义吗?呜呼!痛哉!国破家亡,生不如死。受尽侮辱的无期徒刑的罪犯啊!你有何面目见祖宗父母于地下?二十五年以后,胡天秋兄由香港寄来五言律一首:
书愤
如何忠义士?伪作重囚看。鬼蜮阴谋狠,贪谗正义捐。
冤深终不死,报应有循环。东厂生祠辱,于今足借观。
1975年7月1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