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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露在花园,她的姿势跟罗伦想象得一模一样——头稍稍偏向左边,仿佛刚刚有人在叫她;微微翘着身子,仿佛正在倾听音乐,咧着嘴角,似笑非笑。树上挂着灯笼,隔壁房子散发的灯光、城市的微光和落日的余晖让这一切看上去颇有戏剧效果。不管有没有退居二线,露露都是大明星。

露露可以很大声地说话,或许是全世界唯一声音比胡克还大的人,不过,她沉默的时候说话最管用。她看到罗伦和沙拉,马上招手叫她们过去,很热情,但是也充满了权威。罗伦和沙拉手拉手,另一只手拿着酒杯,跨过石板,穿过宾客,罗伦的手臂从那个尊敬的助理法官后背扫过,差点儿碰到他。露露也站在石板上,但是看着像站在舞台上。她一手一个,一把抓住她们两个。

“你们总算来了。”她说。

“嗨,妈妈。”沙拉说。

“嗨,露露。”罗伦说。

“嗨什么嗨。”她用力抓着罗伦的胳膊,“你现在怎么都不来了?以前经常来的嘛。”

“以前经常来,现在偶尔也来。”罗伦说。

“你以前经常来!”她不情不愿地放开她们的手臂,拍了拍巴掌,一下、两下、三下,“我很高兴,哦,看到你们我很高兴。可是,亲爱的,丹到哪里去了?他今晚没来吗?”

“丹今晚没来呀。”沙拉说。她的口气听上去像是已经跟她妈妈解释过这事了。

“不要紧,不要紧。哦,天哪,罗伦,你真漂亮!瞧瞧她,沙拉,瞧她多漂亮啊!漂亮得离谱。”

“漂亮得离谱。”沙拉随声附和道。

“你怎么一直都不来了。”露露老话重提。她又爱又恨地掐了罗伦一下。

罗伦心里嘀咕:我发现你很搞笑哎。你丈夫是个战争贩子。你女儿就要嫁给大胖子了。我的生活可没你这么如意。不过,她笑了笑说:“我一直都很喜欢到这儿来的。”只有这么说才得体。

“大家都喜欢到我们家来。”露露说。这番话让她光彩照人。不是化妆化的,也不是天生美貌,而是某种自带的光环。她点点头,仿佛这个问题总算解决了。“大家都喜欢到我们家来。别走开。跟我一块儿待在外面吧。来见见我们的朋友。虽然你的未婚夫不在这里,你可以给大家看看你那枚戒指。罗伦,你见过那个戒指了吧?是他们家祖传的。”

“我觉得在外太空都能看见。”罗伦说。戒指她见过了。调好大小之后,沙拉就发了张图片给她——杏仁那么大的钻戒。

露露开怀大笑起来。罗伦的话再次说到了她心坎上。“别走,留下来,再喝点儿,坐下来,待在我身边。”她不容置疑地说。已经四十分钟了,感觉都过了四十年了,时间漫长得像永远都不会结束似的,罗伦还在花园。她抓住沙拉的手。她们一起待在这里。


[1] Dallie在英文中有“调情”的意思。——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