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迷失的少年未成年人犯罪(第13/15页)
于是,吉田走向了领导的办公室,而本村洋则走进了各类热门新闻节目的录制现场。“使命”两个字也让本村洋冷静了下来,不再愤怒地喊着要亲手杀了福田孝行,他开始试着在电视节目中告诉整个社会自己的遭遇和主张,比如在此次庭审中受到的各种不公平待遇。
在当时日本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任何关于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属权益保护的条文,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害人家属只能坐在那里听审判的结果,似乎庭审只是国家和罪犯之间的事情,被害人的家属仅仅是一个围观者,甚至连见证者都算不上,因为他们不会有任何意见被采纳的机会,甚至都不会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就拿本村洋的案件来说,连带着被害人遗照的要求都被拒绝了,整个庭审的过程就是检察官试图定罪,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想尽办法为自己的当事人脱罪而已。
本村洋认为国家独占了刑罚权,因此居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政府)裁决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时,会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着许多法规以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权利。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制度,但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原本同样属于弱势群体的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属却被完全排除在外。
经过媒体的大量报道,本村洋一案的详细情况以及本村洋的主张迅速传遍整个社会,大多数人都支持他的看法。很多事情在没有曝光之前很难得到处理,而一旦曝光之后就会处理得非常迅速,这件事情也同样如此。面对如此汹涌的民意,当时的日本总理小渊惠三很快给出了正面的回应:“目前法律对于刑事案件当中的无辜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庭的保护显然是不够的,所以面对本村洋先生的诉求,政府不能视而不见。”
虽然小渊惠三在不久之后就因病去世,但他依旧推动了整个司法的改革:《犯罪被害人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改正检察审査会法》三项法律在他去世前已经被国会全数通过。这些法律规定了被害人家属的各项权利,比如说庭审当中需要专门留出时间来交由被害人家属陈述自己的意见;被害人家属的一些合理诉求必须给予满足,不能因为保护犯罪者的权益而区别对待。
与此同时,吉田检察官也已经将本案上诉到广岛高等法院,其申请的判决是对福田孝行执行死刑。但是和预期的一样,上诉被驳回了。2002年3月14日,广岛高等法院的决议是维持原判,理由依旧是原来的那一套:“犯人只是个未成年人,思想尚未成熟,所以不能因为一时的犯错而断定他的将来。”同时,法院依旧在遵照原来的行事原则,对未成年人必须网开一面。二审维持原判是吉田检察官本来就预料到的事情,立法的出台和具体实施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环节,想要让新出台的三项法律起到应有的作用,他还需要继续努力。不久之后,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
但是,少部分反对本村洋主张的人也开始活跃了起来。他们就是所谓的人权卫士,其目标是废除死刑。而本村洋一案恰好被他们当成了施展自己“抱负”的舞台,一幕幕拙劣的表演开始粉墨登场。这些人所担任的角色是辩护律师,本来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应该由国家提供,就因为这帮所谓的“人权卫士”的到来,福田孝行拥有了一个由20多人组成的超级民间律师团队。此等规模甚至连一些大公司的公关律师团队都无法达到。
具体说来,这支超级律师团队的“功劳”如下:
首先,在一审和二审时,被告福田孝行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而在犯罪过程及动机上也没有任何争议。但此时却被全盘否定,理由依旧是因为当时被告人未成年,不具备单独的受审能力。在超级律师团队拿出的新口供当中,被告人福田孝行当时对两名被害人本村弥生和本村夕夏完全没有杀人的动机。
然后是抛出了两个荒唐到极点,甚至令人感到幼稚的拙劣辩解。第一是入室强奸杀人被解释为寻求母爱,因为被告人福田孝行的母亲在此之前就已经自杀身亡了。而本村弥生之所以会被勒死,是因为福田孝行在抱她的时候过于激动,所以导致意外发生。第二是本村夕夏之所以会被勒死是因为她一直在哭闹,被告人想安慰她,所以给她系个了蝴蝶结。甚至还有一些荒唐到白痴都不会相信的理由,不知道这个超级律师团队是从哪儿来的信心,敢于提出这样荒唐的辩解。
就这样,两次凶残的谋杀被他们解释成了意外伤害致死。尽管律师团队的辩护极为拙劣,但也并不代表吉田和本村洋会赢,因为法官最有可能还是维持原判。不过,似乎历史把这次起诉选作了推动司法改革的契机,福田孝行亲自用行动证明了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