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7/13页)

我们往回走,又来到这幢房子前面,按了门铃,出示了证件,几个负责管理房屋的人员让我们进了屋子。我们上了楼——走进发现莱斯庞奈耶小姐尸体的那间卧室,两具尸体还摆在那儿。房间里还是像原来一样的乱七八糟。除了《判决公报》上登的那些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别的情况。迪潘则仔细查看每一件东西——连被害者的尸体也不例外。然后我们又到了其他房间,还到了院子里;一个警察一直跟随我们。我们一直检查到天黑才离开。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同伴还到一家日报社去了一下。

我曾说过,我朋友的怪念头是多种多样的,而我对此只是宽容迁就(这只是近义,因为这个词在英文中无法找到对应词)。当时,他根本不跟我谈那桩凶杀案的事,这是他的脾气。直到第二天约莫中午,他才突然问我在凶杀现场是否观察到了什么特殊事物。

他着重讲“特殊”二字的那种神态中,蕴含着某种名堂,不知为什么这使我不寒而栗。

“没见到什么特殊的东西,”我说,“至少,没有什么比我们在报纸上所看到的不同的东西。”

“报纸嘛,”他回答说,“恐怕它还没有接触到事情的那种非比寻常的恐怖性质吧。我们且不去管印刷品上的那些毫无用处的空谈。这桩神秘案件大家都认为破不了,可在我看来,正因为有这种看法,倒是很容易破——我意是说这就是这个案子的特点中的那种奇怪的性质。警察方面被那种表面看来似乎缺乏动机(不是指凶杀案本身的动机,而是指如此残暴地进行凶杀的动机)的现象给弄懵了。还有,以下情况也使警方大惑不解:那就是上楼的人分明听到了楼上有人争吵,而楼上除了遇害的莱斯庞奈耶小姐以外再没发现有旁的人;而且,在上楼的人群的众目睽睽之下,纵有天大本领也无法下楼溜走。房子里面一团糟;尸体给倒塞进烟囱;老太太的尸体那样可怕地残缺不全;考虑到这些情况,加上上述的以及其他不必提及的情况,就足以使那些官方办案人员自吹的所谓聪明失去作用,因而对破案无所作为。他们犯了将不平常的事混淆为深奥的事这种严重的但又是平常的错误。但若真要探寻事物的真相,则要脱离事物的常轨,才可摸索出缘由。像在我们正在从事的调查工作中,不该老是问‘发生了什么事’,而应该问‘发生了什么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事实上,我将轻易地解决,或者说已经轻易地解决这桩神秘案件,与警方认为明显的无法解决,正好成正比。”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讲话的人。

“我现在正在等,”他朝我们住房的门口望着继续说——“我正在等一个人,虽然他也许不是这两桩凶杀案的罪犯,却也跟凶杀有几分牵连。犯罪行为中之最恶劣情节可能与他毫无干系。我希望我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我把解开这整个谜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我在这里——在这间房里——每时每刻都期待这个人的到来。确实,他也可能不来,但他很可能还是会来。若是他来了,就有必要将他扣下。这儿是手枪;到时候如果需要,你我都知道怎么使用。”

我拿了手枪,几乎不明白我在做什么,而且也几乎不相信我听到了什么;而迪潘却在继续讲下去,很像是在独白。我在前面曾经说过他在这种时候的那种神情恍惚的样子。他的讲话是对我说的,但他那嗓音,虽然并不高,却跟同远处的某个人讲话所用的腔调一样。他的眼睛毫无表情地只是注视着墙上。

“大家在楼梯上听到的争吵声,”他说,“不是那两个女人的声音,这一点已为证词所充分证实。这就使我们完全不用去怀疑这个问题,即是否老太太先除掉她女儿,然后再自杀。我说到这一点,主要是为了方法问题;因为以莱斯庞奈耶太太的力气,完全办不成将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里(像后来所发现的那样)这件事;而且从她本人身体受伤的性质来说,也完全排除了她是自杀的想法。那么,凶杀只能是由第三方面的人干的;那第三者的声音,就是大家曾听到的争吵声。现在让我来谈谈——不谈关于这种声音的整个证词——只谈证词中的特殊之处。关于这点,你观察到任何特殊的东西吗?”

我说,证人们都说那个发粗哑声音的是法国人,而对那个发尖锐声,或者被其中一个人称做刺耳声的,则说法大不相同。

“那是证词本身,”迪潘说,“不是证词中的特点。你没有注意到有特点的东西。可其中却有东西该引起注意。如你所说,对于那个发粗哑声音的,证人们的意见一致,毫无异议。但关于那个发尖锐声音的,则有特殊之处——不是证人们争执不休——而是他们中一个意大利人,一个英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一个荷兰人,和一个法国人,在描述那声音时,每个人都说那是一种外国人的声音。每个人都确认那不是他本国人的声音,也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种外国语的声音——而是恰好相反。法国人猜想那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说要是他懂西班牙语,就会听清几个词。荷兰人坚持说那是法国人的声音;可他不懂法语,对他的审讯是通过翻译进行的。英国人认为那是德国人的声音,而他又不懂德语。西班牙人‘确认’那是英语,然系全凭语调推断,因为他全无英语知识。意大利人相信那是俄语,可他从未与俄国本土人交谈过。此外,审讯中第二个法国人与第一个法国人说的又有所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可他又并不懂意大利语,跟那个西班牙人一样,他只是凭语调确信的。可见当时那声音真是何等的古怪异常,类似上述这种证词,能够探明它是哪种声音么!——甚至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对这种腔调一点都不熟悉!你会要说,那可能是一个亚洲人的声音——一个非洲人的声音;可是在巴黎的亚洲人和非洲人都不多。我们且别去否定这种推断,这里我将只提三点来唤起你的注意:一、对于那声音,有个证人说‘言其尖锐不如言其刺耳准确’。二、另外两个说它‘过于疾速而参差不齐’。三、没有一个证人说过他曾听清楚一个词——或一个类似词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