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格姆·鲍勃先生的文学生涯——《大笨鹅》前编辑自述(第6/9页)
本期最优秀的篇章当然还是由该刊编辑(著名的螃蟹先生)操觚,但有不少上乘之作分别署名为假绅士、抄一点小姐、巧驴、撒小谎夫人、咕噜拇指和略诽谤太太,胖庸名列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这个世界很可能由此而产生一群光彩夺目的文豪诗宗。
我们发现,署名“假绅士”的那首诗赢得了公众的交口称赞。而我们不得不说,如果可能的话,这首诗值得更高的褒扬。这首融雄辩和艺术为一体的名诗题为《鲍勃油之歌》,本刊的一两位读者也许会朦朦胧胧但却深恶痛绝地记起一首同名诗(?),那首劣作的炮制者是一个穷文人、叫花子、杀人犯,本刊相信他以洗碗工的资格染指于本城贫民窟附近的一家下流小报。本刊恳请那一两位读者,看在上帝份上,千万别把这两首诗混为一谈。我们听说,《鲍勃油之歌》的作者森格姆·鲍勃先生是一位天才的学者、真正的绅士。“假绅士”不过是笔名而已。9月15日—It。
当我细读这段讽刺之结论性部分时,我几乎抑制不住胸中的愤慨。我清楚地看到了《长脚蚊》在提到《牛虻》报那位蠢猪编辑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优柔寡断的态度、那种显而易见的克制(姑且不说是彬彬有礼)。如我所言,我清楚地看到,在这种彬彬有礼的措辞中除了对那只苍蝇的偏袒,不可能再有别的什么东西。《长脚蚊》之意图显然是想在损害我的情况下提高那只苍蝇的声誉。其实任何人只用半只眼睛就可以看出,倘若《长脚蚊》的真实意图真是它所希望表露的那样,那它(《长脚蚊》)的措辞就应该更直截了当,更尖酸刻薄,更一针见血。“穷文人”“叫花子”“洗碗工”以及“杀人犯”都是些故意挑选的称呼,它们是那么笼统含混,模棱两可,以至于用在那位写出了全人类最劣诗篇的作者头上比不用还糟。我们都知道“明贬暗褒”是何含义,反之,谁会看不穿《长脚蚊》另一不可告人的意图——明褒暗贬?
《长脚蚊》爱怎么说那只苍蝇与我无关,可它怎么说我却大有关系。在《猫头鹰》《癞蛤蟆》和《鼹鼠》诸报均以高尚的姿态对我的能力进行了充分评价之后,像《长脚蚊》这样只冷冰冰地说一句“天才的学者,真正的绅士”未免太过分。真正的绅士这倒不假!我当即决定,要么《长脚蚊》向我书面致歉,要么我就与之决斗。
怀着这一目的,我开始四下寻找一个能为我给《长脚蚊》送信的朋友,由于《棒棒糖》那位编辑曾明确表示要关心我的利益,所以我最后决定找他帮忙。
我迄今尚不能满意地解释螃蟹先生在听我阐述计划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非常奇怪的表情和举止。他又从头到尾地表演了一番抓铃绳、举短棒的动作,而且没有漏掉大张鸭嘴。有一会儿我以为他真要嘎嘎地叫出声,但像上次一样,他这阵发作终于平静下来,他的举止言谈又恢复了常态。但他拒绝为我去送挑战书,而且实际上劝阻我不要进行决斗。不过他十分坦率地承认《长脚蚊》这次是极不体面地大错而特错。尤其是错在把我称为“绅士和学者”。
螃蟹先生对我的利益真正表现出了父亲般的关心,在这次谈话的末尾,他建议我应该用正当的手段挣一点钱,同时可偶尔替《棒棒糖》扮演Thomas Hawk 的角色,以此进一步提高我的声誉。
我请求螃蟹先生告诉我谁是Thomas Hawk,为什么希望我扮演他的角色。
这时螃蟹先生又一次“睁大了眼睛”(就像我们用德语所说),但他终于从极度惊讶中恢复过来,并向我解释说他用“Thomas Hawk”这名字是为了避免Tommy 这种低俗的说法。不过他真想说的是Tommy Hawk,或者说是tomahawk,即北美印第安人用的一种战斧,而他所谓的“扮演战斧”,意思就是对那些可憎可恶的作家进行剥头皮、剜眼珠似的严厉批评,或是叫他们彻底完蛋。
我向我的庇护人保证,如果这就是全部,那他完全可以把扮演战斧的任务交给我去完成。于是螃蟹先生希望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最凶猛的风格,叫《牛虻》报那位编辑立即完蛋,以此作为我能力的一种标志。我雷厉风行地完成了这项任务,我那篇对原《鲍勃油之歌》的评论占了《棒棒糖》杂志三十六个页码。我发现扮演印第安人战斧远远没有写诗那么麻烦,因为我干得很有章法,这样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事情做得完全彻底。我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我(廉价)买来拍卖本《布鲁厄姆勋爵演讲集》《科贝特作品全集》《新俚语摘要》《谩骂艺术大全》《下流话入门》(对开本)和《刘易斯·G.克拉克言论集》[17]。我用马梳把这些书完全撕成碎片,把所有碎片放进一个细筛,仔细筛掉所有可能会被认为正派的言词(数量微不足道),然后把剩下的粗话脏话通通装进一个硕大的铁皮胡椒罐,胡椒罐开有纵向孔,以便完整的句子不遭实质性损害就能通过。于是这种混合物便随时可用。每当需要我扮演战斧的角色,我便用一枚公鹅蛋的蛋清涂写一张大页书写纸,再照上述撕书的方法把这页纸撕成可炮制评论的碎片(只是撕得更加小心,以便让每个字都分开),然后我让这些碎片与原来那些装在一起,拧上罐盖,使劲儿一摇,于是那些混合碎末就粘在了蛋清上。这样写出的评论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其效果令人叹为观止。实际上,我用这种简单方法炮制出来的文章从来都不会千篇一律,而且篇篇都堪称天下奇文。开始由于缺乏经验而不好意思,我心里还有点忐忑不安,因为我总觉得文章从整体上看显得有那么点自相矛盾,有那么点稀奇古怪(正如我们用法语所说)。所有的字词都不恰当(就像我们用古英语所言)。许多短语离谱错位。甚至有些措辞完全颠倒,而每当这后一种情况发生,文章效果无不多少受到损害。例外的只有刘易斯·克拉克先生的那些段落,这些段落是如此坚强有力,以致任何极端的位置都不会使它们看起来特别尴尬,无论怎样颠来倒去它们都显得同样恰如其分,同样令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