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第10/13页)

雷布思在心里对那两个交警说了声“好运”,然后走向吉蒂安公园——这是一条路的名字,而不是公园——走向了78号。那是一栋三层的楼房,从前厅进门的格局来看,整栋房子被分割成了四个公寓。他按了按从下数第二个门铃,等在那里。开门的是一个十几岁高高瘦瘦的姑娘,她又长又直的头发染成了黑色,每一个耳朵上都戴了三个耳环。她笑了,给了他一个意料之外的拥抱。

“嗨,爸爸。”她说。

萨曼莎·雷布思领着她的父亲走上狭窄的楼梯,来到了最高层的那户公寓,她和母亲住在那里。如果说自己女儿的变化还不够令人惊讶的话,那么雷布思前妻的变化一定会令人大吃一惊。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妻子状态这么好。她的头发中有灰色的发丝,可是头发剪得很短,很时髦,脸上有种健康的小麦色,眼睛炯炯有神。他们彼此打量着对方,没有人说话,接着快速地拥抱了一下。

“约翰。”

“罗娜。”

她正在读一本书。他看了看书皮:《灯塔行》,伍尔芙写的。“我倒是更喜欢汤姆·沃尔夫[4]。”他说。起居室很小,甚至可以称得上拥挤,可是装了很多书架,聪明地利用了空间,墙上挂的镜子也有效地拓展了视觉印象。他认出了那些熟悉的东西:那把椅子、抱枕垫,那盏落地灯,那是他曾经和罗娜生活在一起时共同用过的。现在这些东西都挤在这个狭小的公寓里,看着这些,他心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不过他对室内装饰做了赞美,说整个小屋透着一股子温馨,然后他们坐了下来,边喝茶边聊。雷布思带了礼物:送给萨曼莎的光碟,送给罗娜的巧克力——看到这儿,两个女人交换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两个女人。萨曼莎已经不再是个小姑娘了,身材还有着少女时期的那种柔软灵活,可是她的一举一动,还有她的脸庞则完全成型、成熟了。

“你看起来不错,罗娜。”

她顿了顿,接受了他的赞美。“谢谢你,约翰。”最后,她开口说道。他注意到罗娜并没有说一些赞美的话给他。母女俩再次暗地里交换了眼神,好像她们俩在一起的时光让她们之间产生了一种心电感应。所以那一晚,几乎一直是雷布思在说话,很多时候谈话都会中断,雷布思只好紧张地开口填补这段空白。

但是这些都不是那么重要了。他说起了爱丁堡,但是并没有详细说到自己的工作。这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因为除了工作之外,他几乎不做其他的事情。罗娜问起一些他们共同的朋友们的近况,他只好承认自己已经很久没见过那些故友了。她说起了自己的教书工作,说起伦敦昂贵的房价(雷布思并没有听出罗娜有希望他在经济上帮自己的口气,从而获取在她们俩心目中更稳固的地位。毕竟,是罗娜自己决定要离开雷布思的,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除了她所说的,她曾经爱过一个男人,可是她选择嫁给工作)。接着萨曼莎告诉他关于自己上秘书课的事情。

“秘书?”雷布思重复道,试着让口气听上感兴趣,萨曼莎的回答很冷淡。

“我给你写的某一封信里头说起过。”

“哦。”谈话再次中断了。雷布思想大喊出来:我读了那些信,萨米!我读得如饥似渴!很抱歉我很少回信,可是你知道我一向不擅长写信,写信要花费我大量时间和精力,而我又恰恰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那么多的案子等着我去处理,那么多的人都依赖着我。

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当然了,他什么也说不了。他们开始玩起这个假装警察问话的游戏,在堡路(Bow Boad)的这间小小的起居室里,不着边际地闲聊,可是没有谈到任何实质性的话题,真是难以忍受啊。雷布思把手放在膝盖上,十指张开,已经做好姿势,好像随时准备起身离去。好的,很高兴能看见你们,可是酒店里铺着浆过的床单的大床在等着我,有冷饮机,有自动擦鞋机。他起身了。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两声短,两声长。萨曼莎几乎是飞奔着下了楼,罗娜微笑了。

“肯尼。”她解释道。

“哦?”

“萨曼莎的现任绅士男。”

雷布思慢慢点点头,他是个通情达理的父亲。萨米十六岁了,她已经毕业了,开始在大学学习秘书。不是男朋友,是位绅士男。“那你呢,罗娜?”他问。

她刚张开嘴做了个口型回答,这时候上楼的脚步声打断了她。萨曼莎牵着男朋友的手进了屋,她的脸变得红扑扑的,雷布思自然而然地站了起来。

“爸,这是肯尼。”

肯尼穿着一件有拉链的黑色夹克衫,一条黑色的皮裤子,一双靴子几乎长及膝盖。他每动一下身上的衣服就会发出声音,空闲的那只手里拿着一个面罩翻了上去的头盔,里头还能看见黑色皮手套的手指部分。两个手套指头露了出来,好像正巧指着雷布思。肯尼放开手不再搂着萨曼莎,他向萨曼莎的父亲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