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第12/13页)

他开始觉得有一些羞愧了。找肯尼打架太容易了,他根本就不是对手。就好像自己用一座愤恨的大铁塔轻而易举地将一个小飞蝇压在身下。约翰啊,是愤恨,还是嫉妒?他可不能让这个问题打扰到一位疲惫的人,打扰到像约翰·雷布思这样的人。明天吧,明天他就会开始想一想答案,他下定决心要为自己带到伦敦来的这种傲气付出代价。明天吧,明天脚踏实地开始干活。

离开公寓前他再一次握了握肯尼的手,又给了他一个男人之间的眨眼。罗娜起身送他到门口,他们去了大厅,留下萨曼莎和肯尼坐在起居室里,门关上了。

“好了,”雷布思迅速地说,“我能自己下去。”他开始下楼,意识到多做停留就是在等着和罗娜吵嘴。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最好注意点楼萨利欧[5]。”他临走时说道,没能克制住自己临走前的不善之言。

外面,他想起来罗娜就喜欢年轻的爱人。或者她……不,他不应该这么想。“抱歉,上帝。”他自言自语,转身大踏步走向地铁。

*

什么地方出了错。

在第一次杀人后,她感到恐惧、悔恨、愧疚。她曾经请求宽恕;她再也不会杀人了。

过了一个月。一个月以后她仍然没有被警察找出来,她变得更加乐观,又再次感到杀人的渴望,所以她又动手了。可是现在,距她第四次杀人已经过去二十四小时了,她感到了那种强烈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和明确。她同样能够成功,可是会比较危险。警察仍在搜寻罪犯,这种时刻还没过去,公众也小心翼翼。如果她现在下手,她就能够打破自己不按理出牌的模式,或许这样一来,警察就会弄明白她的行动是不可预测的。

只有一个解决方案,错的,她知道这是错误的。这不是她的公寓,不真正属于她,可她还是这么做了。她锁上门,走进画廊。那儿,地板上躺着另一个尸体,她最新的杰作,她可以保存起来。把尸体藏起来不让警察发现。研究着尸体,她意识到自己需要和尸体花更多的时间在一起,需要更多玩这场游戏的时间。是了,保存起来就是解决的方案,这个藏身之所就是答案。不担心会被发现,毕竟这是一个私人处所,不是公共场所,不用害怕。她绕着尸体转来转去,享受着这种静默。接着她把相机举在眼前。

“笑一个。”她说着照了一张照片。接着她有了一个主意,她又上了一卷胶卷,给一幅画照了相,这是一幅风景画。等她玩完了这个新玩具,她就会把这幅画据为己有。可是现在她要给这幅画照张相,做个记录,一个永久的记录。她看着立即成像的相片慢慢形成,接着开始用画笔搅动调色板,将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直到图片变成一片乱糟糟的彩色的旋涡,好像没有什么形状。天啊,她妈妈一定会恨她这么做的。

“婊子。”她说道,从挂满了画的那面墙转过身去。她的脸上写满了愤怒和愤恨,她拿起一把剪刀,再一次走到她的玩偶面前,跪下来,用手捂住头部,然后另一只手将剪子高高举起扎了下去,就在离鼻子一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婊子。”她又说了一遍,然后开始在鼻孔处挥动着剪子,她的手在颤抖。“长鼻毛,”她低语道,“太不得体了,太不得体了。”

最后她站起身,走到对面的墙边,拿起一瓶喷漆响亮地晃动起来。这面墙——她管它叫创作墙——全都是喷上去的黑色口号:艺术到死。杀人是一种艺术。法律是屁。干掉婊子。感受贫困。她觉得自己还有其他的话想要说,说一些值得在最后这点地方说的话,她用花体在墙上喷漆。

“这是艺术。”她说,回头看了看那面挂满了用画框裱起来的画,“这该死的艺术,欠操的艺术。”她看见玩偶的眼睛睁开,于是俯下身去,在距离不到一英尺的地方看着那双眼睛,可是眼睛突然闭上了,她用两只手小心翼翼地分开眼皮。现在两张脸几乎贴在一起,这么亲近。这种时候总是这么亲近,她的呼吸加快了。玩偶也加快了呼吸,嘴唇不停动着,鼻孔张开,想和封在嘴上的胶带抗争。

“该死的艺术,”她冲着玩偶嘶嘶地说道,“这个该死的艺术。”现在她又拿起了剪子,将剪刀张开伸到玩偶左侧的鼻孔中。“长鼻毛,强尼,对一个男人来说可不够得体,不够得体。”她顿了一下,好像在听什么声音,好像在考虑她要说的话。然后她点点头。“好见解。”她微笑着说。

“好见解。”

[1]基尔默路的英文名称是Kilmore,和Kill more(杀更多)这个词组只差一个字母。

[2]1英里≈1609米。

[3]这个名字的英文McNaughtie是小淘气鬼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