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6/9页)
我目瞪口呆。
“你说的不是我达丽姑妈吧?”
“我说的就是你达丽姑妈。”
“你是说,达丽姑妈今天晚上要来?”
“没错。”
真是晴天霹雳。我不由得咬着下唇,担忧全写在了脸上。她突然决定尾随我来托特利庄园,原因只有一个。她一定是思来想去,开始怀疑我成功的决心,认为最好还是跑过来监视我,确保我不会临阵脱逃。由于我已经打定主意脱逃,可以预见,必然有一场腥风血雨。她对不服管教的侄子怕是会像当年的哟嗬岁月中对付不肯隐藏气味的猎狗。
“我说,”果丝接着说,“她现在说话是什么动静?要是她在逗留期间还敢对我作打猎声,我可就不得不狠狠地批评她啦。我在布林克利可是受够了。”
我本来想继续思考这不容乐观的新情况,不过我看出,这是提示我该一探究竟了。
“果丝,你这是怎么了?”我问。
“嗯?”
“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这话我可听不懂了。”
“嘿,就好比说批评达丽姑妈这话。在布林克利的时候,你在她面前就像只湿袜子似的缩成一团。再好比说叫斯波德不要胡说。对了,他胡说什么了?”
“我忘了。他老是胡说八道。”
“我可没胆量叫斯波德别胡说。”我坦诚地说。这份率直立刻获得了回应。
“哎,实话告诉你吧,伯弟,”果丝开始坦白交代,“一个星期前我也不敢。”
“一个星期前出什么事了?”
“我经历了精神的重生。多亏吉夫斯。真是个人物,伯弟!”
“啊!”
“我们都是怕黑的小孩子,吉夫斯就像智慧的奶妈,握住我们的手,指引我们——”
“点亮了灯?”
“正是。想听吗?我讲给你。”
我向他保证自己迫不及待,然后安坐在椅子里,点上一支烟,等着聆听内幕故事。
果丝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得出是在铺陈事实。只见他摘下眼镜,一阵擦拭。
“一个星期前,伯弟,”他开口道,“我的生活遭遇了一场危机,面前的这场磨难,叫我一想到就觉着天昏地暗。我得知喜宴上需要我致辞。”
“哎,那还用说。”
“我也知道,但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毫无防备,听到消息真是如遭雷击。至于我为什么赤裸裸地惧怕在喜宴上致辞,原因就是到时候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也会在场。你和沃特金爵士熟吗?”
“不太熟。他有一回在警察法庭上罚了我五镑。”
“哎,信我一句话,他是块硬骨头,而且强烈反对我做他的女婿。第一,他希望女儿嫁给斯波德。对,顺便告诉你,斯波德从玛德琳那么点儿大的时候就爱着她。”
“嗯,是吗?”礼貌起见,我故意不动声色。我心里诧异,除了果丝这种持有证明的笨蛋,居然还有人存心爱上玛德琳。
“是啊。不过玛德琳要嫁的是我,而且斯波德也不想娶她。他自认是‘天降大任[7]’,相信婚姻会阻碍他实现使命。他想效法拿破仑。”
我感到,在继续展开调查前,必须先搞清楚斯波德这厮的内幕。什么“天降大任”那一句我没听懂。
“什么意思,他有什么使命?他是个名人不成?”
“你难道从来不看报纸?罗德里克·斯波德是‘不列颠救世会’的创始人兼会长,这是个法西斯组织,俗称‘黑裤党’,他和那帮追随者老喜欢闹事。他立志要成为大独裁者。”
“哎呀,该死了!”
我真为自己敏锐的洞察力而震惊。各位还记得吧,我见到斯波德那一刻,心里就在想:“嘿哟,大独裁者!”他果然是大独裁者不假。我一点儿也不逊于某些侦探,他们看到某路人就推测,此人是退休的提升阀生产商,姓罗宾逊,一侧肩膀患有风湿,家住伦敦西南的克拉珀姆区。
“哎呀,见鬼了!我就猜到他是这种人。那下巴,那眼睛……对,说到这儿,还有那撇八字胡。对了,你刚才说‘黑裤’,其实是想说‘黑衫’吧?”
“不是。斯波德成立协会的时候,衬衫都给人挑没了,他跟那帮随从都穿黑色的短裤[8]。”
“踢足球穿的那种?”
“对。”
“丑死了。”
“对。”
“露着膝盖?”
“对。”
“天啊!”
“对。”
脑中突然闪出个念头,如此令人反胃,叫我差点掉了嘴里的香烟。
“老巴塞特也穿黑短裤?”
“没,他不是不列颠救世会的。”
“那他是怎么和斯波德搅在一块儿的?我看见他们俩在伦敦形影不离,像两个上岸休假的水兵。”
“沃特金爵士和斯波德的姑妈温特格林太太订了婚。她是温特格林上校的遗孀,住在蓬街[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