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苏格兰(第13/37页)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埃斯特的眼里也泛起了泪花,“你是在跟这里最有权有势的人家作对啊。”
“理亏的可是他们。”
“是不假,但如今这世道讲理是没用的——下辈子吧。”
“如果现在不做,以后也做不成,下半辈子只有后悔的份儿。”
埃斯特伤心地点点头:“那是肯定的。可要是他们想拦着你怎么办?”
“怎么拦?”
“在桥上派人把守。”
若不过桥,想出去只有翻山。可翻山太慢,詹米森家很可能派人守在山口外,等着麦克。“他们要在桥上堵,我就游过河去。”麦克说道。
“这会儿的河水冷得像冰,你会冻死的!”
“河宽也就是三十七八米,我一两分钟应该游得过去。”
“要是被抓回来,你就得像吉米·李一样被戴上铁箍。”
麦克一怔。像狗一样戴着项圈过活,哪个矿工都不想受这份屈辱。“我比吉米聪明,”他说,“他缺钱,想去克拉克曼南[2]的矿井干,结果被矿主举报。”
“麻烦就在这儿。你得吃饭啊。逃跑了你怎么养活自己?除了挖煤你什么都不会。”
麦克虽然有点积蓄,但也维持不了太久。但他已有所考虑。“我去爱丁堡。”他说道。也许他能搭上重型的拉煤马车,不过还是走路安全。“然后在爱丁堡找条船——听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很容易在运煤船上找到活儿干。不出三天,我就能离开苏格兰。出了国他们就抓不着我了——法律只能管国内。”
“船?”埃斯特疑惑道。他们俩谁也没见过真正的船,只在书上看到过。“你坐船去哪儿?”
“可能去伦敦吧,”多数从爱丁堡出发的煤船都驶向伦敦,听说还有去阿姆斯特丹的,“要么就去荷兰,没准儿还能到马萨诸塞州。”
“说得容易,”埃斯特道,“可我们在那儿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
“哪儿的人还不是吃面包,住房子,白天干活儿,晚上睡觉?”
“也许吧……”她没什么把握地说道。
“反正我不管,”麦克道,“不待在苏格兰,让我去哪儿都行——只要有自由。想想看:生活随心所欲,不被人牵制;工作自主,自由追求更好的收入,更安全、更干净的工作环境;做自己,不做任何人的奴隶……那该有多好啊!”
埃斯特已泪流满面,说道:“你什么时候出发?”
“再等一两天,希望詹米森家能放松警惕。周二是我二十二岁生日,如果我周三上了工,做满了成年后的一年零一天,就又得当奴隶了。”
“其实你就是奴隶,不管那封信怎么说。”
“可一想到法律站在我这边,心里就有点底气。虽然道理我不懂,但法律肯定很重要。不管詹米森家的人认不认,法律都能治他们的罪。我就周二晚上走。”
埃斯特小声道:“那我怎么办?”
“你不如去给吉米·李帮工。他是个伐木的好手,正缺搬运人手,而安妮——”
“我想跟你走。”埃斯特打断了麦克的话。
这完全出乎麦克的预料:“你可从来没说起过!”
埃斯特大声道:“你以为我为什么不结婚?要是在这儿嫁了人,生了孩子,我就再也出不去了。”
的确,埃斯特已算是当地数一数二的老姑娘。麦克一直以为是这里没人配得上她,万万没想到她隐忍多年是想逃离这里。“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那时我害怕,现在也是。但是如果你离开,我就跟你走。”
看着她满眼绝望,麦克实在不忍心拒绝,但他还是狠下心:“女人当不了水手,我没钱付你的路费,他们也不会让你帮工抵钱。我只能把你留在爱丁堡。”
“你要是走了,我也不留在这儿!”
麦克很爱埃斯特。小时候与玩伴打架、与父母争执,长大了与矿上的头头们理论……每逢与人冲突,他俩总是一条心。即便有时质疑麦克的某些做法,埃斯特也会义无反顾地维护他。麦克多想带她一起离开,但两个人一起逃走实在是难上加难。“你先忍一阵子,”麦克劝道,“到了目的地我就给你写信。一找到工作,我就攒钱寄给你。”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