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14/94页)

“我不想这么讲,”约阿希姆低声说,“对不起,别加在我头上。这些事情太玄乎,晚上你躺在床上的时候,尽管去想好啦。”

“是啊,我不想否认,你钻研的俄语语法更有用。你必须很快地熟练地掌握这种语言,伙计,一旦战争爆发,上帝保佑,它对你会很有好处的。”

“上帝保佑?这是你老百姓的观点。战争有必要。若没战争世界马上会腐烂,摩尔特克[7]说过。”

“不错,世界是有这种倾向。我赞成你的就这么多了。”汉斯·卡斯托普接过话头,正准备又回到恰尔德人那儿去,说恰尔德人也进行过战争,在战争中征服了巴比伦帝国,虽然他们是闪米特人[8],也就是说差不多是犹太人——这当口,他们同时发现前边走着两个男人,因为留心到他们俩的谈话而中止了自己的交谈,正扭过头来看着他们。

那是在疗养院与“美景”旅社之间的一段公路上,朝着回达沃斯“村”的方向。谷地穿着节日的盛装,处处呈现的是鲜嫩、明亮和愉快的色调。空气沁人心脾。一曲由草原繁花吐放的芬芳馥郁汇成的交响乐,充溢在清纯、干燥和阳光明媚的氛围之中。

他们认出是罗多维柯·塞特姆布里尼和一个不认识的人。然而,看样子塞特姆布里尼没认出他们俩,或者不希望和他们俩碰头,因为他旋即就转过头去,又起劲地打着手势和自己的同伴专心聊起来,还加快步伐往前走去。自然,等哥儿俩从右手边赶上他,高高兴兴地向他点头致意的时候,他还是装出大感意外和惊喜的样子,一迭声地说“老天爷!”和“真见鬼!”可是仍旧有所保留,想让哥儿俩走过去算了。这两位呢,却不解其意,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那样做没有道理。相反,久别重逢,他们俩真的满心欢喜,便停下来和意大利人握手,问他过得怎么样,同时望着他的同伴表示有所期待。这就逼着意大利作家做了显然并不乐意做、但在哥儿俩看来却是天底下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即介绍他们与那位还不认识的人认识——在走走停停之中,塞特姆布里尼打着惯用的手势,措辞幽默地帮助他们彼此了解,让他们在他胸前握了握手。

原来,与塞特姆布里尼年龄相仿的陌生人正是他现在的邻居,那个二房东和女装裁缝卢卡切克的另一位房客,姓纳夫塔,哥儿俩听懂的就这些。纳夫塔矮小瘦削,脸刮得光光的,模样丑得可以说尖酸刻薄,简直让表兄弟俩感到惊奇。在他脸上的一切无不尖锐锋利:那成为面孔主宰的拱得高高的鼻梁,那闭成了一条缝的嘴,那架在他浅灰色眼睛前边、镜片老厚框子却格外纤巧的眼镜,都概莫能外;甚而至于他那一直谨守着的缄默,也让人感到只要他一说话,必定同样是尖刻锐利和逻辑谨严无疑。他理所当然地没戴帽子,只穿着一套西装——但却穿得挺讲究,深蓝色的套装带白条,按照哥儿俩见过世面的眼光审视和判断,是很能跟上时髦的。与此同时,他们也留意到从纳夫塔方面射来同样的目光,在从头到脚地打量他们俩,而且更加迅速,更加锐利。要是塞特姆布里尼不是那么有风度,那么有气质,知道怎么去穿他那已经露出经纬的粗呢上衣和花格子裤,他让这位漂亮的伙伴一衬托,必然十分寒碜。不,并不如此,特别是他的花格子裤还熨得挺挺括括,你一眼看上去还可能当它是新的哩——这无疑是那位二房东的功劳,年轻人不过是顺便想到。如果说丑陋的纳夫塔以其穿着的讲究入时更接近两位年轻人而不是他的同伴的话,那么,使他与塞特姆布里尼靠近的就不仅仅是他也上了几分年纪,而是还有些更具决定意义的什么。说得简单一点,可以归结到他们两人不同的面孔的颜色上,也就是讲这两位的脸呈褐色和棕红色,那两位则显得苍白:一个冬天过下来,约阿希姆的面孔更是黑得像古铜一般,汉斯·卡斯托普的脸在满头金发的衬映下却显得红彤彤的;可对于塞特姆布里尼那与他的黑胡子配在一起甚至透着高贵的威尔斯人的苍白,日光的照射却一点也不起作用;还有他那位伙伴,尽管头发也是黄色——一种近乎灰白的淡黄,头发全部被他从低低的额头往后梳,平平地贴在头顶上——他的脸却同样白生生的。四个人中两个带着手杖,即汉斯·卡斯托普和塞特姆布里尼;约阿希姆身为军人,没这玩意儿;纳夫塔呢一等介绍完,双手就背到背后去了。他那双手又瘦又小,像他的两只脚也小小的一样,都和他的身材十分般配。他感冒了,不时有气无力地轻咳几声,却没引起哥儿俩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