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情(第13/16页)

绿衣女子拦住了她,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我得去赶巴士。”路易莎的嗓音低沉而沙哑。她清了清喉咙。“出城的巴士。”说这番话时她清醒了些。她快步走开,但并非朝辛普森百货商店的方向。她明白自己不会去那儿,不会去伯克斯商店买结婚礼物,也不会去看电影。她会直接去汽车枢纽站,坐着等回程巴士发车。

在离枢纽站半个街区的时候,她想到巴士并不是停在那里的。原来的车站被拆掉重建—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临时车站。她没怎么留意是在哪条街上—约克街,原来的枢纽站的东面,还是国王街?不管怎么说,她得绕点路了,这几条街都在拆建,她几乎认定自己迷了路。好在最后时刻,她由后街摸到了临时车站。那是一栋老房子—那种高高的黄褐色砖房,早在这一带还是住宅区的时候就建成了。拆除之前,这可能是它的最后一班岗了。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一定是为了腾出那一大块沙砾场地,好让进站巴士停靠。空地边上还有几棵树,树下有几排座椅,她上午下车时并没有注意到。两个男人坐在报废的汽车座椅上,拆房前那儿是一条走廊。他们穿着带有巴士公司标识的棕色衬衣,但对工作似乎不怎么上心。她询问去卡斯泰尔斯的巴士是否六时准点发车,还问了哪里有卖饮料的,对方并未起身。

六点,就他们所知。

街那头的咖啡店。

店里有冰箱,但只剩下可乐和橘子汁了。

她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候车室又小又脏,有一股失修的厕所的味道。车站搬到这栋荒废的房子里,人人都变得懒散而低效。用来办公的屋子里有一台电扇,她走过时,看到办公桌上的几张纸被吹飞了起来。“噢!该死。”女勤杂员说着用脚踩住了它们。

城里的树木布满灰尘,树荫里的椅子是那种老式的直靠背,早年涂着不同的颜色—那样子像是从好几家的厨房里搬出来的。几块狭长的旧地毯和浴室橡胶垫摊在椅子前,免得双脚踩上沙砾。在第一排座位后面,她觉得自己看到一只羊躺在地上,但细看发现是一只脏兮兮的白色小狗。它小跑过来,用一种严肃而半正式的目光盯了她一会儿—匆匆嗅了嗅她的鞋子,小跑着离开了。她没去留意有没有吸管,也不愿再折回去找了。她就着瓶子喝起可乐,仰起头,闭上了眼睛。

她睁开双眼时,另一张椅子上的男人朝她说话了。

“我拼命赶过来的,”他说道,“南希说你去赶巴士了。我发言一结束就出来了。但巴士站都拆了。”

“临时改建。”她说。

“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你,”他说,“哪怕—你看,过去那么些年了。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在和别人说话。等我再看时,你已经不见了。”

“我认不出你来。”路易莎说。

“是啊,认不出,”他说,“我猜也是。当然。你认不出。”

他穿着一条棕黄色的便裤,一件浅黄色的短袖衬衣,戴乳黄色的阿斯科特领结。工会里的人这么穿显得有点花哨。他一头白发,但浓密拳曲,是那种有弹性的头发,往上卷成小卷,离前额稍远。他的肤色红亮,脸上带着深深的皱纹。她猜那是因为发言时太投入,以及带着同样的热忱与说服力在与人私下交谈。他戴一副遮阳镜,现在摘了下来,似乎愿意让她看得更清楚些。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带着淡淡的血丝和些许疑虑。他长得不错,除了微微的将军肚外,人还算精干。但她不觉得这种事务性的英俊—帅气得体的服装、抢眼的鬈发、利落的表情有多吸引人。她还是喜欢阿瑟那样的外貌。低调,身上黑色的西装散发出尊严,也有人会称之为自负,在她眼里,那样子坦率而值得钦佩。

“我一直想打破沉默,”他说,“想和你说上话。我至少应该和你道别,分开得太突然了。”

路易莎不知如何作答。他叹了口气。“你过去一定很生我的气吧,现在也是吗?”

“不,”她说,可笑地回避话题,回到客套上来,“格雷丝好吗?你女儿怎么样?莉莲。”

“格雷丝不太好。她得了关节炎。她的体重可不利于康复。莉莲还不错。她结婚后还在高中教书。教数学。女人家像她这样的不多。”

路易莎怎能拆穿他呢?难道这样说,不,战争期间你妻子格雷丝就改嫁了,她嫁了一个农民,一个鳏夫。那之前她每周上我家打扫一次。费尔利太太年纪太大了。莉莲高中都没念完,还当什么高中老师?她早早嫁了人,生了几个孩子,在杂货店工作。她遗传了你的身高和头发的颜色,又染成了金色。我常常注视她,心想她一定长得像你。她慢慢长大,我常常送去继女穿不下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