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你拿一个识不了字的孩子怎么办(第18/19页)

她接连几个星期带着装有那密封信封的钱包四下走动,思索着她的理由,不仅为了要不要寄出,而且为了是否要斗胆签下大名。他选中这个倒霉的女人,一个根本不可能反抗的女人。跟他较量连门槛都找不到的。在智力上压根都不存在的。他选中一个从来没有进行过自卫的女人,不可能进行自卫,在这个地球上可供利用的最弱小的女人,在各个方面都绝对比他低劣。选中她,则是出于最明显的对照动机:因为他认为所有的女人都等而下之,因为他惧怕任何有头脑的女人。因为我敢于为自己讲话,因为我不愿意受支使,因为我很成功,因为我很漂亮,因为我独立思考,因为我接受过一流教育,一等学位……

后来,她在一个星期六去了纽约,去看杰克逊·波洛克的展览,在那儿,她从钱包里抽出信封,几乎想将这封二十八个字的信,没有签名的,丢进港务局大楼里面的一个邮筒——她从波南沙公交车下来第一眼就看见的邮筒。当她乘上地铁时,信还在她手里,但一等火车起动,她就把信的事全忘记了,又将它插回钱包里,一心一意地享受着乘坐地铁的快感。她依然保持着对纽约地铁的惊羡和兴奋。她在巴黎的地下铁道里从没留意过它,但纽约地铁里乘客的忧郁和焦虑却一再使她坚信她来到美国是正确的。纽约地铁是她为什么要来的象征——她拒绝回避现实。

波洛克展览在感情上完全控制了她,以至于她从一幅令人惊叹的绘画走向另一幅时,能体会到那种膨胀的、喧嚣的、疯狂欲望的感觉。一个女人的手机突然铃响,而此时标题为1A号,1948的绘画的混乱正狂野地挤进那天早些时候——那年早些时候——原来只是她身体的空间,她一下子火冒三丈,转过身来,大叫道:“夫人,我真想掐死你!”

然后她到四十二街的纽约公共图书馆。她每次在纽约都这么做。她参观博物馆,看画廊,听音乐,她去看电影——那些绝对不会进入偏僻的雅典娜那唯一的一座可怕的电影院的影片。最后,不论她到纽约来为的是什么特别的事情,她都要花上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坐在图书馆的大阅览室里,阅读身边所带的书。

她读书。她四下张望。她留意观察。她对那里的男人有点动心。在巴黎她在一个节日里曾看过《马拉松人》这部片子。(没有人知道她在看电影时是个可怕的情感至上主义者,经常掉眼泪。)在《马拉松人》里,那个人物,那个假学生,在纽约公共图书馆外面徘徊,被达斯丁·霍夫曼带走,所以她始终以那个浪漫的眼光思量纽约公共图书馆。至今都还没有人从那里将她带走,除了一名医科学生,那人太年轻,太生硬,立刻说了错话。一开口他就针对她的口音说了些什么,使她没法忍受他。一个根本没有生活的男生。他让她感觉自己像个老祖母似的。她不到他那个年龄就已经历过那么多次的爱情,那么多的思考和再思考,那么多层次的苦难。在二十岁上,比他小好几岁,她就已经不是一次,而是两次,亲身遭遇了伟大的爱情。她到美国来,有一部分就是为了逃避她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为了从一部名为《等等》的长篇戏剧的小角色的扮演中退出,那部戏剧几乎是她母亲罪恶的成功的一生)。但此刻她在自己求偶的困境中却感到异常的孤独。

其他的男人企图带走她的时候有时说的话还算中听,有时讥讽冷嘲或淘气得讨人喜欢,但因为近看她比他们原来所想的还要美,而且,对于一个如此娇小的姑娘来说,比他们所预计的略为过分高傲了些,他们害羞起来,退避三舍。那些对她频送秋波的人又是她自发地不喜欢的人。而那些埋头苦读的人,那些迷人地心无旁骛、迷人地称心如意的,却……忘情于书海。她在寻找的是谁?她在寻找那个将认出她的人。她在寻找那位伟大的慧眼识珠者。

今天她读的是一本法语书,一部由朱莉亚·克里斯蒂瓦撰写的研究忧郁的十分精妙的论著,而在她对面的下一张桌子边她看见一个男子读的——无独有偶——也是一本法语书,克里斯蒂瓦的丈夫菲利普·索勒斯的作品。索勒斯的顽主态度她已不再认真对待,尽管在她智力发展的早期曾经当过真;闹着玩的法国作家,不像东欧的那些闹着玩的作家诸如昆德拉,早已不再使她满意……但这并不是在纽约公共图书馆的问题所在,问题是这种巧合——一种几乎是险恶的巧合。在她饥渴难耐、坐立不安、正阅读着克里斯蒂瓦的境况下,她放飞的思绪进入有关那个正在阅读索勒斯的男子的千百种揣测之中,感到一触即发的将不仅是一次约会,而且是一场恋爱。她知道这个黑头发的四十或四十二岁的男人恰恰具有她在雅典娜任何男人身上都不可能找到的吸引力。她从他静静地坐着读书的姿态里所能够猜测到的东西使她越来越充满希望,某种事情即将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