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10/37页)

法拉觉得这个想法很有趣,但她不同意这个副标题。“太学术啦,”她说,“我的意思是太抽象了。”基本上这也是我真正的编辑给我的反应。

后来,我带法拉走进一间主要展出非裔美国画家作品的展室。我想让她看雅各布·劳伦斯(Jacob Lawrence)画的那一系列作品,它们描绘的是两次大战期间非裔美国人从乡土的南方向城市化的北方移民的过程。劳伦斯曾说:“对于我,移民意味着运动。有冲突,也有斗争。但斗争的,是一种力量,甚至美好。”

[49]《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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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是我1979年回到伊朗接受德黑兰大学英语语言与文学系的教职后,教的第一本书。所以,当领袖们谴责美国作为一个帝国主义撒旦在蛊惑人心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在奋力地通过小说这一扇窗户,向我惶惑不安的学生解释复杂多样又矛盾对立的美国。我开始相信,美国的小说既是它的道德守护者,同时也是它的最佳批评者。在伊朗的那些日子,革命席卷了城市和校园,即便在自己的家里,你也很容易觉得自己像个孤儿,而我的大部分学生就可以立即和两个无家可归的难民——哈克和吉姆——联系起来。极权主义思维会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剥夺公民的身份认同感,重写过去来适应它的目标,重写历史来服务它的目的。我的学生们已然懂得,哈克的抗争需要勇气,与其他人反其道而行并不总是件容易的事,无论其他人在做的事情看似在道德上有多么不堪。这门课程,被简单地称为“研究”,对它的描述与这个课题一样模棱两可,它是一门宽泛的大学课程,设置目的就是让学生:做研究。有人告诉我,我应该教学生研究论文写作的各个阶段。“你为何不选择一本典型的美国小说?”英语系主任向我推荐说,“美国人目前正时兴这样。”他自己是个海明威迷,也是个特别受学生“欢迎”的赶流行的老师——自然是因为一些非正常原因,看看几乎每天都有的反对美帝国主义者及其国内走狗的电话和示威就知道了。这段对话后只过了三个月,除了我和他这样的怪人,就没有人再以海明威或吐温去思考美国了。大家都在谈论的美国人就是在大使馆里羁押着的那几个人质,而大使馆恰巧离我们的大学不远。

在美国时,我在白宫门前示威,一边从催泪瓦斯边上跑开,一边高喊着政治口号;而此时在德黑兰,我身处一场真正的革命之中,受到真枪实弹的威胁,却发现自己待在卧室里,用研读马克·吐温来填满清早的几个小时,并思索着如何教授美的概念,怎么会这样呢?也许恰是革命时期生活的这种紧张感,这种对我们生活各方各面的极端而暴力的干涉,让我们对早一两年前可能还只是学术问题的东西变得更加敏感了。那个夜晚,我面临的困境是,怎样才能跟我的学生分享我自己曾那么多次,在读一首诗、一个剧本、一部小说时感受到的东西:那种极大的愉悦和感恩,那种因赞同激起的火花——那种被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称作“贯穿脊髓的震颤”的东西。

研究。大学一年级一开始,就该有人教过我的学生们如何使用图书馆,如何找文章和背景资料,如何引用文献和编写脚注。我不想再多做相同的事。我觉得,把文学研究当作一场寻宝之旅,顺着交织着的一条条线索找下去,直至拼凑出故事、动机或罪行的缘起,会更刺激,或许也更有收获。在教授学术写作其他机械刻板的方面的同时,在用到文本外资源之前,我想让我这门课的学生做另一种研究,经由这本书的成形过程,对它追根溯源。

“只要记住,”我告诉他们,“civilization(文明)这个词,在最初的一页,就被哈克变成了sivilization。这是整本书的一个线索——这拼写上的细微变化颠覆了整个词的意味和内涵。这部小说中的关键词——如‘体面’‘良心’‘心灵’‘白人’‘黑鬼’——没有一个是以常规意义出现的。记得我们上星期讨论的‘颠三倒四’(topsy-turvy)吗?它适用于《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在不同的语境下,它也适用于《哈克贝利·费恩》。”我想让他们感受文本的颠覆性,像吐温的第一批读者们可能曾体验的那样去体验它。

我的学生尼玛如今在美国生活,近来他让我又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愤慨和牢骚——在于伊朗教的最后几堂课里,我表达过对“sivilization”这个词被误译的一些看法。我的一个学生有一天拿了本波斯文版的《哈克贝利·费恩》过来,她指给我看,那个用意良好的译者是如何为他的读者省事,给“sivilization”安了个正确的波斯文拼法。这引出了一场漫长的课堂讨论,关于忠实程度问题,也关于如下事实:每部小说中的词,包括这一部——事实上,或许尤其是这一部——都既是有血有肉有骨骼的,也是富有灵魂和精神的。无论你怎么去解读它们都可以,你有这个权利,但你没权利——没有权利——为了满足自己,随心所欲地去损毁它们或给文本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