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凯特·麦克劳德(第10/12页)

塞尔夫小姐不耐烦地打断道:“他还给了你一百美元。”

“是的。”

“他还给你别的什么没有?”

我决定实话实说。“他给了我他的名片。他跟我说如果什么时候想呼吸一下乡间空气,就给他打电话,欢迎我去找他。”

“那名片呢?”

“我扔了。丢失了。我记不起来了。”

她点燃了又一支小雪茄,一个劲地抽着,直至一长截烟灰掉了下来。她拿起放在桌上的一封信,抽出里面的信笺,在她面前铺开。“我在这行道上干了二十年,但今天上午却收到一封非常特别的信,我过去从不曾遇到过的。”

之前我曾提到过,我的一项天赋就是能倒着看书:像我们这样靠机智求生存的人,往往都会培养出某些独到的才能。因此,在塞尔夫小姐过目那封神秘的书信之际,我也看完了。信中说:亲爱的塞尔夫小姐,我非常欣赏上次9月11日,您安排来耶鲁俱乐部与我相会的那位和气的小伙子。因此,我非常希望能在一个更舒适的环境下,对他有更多的了解。我在想能否——经由您的恩准——安排他来我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农场与我们共度感恩节?就说从周四到周日吧。只是一般的家庭聚会;有我妻子,部分子女,几个孙辈。自然啦,我会支付一笔合理的费用的,具体数目由您裁决。祝您开心,希望没打扰您。您最真诚的,罗杰·W·阿普尔顿。

塞尔夫小姐大声读完信。“现在,”她厉声道,“这个你咋说?”见我一时答不上来,她说:“这里面有问题。值得怀疑的问题。不过即便先不说这个,这也跟我们的基本条款相违背:员工绝不准跟客户有社会交往。这些规定并非想当然的东西。它们是建立在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她皱着眉头,一根指甲敲点着那封信。“你说这人心里还能想些什么?情色大狂欢?还包括他老婆?”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满不在乎:“就算那样我看也没什么嘛。”

“啊,哦,”她斥责我道。“你就没看出来这提议跟我们的规定有相违背的地方吗?你是想去。”

“唔,坦率地讲,塞尔夫小姐,我非常乐意能过几天别有一番风景的日子。过去这一年左右时间,我实在够辛苦的。”

她又喝了一大口双杯分量的仙人掌汁,浑身一颤。“很好,我会给阿普尔顿先生写信,开价五百美元。也许,看在这样一笔钱的份上,我们可以网开一面,将那条规定暂放一边。拿到你那份酬金后,答应我,给自己买件雨衣。”

我走进丽思酒吧,阿瑟斯向我扬了扬手。现在是六点钟,我不得不在人满为患的餐桌间择路朝他挤过去,因为是鸡尾酒时间,所以酒吧里挤满了刚在阿尔卑斯山上度完假后下山来的滑雪者,一个个晒得黑黝黝的;还有价格昂贵的妓女,三两成伴,一面等候着哪位德国和美国商人朝她们递眼色;另有浩浩荡荡的时尚撰稿人与第七大道的成衣业商人,汇聚巴黎,以观看夏季时装展;自然,还少不了那些时尚的蓝发老太们——随处都能见着几位这样的人儿——年龄较长,宾馆的常住客,舒舒服服地坐在丽思酒吧里,慢慢品着分给她们的两杯马丁尼(“我医生坚持说:这对内循环有好处”),然后,退回餐室,默然无声地咀嚼枝形吊灯下的与世隔绝。

我刚一坐下来,阿瑟斯就被叫去接电话。我看他看得很清楚,因为电话位于酒吧的那头;偶尔他的嘴唇会动一动,但大多时候他似乎都只是在边听边点头。我并非真的在注视着他,我的心思仍在楼上,在凝视着凯特·麦克劳德那疏松的毛发,她沉入睡梦的头——那情景让人如此地投入,甚至于阿瑟斯回来时,竟把我吓了一跳。

“是凯特打来的,”他大声说,看上去很是心满意足的样子:像猫鼬吞吃了一只老鼠。“她想知道为何你不辞而别。”

“她睡着了。”

阿瑟斯外衣口袋里总是塞着一大把炉灶火柴,这是他矫情的一个表现;他在拇指指甲上划燃火柴,将火苗凑近一支烟。“外表也许看不出来,但凯特是一个相当有见识的女孩子——她的直觉常常非常准确。她非常喜欢你。所以,”他咧嘴一笑,说,“我现在给你一项正式的提议。凯特愿意出钱雇你作伴。你每月将有一千美金收入,外加你所有的开销,包括衣物和一辆你自己的轿车。”

我说:“她当时为什么嫁给阿克塞尔·耶格?”

阿瑟斯眨了眨眼睛,似乎压根儿没料到我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他呆了一下子。然后又说:“也许一个更有趣的问题是——为什么他要娶凯特?还有一个甚至比这更有趣的问题是——凯特是如何遇见他的?你知道,阿克塞尔·耶格是一个很难得一见的人物。我本人就从没碰见过他,只是见过狗仔队拍的一些照片:个子很高,脸上一道长长的海德尔堡剑疤,很瘦,几乎可以说是憔悴,五十几接近六十的样子。他老家在杜塞尔多夫,他从祖父那里继承了一笔巨额的财产,并使其增值到了天文数字。全德国、全世界都有他的工厂——他拥有众多油轮,在得克萨斯和阿拉斯加拥有油田,在巴西拥有最大的畜牧农场,面积超过八百平方公里,还在爱尔兰和瑞士拥有大块土地(所有的西德富翁都一直在大量买进爱尔兰和瑞士的土地:他们认为一旦炮弹再次降落,他们在那些地方会很安全)。耶格不用说也是德国最有钱的人——也可能是整个欧洲最有钱的。他是德国国民,却拥有瑞士永久居住权;出于税收考虑,那是当然啦。为保住这一居住权,无论喜欢与否,他都得每年在瑞士居住六个月。上帝,那些富人们为了保住一分一厘,可没少受罪。他住在一座巨大的,大得丑陋的庄园别墅里,别墅位于一处山腰,位于圣莫里茨往北三英里的地方。我不知道有谁走进过那地方。当然,凯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