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大人物 14(第6/9页)

梅迪在门外叫我:“萨林姆?”过了一会儿又叫了一声:“萨林姆。”然后,他穿着短裤和背心走了进来。

我说:“唉,阿里,阿里啊!今天晚上发生了很糟糕的事。我朝她身上吐唾沫了。她让我吐唾沫了。”

“人总会吵吵闹闹的。都过了三年,不会就这么结束的。”

“阿里,不是这么回事。我不想再和她有任何关系。我不想要她了,我不想要她了。这才是我无法忍受的。都完了。”

“你不能待在屋子里,出去走走吧。我回去穿上裤子和衬衫,陪你一起散散步。我们一起散步。我们一直走到河边。走,我陪你去散步。”

河,晚上的河。不,不要。

“我对你们家比你还要了解,萨林姆。你最好出去走走,散散心,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就在这儿待着。”

他站了一会儿,回自己屋子去了。但是我知道,他还在等待,在观察。我肿起来的那只手手背钻心地疼,小拇指失去了知觉。我手上的皮肤青一块,紫一块——这也成为遗迹了。

电话响起来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好了。

“萨林姆,我不想离开。你怎么样?”

“糟透了。你呢?”

“刚离开的时候,我开得很慢,但一过了桥,我就开得飞快,目的是回来打电话给你。”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来的。我在等。”

“你想不想让我回来?路上没什么人。我只要二十分钟就能赶到。唉,萨林姆,我的样子太可怕了。我的脸惨不忍睹,这样子好多天都出不了门。”

“在我眼中,你永远是那么美丽。这你是知道的。”

“看到你的样子,我应该给你一些安定片才对。不过我忘了,回到车上才想起来。你应该想办法睡着。煮点儿热牛奶,想办法入睡。喝点儿热饮料会起作用的。让梅迪给你煮点儿热牛奶。”

这一刻,她的口气如此亲密,如此像个妻子!在电话里说话容易一点儿。挂了电话,我在黑夜里睁着眼睛等待天亮,等着她再打电话过来。梅迪已经睡了。他的门开着,我能听到他呼吸的声音。

天亮了,我突然觉得那个晚上成了过去。白色窗户上油漆的纹路开始显露出来。此时,在深切的伤痛之中,我悟出了一些东西。我无法用言语表述出来。我尝试了,但说不清楚,而且言语会让我的感悟消失。我隐约感到人生来就是为了变老的,为了完成生命的跨度,获取人生阅历。人活着是为了获取人生阅历,而阅历在本质上是无形的。快乐和痛苦——首先是痛苦——都没有什么意义。感受痛苦和寻求快乐一样,都没有任何意义。这感悟很快消失了,稀薄而虚幻,仿佛是一场梦。但我记得我有过感悟,记得我认识了痛苦的虚幻。

光线越来越亮,透过漆成白色的窗户照进来。经过昨晚,这个房间变了。它似乎变得陈旧了。现在唯一的遗迹是我疼痛的手,不过如果仔细找的话,兴许还能发现她的一两根头发。我穿上衣服,走到楼下,放弃了清晨散步的想法,开着车子在慢慢苏醒的小镇上兜圈子。周围的五光十色让我精神起来了。我想,清晨我应该多出来兜兜风才是。

快到七点的时候,我开到了镇中心,来到汉堡王。人行道上摆放着还没有收走的垃圾,装在袋子和纸箱子里。伊尔德丰斯也在,他身上的夹克现在和店里的装潢一样陈旧。虽然时候还早,他已经在喝酒了。和大部分非洲人一样,他需要喝一点儿当地的淡啤酒来振作精神。我和伊尔德丰斯认识已经有几年了,而且我是今天的第一个客人,但他没怎么理睬我。喝过啤酒之后,他目光呆滞,越过我直直地盯着街上。他下嘴唇的一道沟纹里放了一根牙签,放得很巧妙很稳当,说话或者嘴张开的时候牙签也纹丝不动,就像是在表演一项绝技。

我叫了一声,把他从神游中拉回来,他给我送过来一杯咖啡,还有面包卷,外加一片干奶酪。这点东西就要二百法郎,将近六美元。这些日子,物价真是离谱。

快到八点钟,马赫什来了。他近来对自己很马虎。原来他对自己短小精悍的身材很是自豪。不过现在他只剩短小了,我看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矮胖子。

马赫什一来,伊尔德丰斯陡然一变。眼神不再那么迷蒙,牙签也不见了,他开始窜来窜去,面带微笑,欢迎每一位清晨的客人——主要是从凡·德尔·魏登过来的客人。

我希望马赫什能注意到我的状况,但是他提也没提,甚至见到我也没感到吃惊。

他说:“舒芭想见你,萨林姆。”

“她还好吗?”

“她比原来好些了。我想是好些了。她想见你。你一定要到我们家来。来吃顿饭。来吃中饭。你明天过来吃中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