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6/10页)
II
我在实验室待了六个月之后,才最终有机会认识了史密斯。我之前见过他,但都是惊鸿一瞥:除了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外,他有时会匆匆来实验室和布拉柴维尔与费区谈话,或到他那整齐得令人发慌的办公桌拿一篇论文或一本期刊,接着又离开实验室,回到外面的世界。偶尔我的几位教授也会用嫉妒的口气问我关于他的事,“他都叫你做些什么事”或者“他正在做什么”,而我总是实话实说,答案非常无聊难懂,所以他们也不再发问:我负责解剖老鼠,或者我不知道。如果当年我知道自己对他有什么看法,如果我景仰他,希望保护他的研究工作,我应该会说谎,让我的工作听起来更迷人一点。
但是某天我在处理老鼠脾脏时,布拉柴维尔走到我的桌边找我,说:“这是史密斯给你的。”然后把一个信封放在我的手肘边。他一副不满的样子,不过那是他的标准表情。我把手套脱下,打开印了我名字的普通标准信封。里面有一张洋葱信纸(一样是打字,打得很烂,所以我想是史密斯自己打的字),他邀我共进晚餐,时间是礼拜五晚上六点半。他用黑色钢笔签了名,但墨水在纸上晕开,糊成一团。现在我已经忘记自己受邀时有何想法。我想是受宠若惊吧(布拉柴维尔猜出信里写了什么,当天稍后便跟我说这是史密斯的习惯,每个医学院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都会受邀一次,而且特别强调“一次”这两个字),但奇怪的是,我记得自己并未太过兴奋,也不是特别担心。我本来就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进史密斯的实验室,而且当时我已经确定自己不想再待下去了,因为兴致不够,所有紧张感也跟着消除殆尽了。
礼拜五那天,我到了史密斯家,那是一栋高窄的褐石建筑,位于医学院校区的边缘。门前有一棵树叶掉光的日本红枫树(当时是3月初),还有一片叶子充满光泽、生气勃勃的冬青。一丛条纹番红花被一圈稻草覆盖住,但也探出了头来。除此之外,他的花园一片赤裸,只有许多木屑。植物的安排看起来并不和谐,也没有明显的秩序,像是随意栽种的。屋里的风格大致一样:玄关的某个角落,摆着一座皱巴巴的樟木制传统的日本木纹橱柜,看来格格不入。同样格格不入的,是另一个角落的老式英国秘书桌,桌面有木纹,感觉非常光滑。满是灰尘的地板上,覆盖着一张张东方古董地毯,而且我还瞄见边缘的流苏饰边上有些像饼干碎屑的东西。墙壁上挂着一个个黑色立体裱框,底是黑色毛毡布,框里挂着一个个金黄的小盒子,已经失去光泽,显得白白的。此外还有小小的贝壳材质雕刻作品(一只地精的双手雕工粗糙,正在拍手,看来快乐不已;还有一艘扬帆的船,雕得不太像),其他贝壳浮雕雕像则是如梦似幻的大鬈发女孩,往侧边凝视,表情茫然。这些饰品都非常有特色,但是房子本身也有某种无法言喻的神秘气质,仿佛二流房地产拍卖行的展示间,完全无法反映主人史密斯的身份地位,与他那头桦木色头发、满是皱纹的脸、高大挺直的步行姿态,还有杂志文章并不搭。裱框后面的墙壁刷着各种奇怪的颜色:有紫褐色、蓝绿色,还有未熟水果特有的鲜艳的淡绿色。本来我以为他会用米黄、褐色,甚或一些较常见的蓝色才对,让一切显得整齐而有秩序,但毕竟主人不是个怪人——史密斯并不奇怪。
不过,当晚跟他有关的一切似乎又说明了他就是个怪人。终于到了晚餐时间后,菜上得却毫无条理、杂乱无章,风格跟房屋本身一样,就像是用十分钟前才在冰箱里找到的剩余食材煮的。西红柿汤跟肉酱一样浓稠,喝起来像西红柿酱;春鸡根本没煮熟,红色血管还浮在鸡肉表面;胡萝卜与洋葱则是煮得太熟,叉子轻轻一叉就碎了;另一道汤完全是用洋葱与韭葱煮的,上面浮着一圈湿湿的芥末酱,让人不禁充满想象。史密斯用自豪的语气宣布,甜点是柿子,但是虽然它们整齐地摆在东方风的中式蓝白瓷盘上,却硬得跟青梅一样——等到我好不容易切下一块来吃,尝起来却像带着酸味的青草,多年后我才有办法改变了这个印象。
餐桌边只有我和他。史密斯坐在主位,最靠近厨房,我坐在他的右手边。每次要出新菜,他就会咻的一声站起来,从他身后的滑门走进去,回来时兴冲冲地拿着两只餐盘。来他家之前不久,我才想到应该买一瓶葡萄酒。我手里拿着一瓶最后一秒钟才想到要买的葡萄酒,走在他家门前的小径上,又猛然想到他也许会问我一堆问题,可能是某种测试。我不担心自己能否通过测验,但是一想到要坐在史密斯旁边(我以为还有他的家人),被他问及我如何看待当时科学界的许多困境,还是让我有点紧张。但我实在是多虑了,因为整晚讲话的人都是史密斯:从我一进门,他一手接过我的外套,一手递来果汁杯装的白兰地(我从不喜欢白兰地的味道,喝起来像是牙齿咬了一块绒布,所以我趁史密斯转身离开续杯的时候,把酒倒在大厅一棵叶子掉光的无花果树下),直到晚餐时间,我喝下他摆在我面前的雪利酒(虽然我比较想喝有蛋糕香气的餐后酒,把柿子的味道中和掉,但我还是喝下去了)——整个过程中,他都讲个不停。雪利酒用的酒杯是沉甸甸的水晶杯,我用手拿着,缓缓转圈,看着水晶杯反射在对面墙上,闪烁着羊皮般令人作呕的微弱黄色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