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新秩序(第10/26页)
第二次大战期间,德国人一共处决了二万九千六百六十名人质,这个数字还不包括「瘐死」在法国监狱中的四万人。波兰是八千人,荷兰是二千人。在丹麦,他们用一种所谓「肃清暗杀」制度来代替公开宣布枪杀人质。希特勒明令,德国人在丹麦如遭杀害,要秘密采取「以五顶一」的报复办法。由于德国人采取这种办法,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最孚众望的人士之一、丹麦牧师、诗人兼剧作家卡伊·门克被残酷杀害了。他的尸体被抛弃在街头,身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猪猡,你还是为德国效了劳。」
凯特尔元帅在纽伦堡供称,在他不得不遵照希特勒命令行事而犯下的所有战争罪行中,以根据NachtundNebeIEr一ass——《夜雾命令》所犯的罪行「最为严重」。这项奇怪的命令是希特勒专门用来对付西欧占领区的无辜居民于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亲自颁布的。正如这项命令的奇怪名称所显示,它的目的在于逮捕「危及德国人安全」的人,逮捕以后并不立即枪决,而是丝毫不落痕迹地让他们消失在德国的茫茫夜雾之中。他们的下落不通知其家属,即使所谓下落常常只不过是他们在德国的埋葬地点。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凯特尔发布一个指令,对希特勒的命令作了解释。「在原则上,」他说,「对德国犯有罪行的人应处死刑。」但是,如果对这些罪犯给以监禁的处分,即使同时还罚做终身苦役,也将被认为是软弱的表现。只有对罪犯处以死刑,或者采用使罪犯家属及当地居民不知其下落的办法,才能收到极大的威吓效果。
一九四二年二月,凯特尔又对《夜雾命令》作了补充。如果一个人被捕后八天之内还没有被判死刑的话,
应将这些囚犯秘密送往德国——这些措施将起到威慑作用,因为
(一)这些囚犯将不留痕迹地消失,
(二)不说明他们的下落和命运。
受命执行这个可怕任务的是党卫队保安处。在缴获到的保安处档案中充满了有关「NN」(代表「夜雾」两字)的各种指示,特别是关于要求对被害人埋葬地点严守秘密的指示。到底有多少西欧人士消失在「夜雾」之中,纽伦堡国际法庭根本无法确定这项数字,但是看来难得有人逃出虎口。但是我们从党卫队保安处的档案中,可以得到一些能说明问题的数字,这是关于他们在占领区中用在俄国的另一种恐怖行动所杀害的人的数字。这种特别的恐怖行动是德国人称做特别行动队干的。从其活动情形看,称为灭绝队更合适些。他们所杀害的人的头一批整数是在纽伦堡偶然查清楚的。有一天,在开审前不久,美国检察官、年轻的海军军官惠恃纳·R·哈里斯少校向奥托·奥仑道夫盘问他在战时的活动情况,人们知道,这个看上去年纪颇轻(三十八岁)而又漂亮的德国知识分子当过希姆莱的德国中央保安局的第三处处长,但在战争的最后几年的大部分时间中,他在经济部任对外贸易专家。他告诉哈里斯少校,战争时期他一直在柏林任公务员,只有一年是例外。当被问到这一年离开柏林时干了些什么时,他回答说,「当特别行动队D支队队长」。
哈里斯是律师出身,这时已是熟悉德国问题的有相当权威的情报专家,对特别行动队的情况有不少了解。因此他立即追问下去:
「在你任特别行动队D支队队长的那一年,你的那一队一共杀害了多少男子、妇女和儿童?」
哈里斯事后回忆说,当时奥仑道夫耸了耸肩,稍微迟疑了一下回答道:「九万!」
特别行动队最初是希姆莱和海德里希于一九三九年组织起来的,其目的是跟随德军进驻波兰,搜捕犹太人,把他们集中到犹太人隔离区。过了将近两年,在进攻俄国的战争开始以后,特别行动队才与德国陆军取得协议,受命随战斗部队之后执行「最后解决」的一部分任务。为了执行这项任务,组成了四个特别行动队:
A支队、B支队、C支队和口支队。奥仑道夫于一九四一年六月到一九四二年六月之间领导的便是D支队,该支队在乌克兰南端地区活动,附属于第十一军团。约翰,哈兰·阿门上校在法庭上问奥仑道夫曾接受过什么指示,他回答说:
「指示要求我们清算犹太人和苏联政治委员。」
「你所说的『清算』,是不是就是『杀死』的意思?」阿门问他。「是的,就是杀死。」奥仑道夫回答道,并解释说,杀掉的人中有男子,也有妇女和儿童。
「为什么要屠杀儿童呢?」俄国法官I·T·尼基钦科将军插口问道。奥仑道夫:命令是必须全部消灭犹太居民。
法官:也包括儿童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