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9/40页)

戊戌政变后,康门部分弟子情绪激昂,在宗旨、手段上与康有为渐生歧异,其思想的若即若离导致行动上的明显不合拍。康有为所担心的,正是保皇会内部分崩离析。其时徐勤与梁启超等江岛结义者之间,虽有宗旨分歧,关系尚好。其对康有为的态度,很可能并不只是运作不畅那般简单,至少有独断专行、自行其是之嫌。这样无形中加深了保皇会内部的裂痕。

实施军事行动的重要条件是保障武器装备,保皇会依靠内地诸豪,而“诸豪所缺者饷械也,而械为尤甚”。如何购械及运械,成为继筹款聚人之后的头等大事。梁启超主动提出:“如无购路,则弟在外可设法。”[90]所以保皇会购械,目标开始放在外洋,主要是日本。5月25日,梁启超致函罗普,言及“日本旧枪之事,诚一大机会,必当谋之,兄所得者,必陆续汇来,充此事之用。惟转入内地,其势不能不有借于澳中人,而澳人不肯与我辈通一字,从何处商量起?兄屡有书问澳人以此事之准备,而始终不得一字之复(澳中惟孝实有两书来,而实自言不能与闻此事,故不能答我也),真令人急死恼死”。并要后者待款到后与柏原文太郎接洽。[91]

6月,康有为决定全力向西,并说服邱菽园将本来用于“开办闽生意”的5万全数拨来,“专做西生意”。鉴于“西栈向来之败,皆由无货或货少之故”,康、邱商定:“趁日本旧货出售,将尽以全力大购之。故此五万全汇日本,不汇澳矣。应运货事可由湘等函驰柏、孝、孺等等,妥速筹办,以济西栈。”日本旧械的货价,“上者四十,次者廿五,今拟购其次者”。计划以邱菽园的5万加上檀香山的7万,共12万元购5千支枪,装备正军,则可横行无阻。不过康有为也担心,“一、购之易泄;二、运之甚难;三、码头何处;四、内地如何作转。此运之难,有一败则我成孤注矣”[92]。

其实,港澳历来就是两广秘密社会走私武器的重要来源,据报,到1900年3月,“由澳门前后运入内地快枪二万六千,另弹药战具,澳督借筹捐项,各处盗匪、会匪皆得利器”[93]。运送法之一,“向澳门或香港之坞司,赠以贿赂,由德意志之某会社密输入兵器于澳门或香港,进则利用广东河,以密送之梧州”[94]。保皇会联络勤王的“品版”,即精于运械,康有为还告诉徐勤等人与之合谋,以求运械妙法。[95]

不久,因清廷与英国公开交战,康有为让徐勤等人“可放手办事,若与英官商明在港购械练兵,或皆可矣。如此则免购东货之艰远,尤可刻日成军”[96]。由于形势突然朝着有利于保皇会勤王的方向发展,令康有为大喜过望,他指示诸弟子:

不敢望京乱而乱矣,不敢望中外失和而失和矣,不敢望十八行而十八行矣,不敢望立得五万而立得矣,不敢望港澳购货而可购矣,不敢望诸将咸在东而咸在矣。凡此六者皆天与也,非常之遇也。惟诸子无违天,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惟诸子无受咎。[97]

保皇会的战略主攻方向再度移向广东,同时也未放弃广西。6月23日,康有为两度致函麦来年,告以“今港澳能购械,五万不汇东矣。……横滨款到电告我,或汝即电港,切勿迟。汝等留半,以半先汇港可也。又我在此间借款购械,以檀款抵之,菽以屋契保,则须汇来还也”;“顷港澳可购此物,极便矣。此间之款,拟全拨港中,若檀款到滨,可速速电汇归港,切切勿误”。购械之地由日本改为港澳,则不仅港澳总局所收各款不必汇往日本,日本所收各款还需转汇港澳。[98]

这时康有为的计划是,各地会款集中于港澳总局,连同原有存款,共计9万,分7万购枪1500支(每支连码子皮带等件共银45元),另在省城、佛山等地购抬枪、线枪(抬枪每支银5两),至于这些武器“应合注东,抑分注西”,尚未确定[99];并拟攻占广州后取藩库所藏运往港澳,购买洋械,夺取天下。

康有为虽然不能在香港立足,但港澳总局以香港为收款、聚人、购械、运械的基地,康有为的家人也寄身于此,处理好与港英当局的关系,对于保皇会至关重要。港英当局既以英国的整体利益为基本,又须兼顾其在华南的特殊需求以及自身的安全,所以它愿意为康有为提供保护,同时担心保皇会在香港的活动引起华南社会的动荡。

6月,保皇会趁形势变化,准备大举行动,一方面在香港购械练兵,一方面康有为要还港调度,托何东、邝寿民等与港督等官员交涉,在港英政府同意之前,不敢贸然行动。如“照公法英失和后,在港可以明买枪,惟英或疑为义和团所购,则与英官商一密号,以为新党购枪之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