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27/40页)
保皇会决定在香港召开大会及其时间安排,经历一变化过程。本来梁启超计划于1903年九十月间东归,归后必到港澳与总局诸人全盘打算,“共商不拔之基也”[230]。这可以视为大会的动因。康有为早在1902年与1903年之交便有归港计划[231],目的是“以通内地,运动复辟事”[232]。决定开会后,他原定于旧历九月返港,然后大集同人,后来推迟到11月下旬才抵达香港,会期相应延后。11月18日,梁启超通知康有为,要12月中旬方到横滨,还需在滨逗留一两月,“未知究能赶到港与先生相见否耳。至大会之期,则必不能及矣”[233]。11月下旬,各埠保皇会代表陆续抵达港粤,准备参加大会。[234]26日,徐勤通知康有为,他和梁启超、冯紫珊等人要到12月下旬才能返港,保皇会为此再度将会议展期。
12月23日,徐勤致函谭良,告以“长者已到港,十二月便大集同人会议其事。弟不日即返港,来年办妥广东公学事后,议[拟]即往星加坡开一日报,以为南洋各会之机关。……凡各埠一切银两,宜全寄港中”[235]。但梁启超虽于12月中旬返回横滨,却因患寒疾和清理广智书局事,一直到1904年2月初仍然稽留日本。[236]在此期间,先期到港的康有为、徐勤等已经下手整顿会事,1904年1月12日徐勤函告谭良:“商会股份,乞即日催收汇港,趁长者在此,易于商办也……现下同人已绝无意见,一切事权以[已]归长者统一。”[237]二三月间,梁启超赴香港参加保皇大会。[238]
关于此次保皇大会的内容,《梁启超年谱长编》的编者也感到很少材料可以参考。只征引了1904年3月22日李福基致福生泰大号马万年的一节短信,函谓:“康、梁、徐诸先生现群聚于香港,专以商会为事,常来书催收商股银汇返。敝处刻已陆续催收,近日合加属约有数万元汇港矣。”[239]其实,此次大会虽系根据商务公司章程每年在香港由总局召开一两次股东大会的规定而举行,但同时又是保皇会的代表大会,商会只是大会的议题之一。其他重要议题至少还有:
一、组织:澳门的机构不再担任总局角色,而与商务公司的办法相匹配,以横滨和香港为总局。所以后来谭良称:“总局昔分港澳,今尚分滨港。”
二、人员:“昔之镇港局为何穗田、王镜如、邝寿民,去年(按:1904年)坐镇港局者,则增徐士芹、梁启田二君,何、王则在澳为多焉。”[240]这一变动,既考虑到形势的变化,也是为了化解港澳与滨沪的宿怨。
三、权力:采纳梁启超的设计,商会公司于总理之上另设正副督办,以专事权。正副督办由康有为、梁启超担任,总理、协理、管库等职应由何穗田、梁铁君、叶恩、邝寿民、康有霈分任。
四、应办各事:1.办报,在香港发刊《商报》,由徐勤主持;在上海发刊《时报》,由罗普、狄平主持。
2.办学,徐勤在九龙重开万木草堂的建议看来未获批准,仍照原案举办广东公学。此事由梁启超和徐勤在美动议,“欲在广东办一大学堂,如此乃足以恢复本会之声名,免使外人谓我一事不办,谤为棍骗也”。并以此名义鼓动美洲华侨捐款数千。康有为和港澳总局欲将此项捐款挪作暗杀张之洞等秘密之事,梁启超表示碍难从命,因为“弟等已布告各埠,且梁诚亦已允出奏,其事万难中止。若此款一移他用,则弟与君勉无复面目以对人也。且此事实为今日第一急务,办此事后,本会声名大振,根基稳固,不能摇动矣”。[241]徐勤鉴于滨沪同人悖逆,不愿将款交与薛仙舟,而欲用以重开万木草堂。虽然他一再向康有为请示,最终未获同意,所以1904年1月12日徐勤函告谭良:“罗省会款,乞早汇港,以便开办公学。顷薛仙舟已返国,势不能不办也。”[242]不过,此事虽然议定,却迟迟没有进行,导致后来保皇会内部风波再起。
3.关闭公益客栈,改办华益公司。公益客栈本来由徐勤创议开办,经过前此的争斗,反而成为心病,必欲摆脱。徐勤连续向康有为进言:“港中公益,朱礼等在此日招食客,费去公款甚多,殊令人解体。弟子报股仅得七千余元,已绝不在港办矣。公益宜裁省一切,实为至叩。”[243]“公益每月耗费甚大,乞夫子必设法止之,不然更不了矣。”[244]至于华益,在梁启超的建议下,由叶恩主持其事。据说“当华益公司创办之初,叶恩屡函求康总长用彼为华益总办。康总长知彼不胜其任,故屡却之。适梁总长来美,彼力求之,梁总长遂许之”[245]。梁启超用人,往往偏爱与其同有过言革经历者,令保皇会内部始终不得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