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拉出来遛遛(第7/9页)

杨森连忙推托说不记得借钱的事了,但女老板坚决不肯放他们走,杀鸡治酒,请他们吃饭,又坚持要把钱还给杨森。

杨森再三推托,她说:“借你的钱我们才能发达,你不许我们还,岂不是叫我们从此不得发达吗?”

听到这话,杨森才笑着把钱收下来。

在吏治方面,杨森一向开明激进。早在四川时,这位“蛮干将军”就有过修建马路、实施新政等让遗老遗少们连呼吃不消的举措,他在反封建和解放妇女方面,更是有如五四闯将,由于他的督促和严令,四川妇女才真正告别了缠足的陋习。

偏偏平江这个地方陋规还不少。有一年三八妇女节,杨森骑马来到平江县城,应邀参加庆祝大会。途中经过一座木桥,见一男子正手执竹鞭,狠狠鞭打一个小女孩,同时像使唤牲口一样呵骂:“你去不去?去不去?”

小女孩虽然掩面痛哭,但始终倔强地一步不移。

杨森大怒,跳下马来,从男子手中夺过竹鞭,抛进河中,然后厉声质问:“你这是在干什么?”

男子打量了一下杨森,发现他是个高级军官,一时不敢轻举妄动,不过说话时仍然理直气壮:“她是我妹妹,已经嫁了人,可是一到婆家就逃跑,三番五次。她婆家向我们要人,这个脸谁家丢得起,所以我父母让我务必把她押送回婆家。”

小女孩仅仅十一二岁的样子,杨森大为诧异:“你妹妹才这么小,怎么可以嫁人呢?”

再问下去,才知道这竟然还是平江本地的风俗,女孩到十一二岁就要出嫁给“小丈夫”。

杨森实在难以理解这种奇风异俗,他问那哥哥:“你妹妹一再逃回娘家,是不是在婆家受虐待了?”

答案也不是,说婆家待“小新娘”还不错,只是女孩年幼离不开母亲。做哥哥的咕嘟着嘴:“嫁出门的闺女,赖在娘家不走,亲戚朋友都要说闲话的呀。”

女孩仍在嘤嘤哭泣。杨森实在不忍,就绕远路随兄妹两人走访其父母,又请他们去平江县城参加妇女节庆祝大会。

大会主席请杨森发言,杨森就把路上遇到的事情讲了一遍,并且说这种风俗很不好,他一定要下决心进行改良,这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妇女工作。

开完会,杨森直接和女孩的父母进行谈判,表示自己愿意出一千块钱,帮助他们的女儿继续求学,条件是必须二十岁以后才可以过门到婆家。

女孩父母同意了。杨森给女孩改了个名字,叫谢平节,乃纪念平江妇女节的意思,随后他便送谢平节上了学。

杨森亲自抓平江的妇女工作,俨然已成当地的“妇女之友”,但有一件事始终让他感到尴尬,因为这件事显然跟妇女解放这类新事物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每个人都是时代的产物,都可能具有双重性。杨森就是如此,他在外反封建,在家仍然很封建,老婆既多,又绝对容不得别人给他戴绿帽子。

杨森对此的辩解是:自古美女配英雄,普天之下,多妻的男子到处皆有,在某些教派,甚至把多妻作为一种教规哩。

杨森从不把多妻归入封建陋规,他说即便在平江,老婆比他多的一定还大有人在,他不希望外界老是围绕他的私生活炒来炒去——你们可以多报道报道我抓妇女工作嘛!

可惜的是,读者爱看的是八卦花边,媒体也要靠这些来提高发行量,谁关心什么妇女工作呢,于是翻开报章杂志,最热门最吸引眼球的依然还是杨森今天明天又娶了哪位姨太太,一来二去,连平江乡下人都知道杨森的老婆特别多。

某次杨森召集高级军官开会。开完会,他请军官们吃饭,通知上注明可携眷参加。当天,杨森开了二十多桌酒席,集团军司令部摆不下,干脆就移到了外面。

杨森本来有一位太太随军,照料其生活起居,但凑巧正好回了重庆,赴席的全是军官们的太太。这些太太要出入正式场合,给丈夫挣面子,因此个个都烫短发,穿旗袍,打扮入时。

平江风气闭塞,女人平时都是短衣长裤,哪里见过这种情景,于是轰动起来。军官和他们的太太在吃饭的时候,老百姓就站在周围看热闹,指手画脚,评头论足:“哎呀,不得了,总司令有二十多个太太呢,而且全都那么时髦漂亮。”

杨森面红耳赤、啼笑皆非,可又不便出面解释,只得装傻充愣,好像什么都没听见。

很快,卫士看到一些小孩也钻到桌底下,而且自下而上,偷看太太们的旗袍。

卫士们又好气又好笑,把他们拖出来讯问:“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小孩也不害怕,全都振振有词地回答:“是我姆妈叫我来看的,她说杨总司令的太太里面都不穿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