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新纳粹种族国家的犹太人,1933—1939(第16/29页)

公众对纽伦堡种族法的反应普遍是支持的,因为大多数德国人假定这些法律把犹太人的身份和犹太人的生存放置在牢固的法律基础上,它们将带来国内的平静和良好秩序的恢复。党卫队保安处和整个德国各种盖世太保官员作出的情况报告意在测定民意。报告指出,这些法律在国民当中产生了巨大的满意和激情。来自科布伦茨的报告宣称,人民热衷于热烈讨论必须从民族的身体中清除犹太血统的数量。同时,这些报告也强调了,施特赖歇尔带有野蛮行为和过激行为的暴力性的犹太恐惧症,受到大多数民众的广泛谴责。在天主教处于主导地位的地区,尤其在乡村,反犹太人行为没有引起在德国其他地方同样强度的共鸣。在这些地区,纳粹发现打断犹太人和非犹太客户之间的纽带是困难的。直到1938年,在很大程度上暴躁的对犹太人的仇恨在许多天主教地区是匮乏的。社会主义左派对纽伦堡种族法也持有否定的观点,他们散发非法的传单宣称:“除了资本家阶级,我们不仇恨任何种族。”“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基督徒,我们敌人的名字是资本家。”“工人们,睁开你们的眼睛!对犹太人的仇恨是用来转移纳粹的食言。”

但是,总体而言,德国人是高兴的,因为纳粹似乎已经解决了三个主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在纳粹统治的最初两年间占据了公众的注意力。它们是联合抵制、公民权和种族污染。另一方面,证据也表明,民众并不赞成暴力行为和迫害。对这种过激行为的拒绝是依赖纯粹的功利主义还是机会主义,是涉及对经济瓦解的恐惧还是来自国外的敌意反应,不可能以任何精确的方式确立其程度。尽管存在着一些对纳粹政权反犹太人行为的反对,但它是无足轻重和无效的,因为它从未上升到公开抗议的水准。由于缺乏公民权利运动,期望组织化的公共抗议行为或者代表令人讨厌的少数派的抵制行为都是徒劳的,尤其是当纳粹在国内外事务方面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时候。

犹太人对纽伦堡种族法的反应体现了各种各样意识形态的立场,这些立场分化了犹太社会。莱奥· 贝克和“德国犹太人国家协会”代表着大多数德国的犹太人,继续实行妥协的态度,并且建议接受这些法律,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据此犹太人在严格的条件下能够留在德国。对压迫者作出行为上尽可能谦恭的让步的观点冒犯了犹太复国主义者,他们认为,《纽伦堡法》完全改变了德国犹太人的境遇,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移民巴勒斯坦。鉴于纳粹在处理犹太人问题上一直出尔反尔,并且利用犹太人妥协的姿态作为鼓励,不断施加进一步的压迫,对于犹太社会中的自由主义者来说,保持道德的优势变得十分困难。令维克托· 克伦佩勒极度愤怒的是,那么多犹太人的行为举止在他看来是温顺和奴颜婢膝的。他感到这些犹太人通过隐忍地接受他们新的合法化的不平等,已经在心理上把自己重新调整为他们过去的犹太人强迫集中居住区的心态。1935年4月末,克伦佩勒收到了萨克森教育部的免职通知。他失去了大学的职位,依靠些微的失业金维持生计,结果使他过着极其贫困的生活,使这位前罗曼斯语的教师挣扎在死亡线上,使他的尊严受到了连续不断的攻击。直到人们读到他令人心酸、十分著名的日记之前,几乎没有人能想象到这些。

无论是自由主义者、正统主义者,还是犹太复国主义者,除了与纳粹妥协,抢救他们能够想象到的东西之外,都没有找到可供选择的办法。因为以下诸多原因,抵抗被认为是无效的。首先,几乎没有犹太人洞察到运作德国政府的纳粹罪犯邪恶的心态;第二,德国的犹太人过于分化——包括职业上、地理分布上、信条上——一直不能作为一个一致的整体行动;第三,移民剥夺了犹太人口中的最年轻的人,以及最富有精力的领导人,使得人口越来越老龄化;第四,犹太社会被无处不在的恐惧弄得瘫痪了,这种恐惧告诉他们反抗将带来恐怖的报复;最后,德国的犹太人是平和的,他们反对公开的反抗或者暴力,认为这是一个宗教意识的严重问题。因为以上这些原因,他们作出了彻底的牺牲,莱奥纳德· 贝克尔在他对莱奥· 贝克的个性描述中说明了这一点:莱奥· 贝克是一个安静的、有勇气的人,而且性格温柔,天性包容。当面对指挥着欧洲最有战斗力军队的种族狂人的时候,没有军队为他而战,这位平和且友好的人是没有力量的。两个世界在不可缓和的敌意中碰撞,正如耶稣被带到彼拉多面前的时候两个世界的碰撞一样。莱奥纳德· 贝克尔对希特勒和莱奥· 贝克作了如下比较: